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阅卷评价,我有话要说
大拙
在市级高三统测后,我和一些高三语文老师进行了意见交流,了解到很多老师对市统测试题到组织统一阅卷(网络阅卷)中的一些反映,其中比较集中的意见在语文的作文批阅工作上,有老师认为在这次市统测作文阅卷中,存在着得分趋于扁平化的倾向,作文分数拉不开,给指导学生复习备考时带来了一些不利因素。
回想起近年来,我一直参加中考作文阅卷工作,其中去年全程负责仲裁(三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30000多份试卷中,三评卷(即两位阅卷老师所给分数差异在5分以上)的比例差不多达到四分之一。即便如此,在抽检时,仍然能发现阅卷赋分不够合理的现象。
无论高考、中考还是平时的考试,作文的分值语文考试中所占比重都是最大的,作文是语文学习的半壁江山,作文没有公平合理、客观稳定的评价,对语文教学的伤害自不待言,一个具备了语文写作素养的学生,立意准确,材料充实、结构完整、得体流畅的精心之作,拿到的分数与一篇敷衍成文的平庸之作相差无几,这对学生学习训练写作以及教师教学写作的信心都是一种伤害,长此以往,作文就乃至语文就真的变成教师不愿教,学生不愿学,接下来就会变成教师不会教,学生无法学,语文教学和作文教学的尴尬现状,和长久以来的作文阅卷方式方法不得当不无关系。
我认为目前在统测和中考集中阅卷时,作文阅卷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整体上,教师批阅作文的能力和素养有待提高。
写作能力,是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最集中体现,如何客观公正的用分数来评价学生作文的高下,是语文老师应该具备的教学素养。阅卷教师或是由于自身不合理的偏好和阅读习惯,自身写作能力水平的欠缺,自然会造成阅卷误判,所以,重视教师评价写作能力水平的提高,是保障作文阅卷赋分公正合理的基础和关键。当然,在集中阅卷时,我们也能发现一些工作态度问题导致的赋分偏差,在这里不做讨论。
二、教师集中阅卷时,“保险”的心理导致作文赋分“趋中”,拉不开分数差距。
在集中评卷的时候,和教师在平时教学或者是测验时相比,评卷教师会产生一种求“保险”的心理,看优秀作文人为放大作文中存在的缺憾,把赋分往下“压一压”;看普通作文尽量寻找两点和可取之处,把赋分往上“提一提”。这样一来,两篇本来悬殊应该在一个档次(10分)以上的作文,差异就在5分以内甚至只是两三分,折算为百分比,分数相差只在%5以内,这对于以百分制评价的学科来说,这点差异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还不如一句古诗文填空题的分。原本差异明显的两篇作文,差不多没有区别的分数,人为的不公平就这样产生了。
2016年高考,云南省作文得分平均分为45.9,42—53分(相当于百分制70—89分)的作文占93.2%,拿今天刚刚结束的2017年云南省一模阅卷来对比,作文平均分为42分,90%以上分数集中在37—46分之间,分数“趋同”,赋分趋于扁平化的倾向还是比较严重。(数据未经做进一步统计,可能不够细致)
针对以上集中阅卷出现的问题,我认为有一些做法值得借鉴:
一、对作文评卷教师做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在我从事一线语文教学工作的时候就发现,每次集中阅卷,在学校教研组中,总是相对固定的有几位老师是负责评阅作文的,很多老师并没有机会评阅作文,平时作文教学时,由于是自己熟悉了解的学生,批改作文时或多或少的会受到不那么客观的干扰,所以,每次不同类型的集中阅卷之时,不管是学校考试或是统测中考,都应该进行必要的交流指导。语文教师也应该从包括阅读各方面着手,提高自己的写作和教学素养,做到会写、会读、会评价,知其所以然,从而更好的进行写作教学。
二、设置最低阅卷时间。
对于一般的以理解为目的的阅读,普通人的正常阅读速度为每分钟700字左右,经过长期的训练应该在1000字左右,在集中阅卷之时,数据显示我们的教师阅卷速度偏快,部分教师甚至是十余秒甚至几秒就给出分数,过于短暂的阅读导致赋分偏差,往往是根据作文中的某个亮点或某个缺陷就给出分数。在技术成熟的条件下,个人认为不妨给系统设置一个阅卷时间的“门槛”,比如低于50秒的时间,系统就不能提供下一份试卷,这样应该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过多以偏概全的评价。
三,先定“类别”再给分。
与其他试题不同,作文是没有“参考答案”的,只有“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能帮助评卷老师建立起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一篇考场作文要从立意、选材、结构、条理和语言五方面来评价。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来权衡,一般我认为,有三项横向指标达到就可以评判为该类(纵向)的作文,赋分就应该在本类作文中加以酌情考虑。
如果评卷老师能够做到“先定类,再评分”,应该是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分数过于“趋同”的现象的。
本文部分参考周华章《作文评卷常见缺憾及优化对策》(中学语文教学参考)
看不下去了,还有大拙的画更辣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