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情都会觉得很突然,其实都不是,什么事都有一个提前预见性,只是你并不知道而已。
所有人都觉得我会去市一中,但我没有。
顾宁也觉得我要去,但我没去。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去的是哪里。
县七中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父亲开车送我过去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下了车,我像个离开家的游子,提着大包小包就这么来了。
一切都是新的,一切也都是茫然。
按着指示牌,我找到了我要去的班级。
一切也都按着事情的发展方向去的,交学费,搬东西找宿舍,然后领书本,静等老师来发言。
我不认识一个人,也不知道该和周边的同学说什么。
倒是有一个女生看到了我,她的眼睛有在说话。
她热情大方向我打了个招呼。
“嗨!你好!我叫胡秋芳,你叫什么?”
我倒有些青涩放不开。
“嗯——你好!我叫顾若成。”
她笑着对我说:“名字很好听啊!那我们以后是同学啦!请多关照!”
我礼貌地回应着:“谢谢!”
此时,她的同学也过来报道了,他们很高兴地在聊着。
我看着这一幕,突然觉得自己本应该也会遇到认识的同学,而今我孤身一人,什么人都不认识,而且他们说的话是家里的土话,乡音未改实在让我听着有些难受,我那一口的塑料京腔普通话加半生半熟的乡话太难听,他们细细听来更像听花鼓戏的做派,惹的他们哄堂一笑。
胡秋芳反过来问我:“同学,你在哪读的初中呢?”
“我啊!在雁南镇中心学校。”
“那是哪?怎么没听过。”
她疑惑着看着我。
我忘了,我和她不是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忙解释道。
“是在雁南市。”
我说完,她饶有兴趣继续问着。
“那你怎么想着要来这里读书,你中考多少分呢?”
“786分!”
“哇!可以啊!你可以去县一中啦!”
“县一中在哪呢?”
“你居然不知道县一中,那可是我们最好的高中学校......”
“那你中考多少分呢?”
她淡淡地像说一句平常的话一样:“863分。”
我反过来问她“你为什么不去县一中?”
她笑着说:“你傻啊!我家就在这啊,肯定在这读书。”
我听完,一脸黑线。
心里想着:我哪知道你那么多消息,我刚来第一天,啥都不认识,这个镇叫什么我都不知道,我看是你傻还差不多。
我重新打量看了下她,她穿着很朴素,扎着一脸马尾辫,瓜子脸,笑起来她的那颗虎牙很是明显。
其实再看看我自己,不也是很朴素,只是相对于他们,我身上好像具有一种不一样的气质。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气质,一种年少轻狂的才气。
而到现在,慢慢变得平淡无奇。
而今岁月的痕迹,是一步一步摧残着人自己本身的斗志,何苦为难,又何苦在意着。
只是现在再来看过去,我已不在年轻。
十五岁的我,就这样开启了我的高中生活。
第一天,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交流谈心,互相介绍着自己。
班主任姓向,是个微胖的中年妇女。
她刚开始还用普通话说着,到后面就成了一口地道乡话,那语速着实让我没有一个字听懂。
第一天就让我着实头疼了很久。
第二天,第三天,第N天。。。
上课的老师也都习惯用地道乡话来说,我着实要为这事头疼很久。
我自己坐的位置是中间,和我同桌的是一个男生,他不爱说话,只爱上课拿着一面镜子,梳理着他F4的刘海儿发型,那时还不知道“杀马特”风格,只知道这叫“非主流”。
上课老师来了或者走动,我都会提醒他。
那块镜子命运也是多舛,被他摔到地上或者不小心被重物压到,年轻的镜子随之变得支离破碎。
上课他在照镜子,一个人也变成了多重人模人样,尤其当太阳光一照射到此,我的眼睛看着就会觉得特别难受,而他却完全享受其中。
镜子的命运都如此不堪,也逃不过班主任的眼力劲。
向老师会来个乾坤大挪移战术,不会从大家前面视线来观察我们,会猫在后面的走廊窗户上看我们上课的小动作。
经她巡查过的课堂,收获总是很丰厚。
有同学写的小纸条,镜子,小说,手机等等,最后的归宿地无不例外都在了向老师抽屉里。
渐渐地了解,向老师是一个有趣的人,她不单单是为一个老师,更可以为我们母亲。
顾宁她顺理成章去了城南高中,而我来到了这。
高中的生活不像从前,我们两个人好像差距也就从这开始,一个在上,一个在下,再无瓜葛,应该是这样。
我的父母也慢慢荒废了雁南城的业务,工作重心转移到房屋征收和重建上。
这年头,谁都不会跟钱和现实过不去。
可是这钱,也分难易程度。
而我无心关注这房子,我回来也总是有地方睡,睡奶奶家,睡堂哥家,在看我爸妈,他们睡得地方就是一张门板铺在石板上,条件极其简陋。他们在拆迁及搬家具这件事上,穿的衣服一身灰,头发上也是一层灰,与他们在雁南城的商贩模样穿的得体差远了。
也就只有我,依旧很开心,没有太多烦恼。
在学校寄宿的日子,与同学接触也越来越深,开的玩笑也越来越多,感情也是这些玩闹中变得密切。
向老师对我也是格外注意。
她是教历史,听她上课我更觉得是一个享受。
里面穿插故事,在加上自己的认识观点,也会来个课堂互动,要是有同学惹她不开心,她就嘟起个下巴看着我们,眼神往下一沉,每次看她这样我就想笑,因为我总记得历史教科书秦始皇嬴政的图片,再与她对比,真有几分神似。
我这个细节是躲不过她的眼神,她会跑过来揪我的耳朵,然后问我笑什么,我讲话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开口就有同学笑场,大概跟我的腔调有关,连她自己都笑啦。
什么一句“今日你到我家来吃饭”,可以被我说成“鸡到鸭屋里来恰范”,自从有了这么一个笑话,我成了班里的活宝。
向老师骂别人骂的很客气,而骂我就是“你个猪脑壳!”来了。
还有,我上课喜欢和我同桌“非主流”讲小话。
“非主流”他比我大两岁,但比我成熟不少,好多事他会帮我来解决,但写作业这些事他靠不上。
和他为同桌,也不知是好还是坏。
天气冷,教室里窗户比较老旧,漏风严重,他看我感冒了,从宿舍拿了个毛毯,在我们身下盖着,这把我感动着要叫他一声“大哥”。
而那节刚好英语课,英语老师一看我们是这样,就说我们把学校当成了家,然后让我们两个人罚站在垃圾桶旁边。
这一幕刚刚又被向老师看到,毛毯,垃圾桶,我们,但她没说什么就走了。
第二天,我就换座位了。
我是班里唯一一个靠着讲台坐着学生。
而我的同桌“非主流”和垃圾桶靠着最近。
学校的日子并不枯燥,会有很多戏份来充实着。
会有谁喜欢谁,哪个和哪个牵手这些八卦消息,女孩子最喜欢打听。
而男孩子,刚好血气方刚,遇到不爽的事就会说上两句,或来一波群架。
也因为高中的学识的确不同于初中,尤其数学依旧让我很头疼,我上课很认真做笔记,但是效果不是很佳。
教我们的数学老师个子很矮,却总喜欢穿着宽敞的西装裤配着一双布鞋,在戴着一副理工科眼镜来说课,说的激动时刻口水泡沫星子吐的底下学生一脸,而最大受害者是我——靠着讲台最近的我。
每上他的课,我总受伤不浅,但又无可奈何。
第一次考试成绩出来,每个人都很看重,用老师的话来说,算是摸底。
我的成绩排在班里中间偏下,二十七名,看看“非主流”成绩,倒数第十,再看看胡秋芳的成绩,排在班里第十,看到这,我真不知要说什么。
不过偶尔时候,胡秋芳会来找我聊天,聊的都是一些有的没的话题。
那时大家的心思都有了,都开始想着恋爱里的样子。
我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也不知道是我后知后觉,还是怎么。总之,我喜欢的女孩子要像书里的女主角一样,而书里的样子就是流行的青春小说。
那时,我迷上了韩寒。
女孩子迷上了郭敬明。
包括我写的文章也有在模仿韩寒的风格,我自认为写的很好的文章,语文老师在评分中给我打了零分,他给我的评语是:一派胡言!
而胡秋芳写的文章却打了最高分。
下课时候,我借了她的文章看了下,她也把我的借过去看了下。
她写的更适合学校风格,我写的更像是韩寒笔下讽刺教育。
她看完我的,只是一阵傻笑。
我问她,为什么要笑?
她说,也就只有你敢写。
我挠挠头,不懂。
她坐在座位上,眼神里有光看着我。
她说:“写的语言很精辟,但是你要知道我们语文老师的个性,脾气火大得很,你写这个不等于打他脸,你还是写些言情故事好些。”
我回了一句“喔”,意味着原来如此。
我接着说:“你写得太格式了,我不喜欢。”
然后她问我:“那你喜欢什么样的风格?”
“我喜欢的啊,到时写好给你看看。”
“好啊!好啊!”
“我现在写的都是一些诗,我打算写一本小说......”
“那你写好一定要给我看看啊!”
青春里的对话,总是简单的出奇,而今回忆起来,都是些美好。
再后来,班里评选班干部。
也不知班主任向老师是不是想为难我,还是是为了提高我的数学成绩,让我接了班里的生活委员,同时我还兼任历史课代表。
班里生活委员,就是管着班里的饮水及餐费充值。班里桶装水喝完了,我就带领班里同志去负责抬水,还有同学返校回来每次都要收餐费,而这个任务是我一个人来完成,登记造册,然后又去帮他们一个个到机子充值。
在我任职期内,我算是没有一次充对过。
总是会在第二天有问题出现。
或是某某同学的饭卡里少了五十元,或某某同学少了两百元,而这些少的钱是被我充错了,多钱的同学品性好些则会退回来,而有些贪小便宜的同学拿了就当拿了,不吭声。
而这个锅总需要解决,则是我的班主任向老师帮着收拾,她也不骂我,漏多少钱她来帮我垫着。
好几次我觉得不好意思,我自己也会把自己的餐费分出来平摊一些,所以我在学校餐费总是不够我吃,好在有同学的帮助下,他们也挺照顾我。
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也是跟吃饭有关系。
我餐卡里已经没钱吃饭了,而兜里只有十五元的车费钱,这个钱我知道我不能动,动了回去就成问题。
我一个玩的要好的同学,我叫他鲈鱼,他长得肥嘟嘟,爱看武侠小说,总是和我分享玄幻或盗墓系列,两个人大晚上睡觉打个手电筒看小说的事,我到现在还记得。
我跟他说了,我没钱吃饭的事。
他救济了我一天半,以至于我们两个共吃一碗粉。
再后来,他餐卡也没钱啦。
我们离回家的日子还有一天。
我也不好意思去问同学借餐费,他也是,鲈鱼是个很内向的男孩。
但他想出来一个办法,他把他的车费钱拿了出来,维持了我们一天的饭费。
而我却自私的一直没能拿出我的车费钱。
很多年后,我在想这件事,自己总觉得惭愧。
我们又回到学校时候,我会请他吃几个小炒菜,回敬他对我的帮助。
他也总是会笑着说:“若成,没事呢!”
就这么一句话,我就觉得他够意思。
在学校里,我也认识了我的朋友——
一个“非主流”,他叫刘建伟,比较有个性的一个人,虽然成绩不怎么好,但是为人义气,在学校比较照顾我,他不喜欢被束缚,所以他早恋,吸烟,喝酒这些事他都会一点,他从来把我当成亲弟弟来看,我曾想尝试下这些新鲜的事情,他总不让我学,不让我变坏。
一个是李进,我们称他“富二代”,当我们穿着假冒的“李克”“耐迪”,他就已经配齐了一身,每天还打点啫喱水,那个发型总是在人群中显得那么突兀,但他觉得很有个性。他话也不多,叫他干什么他会犹豫一会,跟着大众走的一个人,特爱玩电竞。
一个是王大胜,听同学说他爸爸是混社会的,他自己才十三岁就长得人高马大,性格也是风风火火,最不怕闹事,我总感觉学校里打架事情总会有他参与。
一个是伍凯,想法很多的一个人,相当于我们这里面的“军师”,为我们遇到的麻烦事出谋划策。
当时我们这五个人,住在同一个宿舍。
大哥是“非主流”,二哥是伍凯,三哥是李进,四弟是我,五弟是王大胜。
为此我们自认为我们很是义气,特意组成帮派,自封为——五义帮。
在学校,我们五个人所谓的组合就是坐一块吃饭,一起讲段子,一起上厕所,一起下课回宿舍。
这就是我们当时讲的义气。
最为简单的事,也被我们看的很是重要。
青春里我们有很多样子,就像现在,都很值得珍惜的每一天。
繁华过处皆如烟,让来的来,去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