涨价预备费计算公式分析及选用
赵虎林《化学工业》 2010年7月
众所周知,建设项目的预备费由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价差预备费)两部分组成。最近在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版《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编、审工作中,对涨价预备费计算公式如何选用引起了讨论,本文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和研究作一个小结。
1、涨价预备费的计算公式
在我国建设项目总投资中要求计算涨价预备费是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来的。1992年2月4日,原国家计委发布了《关于核定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总投资的通知》(计投资〔1992〕382号)。通知指出: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项目概算投资、动态投资。而动态投资则包括两部分: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建设期价格变动引起的投资增加额。通知中第六条的内容为:
“1993年至1995年的投资价格指数按6%执行。
根据该通知的内容(主要针对建设项目概算),可确定式(1)的计算期第一年为编制概算的年份。
随后,国内比较有影响的文献、执业资格考试教材、规程、编制办法陆续推出了不同的涨价预备费计算公式,下面按时间顺序分别介绍一下:
同样,根据该文献的内容(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式(2)的计算期第一年应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年份。
2002年3月出版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给出的计算公式为:
式(3)中,符号含义同上,下同。为了使本文公式中的符号前后统一,对参考文献中公式的部分符号作了改动。
2007年11月出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之四《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给出了同样的计算公式。根据这两个文献(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内容,公式的计算期第一年应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年份。
2007年5月出版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2007,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主编)、《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2—200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主编)和2009年4月第5版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给出的计算公式为: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中,公式的计算期第一年规定为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年份;《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中,公式的计算期第一年规定为编制设计概算的年份;《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公式中的计算基数为I′t,而对其计算期第一年未作明确规定。
在《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的第46—47页中6.3.9条的说明中指出:“式中(1+f)0.5是按第t年投资,分期均匀投入考虑的涨价幅度。”
[if !vml]
[endif]
2007年11月出版的建设部《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的价差预备费计算公式同式(1),“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给出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计算公式为:
(值得指出的是该《编制办法》将计算公式中的指数“t-1”错印为“n-1”)
式(5)的计算期第一年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年份。在该《编制办法》第28页的第五十条中指出:价差预备费的计算,可按国外惯用的年中计算的假定,即项目费用发生在每年年中、假定物价上涨率的一半来计算每年的价格上涨预备费。请注意,这里的“一半”是指按单利方法考虑的简单的一半。
2、涨价预备费计算公式分析
2.1 “涨价因子”的影响
为了便于分析,首先假设估算年到项目开工年的间隔年数m为零,并仅对各公式右边方括号以内的计算式(以下简称为各年的“涨价因子”)进行分析,这样就回避了各公式中的计算基数不同这一因素。表1是在假设m=0基础上,投资价格指数f=0.06时涨价因子计算表。由表1中可以看出,式(1)、(2)中的涨价因子数值最小,式
[if !vml]
[endif]
(4)、(5)中的居中,且两式涨价因子的计算数值比较接近,式(3)中的数值最大。
2.2 计算基数各年使用额方案的影响
[if !vml]
[endif]
由前面5个涨价预备费计算公式还可看出,影响各年投资增加额的,除了上面提到的涨价因子外,还有计算基数各年使用额方案。表2是假设计算基数均为1000万元时,5个不同的3年计算基数使用额(Ot)方案对应的涨价预备费计算数额。鉴于目前对项目各年投资使用额的安排存在着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投资使用额的方案还可以有很多。由表2看出,各年投资使用额方案对涨价预备费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续表2
2.3 计算期第一年及项目建设工期的影响
由上面的介绍可知,在给出涨价预备费计算公式的同时,一般都说明了计算期第一年以哪一个时间点为基点。其中,有以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估算的年份为基点的,也有以初步设计编制投资概算的年份为基点的。有的计算式对此未作明确说明,以哪一年作为计算基点,也就是项目的建设期(严格地说应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期)从哪时算起,也是需要分析的一个方面。
在确定建设期时,往往是根据行业制定的项目建设的合理工期或工期定额来确定建设期的,然而各行业制定的工期定额通常是指:设计文件规定的主装置工程正式破土动工之日起(即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投料试生产及生产考核合格交付使用为止需要的连续施工总时间。不包括设计、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厂地平整、厂地地基处理以及施工准备等工程前期准备内容,也不包括工程全面交工验收的时间。所以,在投资估算或概算计算涨价预备费时,更准确的应该是考虑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期,其中包括各行业制定的工期定额,还应包括必要的、有较大建设资金流出的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的时间。如果整个项目的实施是连续的,通常可认为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根据初步设计提出的主要设备清单进行建设项目设备订货时,开始有较大的建设资金流出,故以此时间作为计算涨价预备费的时间起始基点较为恰当。
3、涨价预备费计算公式的选用
1999年9月20日国家计委发出了《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根据物价形势变化趋势,需要重新调整概算有关内容的核定方法,以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防止建设资金流失”。通知还指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编制和核定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时,投资价格指数按零计算。今后,我委将根据物价变动形势,适时调整和发布投资价格指数”。
据了解,自该通知发布后,政府主管部门没有下达过新的“投资价格指数”,在建设项目编制投资估算和投资概算时,通常由工程咨询人员自行预测或确定是否考虑建设期的价格上涨因素。由于近些年来我国物价基本稳定,一般建设期较短的项目均不再计算建设期涨价预备费,而对一些建设工期较长或引进技术的项目,如公路干线项目、大中型水电站项目、中外合资项目、进口原材料和引进技术的项目等,仍然需要计算建设期的涨价预备费。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由政府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均实行了审批(核准、备案)时效制度。这就要求建设项目必须在批准的规定时效时间内开工建设。根据目前的情况,从项目批准建设到项目开工的时间间隔一般均较短,甚至没有时间间隔。为了便于计算,一般情况下在涨价预备费计算公式中可不考虑项目批准建设到项目开工的间隔年数m这一因素。
由于式(1)没有考虑计算期第一年的价格变动,计算的涨价预备费数额偏低,故在当前的涨价预备费计算中可考虑下面的式(6)和前面的式(3):
式(6)考虑了投资分期均匀投入的情况,假定资金的使用发生在年中,而不是发生在年末,从资金使用较为合理的角度,根据复利的方法,用半年物价上涨率计算各年的涨价预备费。
式(3)是根据财务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从确定基础数据的稳妥原则出发,用全年的物价上涨率计算涨价预备费,计算出来的涨价预备费数额较式(6)要大些。
考虑到近年来的建设项目大多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事实,以及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2〕382号通知中的“价格变动引起的投资增加额单独使用,项目建成后实行价格决算,结余部分退回投资户,不足部分进行调整”的规定,对国内一般建设项目,如需计算涨价预备费,当以工程费用为计算基数时,可认为采用式(3)已可满足要求,并较为稳妥。
参考文献:
[1]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著.投资项目经济咨询评估指南[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202.
[2]编写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K].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46.
[3]编写委员会.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Z].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184.
[4]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主编.建设项目投资
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2007)[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17,47.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主编.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2—2007)[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10.
[6]编审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Z].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21,28.
[8]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项目建设工期定额(试行)[S].北京:化学工业部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1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