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笑得越无邪 我就爱你爱得越狂野”
每个人的记忆都是一把奇形怪状的锁,只有被允许的人才能打开。然而很不幸,往往拥有钥匙的人,都是不愿意打开的人。
“你笑得越无邪 我就爱你爱得越狂野”
……
巷子口的那家旧书店又在放歌,老板是个沉默的中年大叔,喜欢港乐。每天晚上,我下班从这里经过,总能听到一两首经典的粤语歌。
今天是张学友的《吻别》。真是好听啊,连那句歌词也一如既往地诱惑人心,
我最喜欢学友,最爱的就是这首《吻别》,因为我的第一场恋爱,就是因为这首歌。初恋总是很难忘的吧。第一句我喜欢你,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还有第一次分手,凡是带上第一次,总是多了些什么特殊的东西。我不知道那些东西是叫勇敢还是叫真心,总之就是让人忘不掉,即使过去很多年,当这首歌响起来,我眼前出现的,始终是那个人。
15岁的时候我喜欢我们班班长,16岁的时候我觉得新来的转校生很不错,17岁的时候我对打篮球的学弟很上心,18岁的时候,我遇见z。
那是一场同学聚会,他在KTV里唱了一首张学友的《吻别》。
“你笑得越无邪 我就爱你爱得更狂野”。 不知道是因为喜欢歌词,还是因为喜欢声音,总之那天晚上,埋头猛吃西瓜的我,抬头看见穿着白衬衫的他,心漏跳了一拍,被西瓜卡了喉咙。
是不是遇见最喜欢的那个人的时候,都是在最狼狈的时候啊。我记得当时我差点把头埋进桌子底,也幸好灯黑人多,没几个人看见。但后来第一次见面z告诉我,他第一次看见有人吃西瓜噎住,当时他就震惊地记住了。可能这也算歪打正着?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恶俗啊,但是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出其不意的恶俗。就像我从来没想到,我的初恋会从那首歌开始。
不知道是谁说过,真爱降临在男生身上是胆怯,在女生身上是勇敢。我们认识的第一个星期,我坐了九个小时的火车去他的城市看他。在此之前,我不过只见过他那一次,只知道他叫z,是同学的同学,单身。
我那个时候很傻,觉得喜欢就该是这样很纯粹的一件事情,什么都不问,什么也都不用问,只要相中那个人就好了。现在想来,既想笑又很羡慕当时,谁说爱情不该是这样呢。
我跑去他的城市,在他学校门口等他,和他一起吃饭,一起看夜场电影,一起凌晨在没有人的街道上溜达。我们聊了很多很多,电影、八卦、未来还有梦想,当然,他也唱了我最喜欢的《当爱已成往事》给我听。
或许是被我的执着和热情打动,也或许是因为我会被西瓜噎住的特殊技能,那天晚上,他没有拒绝我的任何要求,包括我的告白。
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句“我喜欢你”,跟蚊子一样大小的声音,紧握的手心全是汗水,眼睛一直盯着脚下忽明忽暗的路灯。就那样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我那句“我开玩笑的”要脱口而出的时候,他从身后牵起我的手,说“好”。
“好”“好”“好”,那天晚上我大概在心里把这个字重复了一千遍,从来没觉得这个字是如此的可爱。
一切就像一场梦啊,那个时候虽然看过很多很多小说,但是早已经知道其实我们都是很平凡的女孩子,从来没敢奢望幸运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你喜欢的人恰好喜欢你,这大概是这世界上最幸运的事情,尤其是在18岁。
我们是异地恋,之前没有感情基础,之后没有很多时间相处,不到两个月就分手了。但却很奇怪,总是时不时就会想起来那首歌,那个人。你要说我是不是很喜欢他,我不信,想必你也不会信。青春年少,喜欢的更多是那个不管不顾勇敢无畏的美丽泡影吧。
听过很多初恋都是都是这样无疾而终,分手的再见轻得像麦田里吹过的风,只有彼此心底互相明了。
很多年了,我们再没有见过。
哦,想起一次,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电话那边噪音很大,隐约间听到熟悉的声音,“就在一转眼发现你的脸 已经陌生不会再像从前”,不如以前清澈,却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听。
我还没来得及讲话,电话已匆匆挂断,再后来,听说结婚听说有孩子听说还不错。听说就挺好。
从那以后,我也再没听过《吻别》那首歌,好像不管是谁唱,都少了点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