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些这样那样的时候,我们会被一些词句击中心窝,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的心会因此而变得柔软。这,大概就是文字的魅力吧。
村上春树说,人的一生应该走进荒野,体验一次健康又无不难耐的绝对孤独,从而发现只能依赖绝对孤单一人的自己,进而知晓自身潜在的真实力量。
一个很远的人,来到你身边 他说:我爱你 他说完后就走了;一个很近的人 也对我说 他爱我 他说完后还站在我身边;我去很远的地方 找很远的人 我没有找到, 回来后 我看见那个很近的人 正在对面的街上走过 我喊他 他就向我跑来 我不是没有努力去追过那个很远的人,只是他遥远的真让我够不到。
凡是过往
皆为序章
把诗和蓝莓酱抹在荞麦面包上,用树隙里的阳光做件毛坎肩,跟猫狗以及啄窗的小麻雀说说话,往深夜的咖啡杯里倒进碎星星,在心里装个小男孩。你如果爱着生活,生活一定比谁都清楚。
“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是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哀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
夏天的手将我的夜伸向你,从绿莹莹的萤火虫的光沫中 ,我在心中聚拢你的微笑,你的嘴是冰冻的葡萄 ,唯有月亮薄薄的边缘 会变得如此寒冷 ,寒冷得我可以吻它,像你的唇,你离我很近 ,黑夜中我感到一阵眼睑的眨动。
相忘江湖
相濡以沫
比起了解,我更喜欢理解这个词。太珍贵了,它仅仅代表着,我愿意,尝试走进你的世界,接纳你生活的不如意,看看你闪光的时刻也不怕触及人性最深的暗角, 去接纳你之为你的一整个完整体。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他永不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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