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这是他第几次来我的城市了,记忆中只要是该团圆的节日,我们便都在一起。
中秋节那天,我送他去火车站。站在候车室看他检票的背影时,就想起来去年端午他在南京南站送我的那个场景:要走的人不停回头望向对方,那个站在原地的人只能挥手作别。女生可能会哭哭鼻子,男孩子则假装笑着远程逗她开心。
他是赶着9个小时的无座来的,本来我们约好国庆回家见面,毕竟两个假期前后相隔不到一周,可他最后还是来了,因为我在微信上发的一句“想你”,落下了满屏的小星星。
其实他不是个多么温柔的人,平平无奇的恋爱生活中,没有太多惊喜与浪漫,多的是吃饭时及时倒满的水杯,和睡觉时掖好的被角。会在很开心的时候叫一声“宝儿”,但大多时候还是喜欢直呼其名。
前段时间,我们有过几天短暂的分手。自从开始打理社团以来,我便拥有很少的自我独处时间,而他应聘成功校助工作,大三伊始,大家都开始在彼此擅长的领域忙碌起来。于是,我们先是取消了晚上的视频聊天,后来渐渐语音也少了。
分手是我提的,刚开学的迎新工作多到使我身心俱疲,那段时间,脆弱又敏感,三年来练就的成熟和坚强被瞬间击垮,我渴望被他温热的手牵着抑或奢求一个拥抱,他不能给我,我便想着分开。
说分手的那天晚上,陈奕迅的《我们》我单曲循环了很久,眼泪扑簌簌的不知道掉了多少以至于把这个枕头哭湿了一半。第二天中午接到他打来的电话,开头一句“如果你想撤回昨天的傻话,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抱着电话沉默,最后我就笑了。
他后来跟我说:
“生活可以不易,生活可以庸常,但庸常的生活不应该把你变成同样的模样。永远不能忘记你身上有光的样子。”
我一直觉得,伴侣的好坏不在于他在普世价值中表现出来的那些,让女生走内侧马路,说话轻声,制造浪漫之类。我喜欢的,是一个正常人灵魂里躲着的神经病,是一个智者脑子中存在的白痴,是一朵玫瑰脚下的泥土,是宇宙里最特别的那颗星,只被我看见的那部分天真。
毋庸置疑,他是我最好的另一半。
其实啊,在遇到他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不会谈恋爱的人,不浪漫,没情趣,吃饭的时候狼吞虎咽,桌上乱七八糟,笑起来疯疯癫癫,就像一个爱情绝缘体。
但也是因为他啊,我终于狠下心要去改正这些坏毛病了。他告诉我要早点睡,要照顾好自己,告诉我要按时三餐,要多锻炼身体,他会在吻我的时候用手护住后脑勺怕我撞到墙,会在我不能吃冰东西的时候把冰激凌夺走,会在深夜的街头,去买烤鱿鱼,刚走到马路那头就不放心了,回来牵着我的手一起走到路的那头,在冒着油烟滋啦滋啦的小摊前说:“我怕把你弄丢了。”
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来支撑自己“恋爱”这个行为,总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并不是一个需要人保护的对象,后来我发现,这是个相对而言的命题。如果他不曾出现,我不需要被保护着,但因为他的存在,我自然而然就成了被保护对象。
我最喜欢的一个作家说过:
“我们应该首先是彼此尊重的陌生人,是相互交换思想的同龄人,再是甘于陪伴的朋友,最后才是亲密无间的恋人。爱情并不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情啊,我们占有着对方身上最迷人最美好的东西,同时也负担着彼此灵魂中最阴暗晦涩的部分。”
其实爱情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不仅要相互需要,还要相互依靠,要索取,更要给予,喜欢一个人就会成为彼此的动力,想和对方一起好好看这个世界。
我们高三在打闹欢笑的时候不知道以后会相爱,复读那会儿为了高考和未来迷茫的时候并不知道我们可以跨越这一道坎。
我们都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但是一直一直走下去,好像自然而然的柳暗花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