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二〇) 【原书卷九·七四】
兴化郑板桥作宰山东,与余从未识面;有误传余死者,板桥大哭,以足蹋地。余闻而感焉。后廿年,与余相见于卢雅雨席间。板桥言:“天下虽大,人才屈指不过数人。”余故赠诗云:“闻死误抛千点泪,论才不觉九州宽。”板桥深于时文,工画,诗非所长。佳句云:“月来满地水,云起一天山。”“五更上马披风露,晓月随人出树林。”“奴藏去志神先沮,鹤有饥容羽不修。”皆可诵也。板桥多外宠,常言欲改律文笞臀为笞背。闻者笑之。
兴化市,江苏省泰州市辖县级市,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三角洲北翼,地处江淮之间,里下河地腹地,是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古称昭阳,又名楚水;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源远流长。据《方舆纪要》载,原兴化县境本为海陵县的一部分。五代十国时期吴杨溥武义二年(920年),自海陵县划出北乡部分为招远场,后改为兴化县,这是当代兴化县治的开始。1987年,兴化撤县建市。
郑板桥,(1693-1766),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政绩显著,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为“扬州八怪”重要代表人物。
卢见曾,(1690—1768),字澹园,又字抱孙,别号雅雨山人,又号道悦子,山东德州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历官洪雅知县、滦州知州、永平知府、长芦、两淮盐运使。性度高廓,不拘小节,形貌矮瘦,人称“矮卢”。学诗于王渔洋,有诗名,爱才好客,四方名士咸集,流连唱和,一时称为海内宗匠。乾隆三十三年,两淮盐引案发,因收受盐商价值万余之古玩,被拘系,病死扬州狱中。著有《雅雨堂诗文集》等,刻有《雅雨堂丛书》。纪晓岚长女嫁卢见曾之孙卢荫文。盐引案发,纪昀因漏言获谴,戍乌鲁木齐。
外宠,汉语词语。释义:1、指宠臣。《左传·闵公二年》:“内宠并后,外宠二政,嬖子配嫡,大都耦国,乱之本也。”2、娈童;男色。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三》:“青县有人陷大辟,县令好外宠。其子年十四五,颇秀丽。乘其赴省宿馆舍;邀之於途,托言牒诉而自献焉。狱竟解。实为娈童,人不以娈童贱之,原其心也。”男外女内是中国的传统观念,外宠就成为男性受宠者的代称。明清时期,这一概念具有比较特定的含义。《醉醒石》:“情分外宠,里边反不及”,意思是说因同性恋而疏淡了与妻妾的关系。3、指丈夫在婚外所宠爱而与之同居的女子。茅盾《虹》:“梅女士不满意现在这寓处,因为是惠省长介绍来住的,说不定这里的上下人等都把她看成省长的外宠罢。”
律文,指法律条文。 唐韩愈《应所在典帖良人男女等状》:“鞭笞役使,至死乃休,既乖律文,实亏政理。”
笞臀,指用竹板打臀部。笞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方式,正式开始于西汉文帝、景帝时期,景帝时,规定笞刑只能打臀部。在隋唐五刑中,笞刑、杖刑是比较轻的,打十至五十下的为笞刑,打六十至一百下的为杖刑,责打部位为背、臀、腿。宋代则分为臀杖和脊杖,分别打臀部和背部,脊杖较重。元代至清末,笞刑、杖刑均只打臀部。
本人翻译:
(略)
真老实人言:
袁枚与郑板桥的关系,众说纷纭,一团迷雾。二人相识并有交往,相互有赠诗。但是,互相之间又相互看不上,有骂有奚落。袁枚在《随园诗话》中曾说过郑为“走狗”,这次在记载郑板桥诗时,首先给郑来了一个总体评价,“深于时文,工画,诗非所长。”此语似赞实贬。后又述郑板桥好男风,有思改律文变“笞臀”为“笞背”之说,并以“闻者笑之”作结,其暗讽郑板桥之意跃然纸上。古人的笔墨官司,今人无须置喙,但“君子绝交,不出恶声”,袁枚如此笔法,虽然不是恶声,却比恶声还恶,令人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