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前是不喜欢猫的啊。”这是当时林珑唯一和我说的话。
我自然有点震惊,她怎么会知道李小懒的事?后来她托工作人员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无色的光”。
无色的光?其实,李小懒之所以能够一夜爆红,有很大一部分和这个无色的光有关。但是我当时不太清楚她是谁。只知道当时那个大红大紫的微博下面的热门就是一个id叫无色的光,而底下的评论很多都是“飞光大驾,蓬荜生辉”,“活捉一名飞光”等等,当时想来她可能也就是微博上的某个大v,无意中看到我的微博感觉有趣就评论了句“好看的猫”,然后就引来她的粉丝大军过来“助阵”。现在看来,这个无色的光就是林珑了。但她是什么时候就开始关注我了的呢?我满是疑问的翻动着微博里面的好友名单,但是失望的是并没有找到我想要的答案。这时,微博消息里面跳出一条消息,我把好友界面退出来点开消息,发现是条私信,对方正是林珑。
她发来的私信,简简单单的几个字,“不客气。”
我有点慌乱,不知回复什么。回复“谢谢你”?这样不就多余了吗?她已经说了不客气了啊。谢她是一定要的,一方面微博粉丝暴涨是杂志社名气大震,社长准备给我涨工资,另一方面,通过社里的闲言碎语,我也知道了林珑能选我们杂志社作为合作伙伴开展自己第一次公开探讨创作,多半是因为我和她的关系。不然就算是s市里一流的杂志社xh社的社长亲自去请她,她也不一定能够赏光前去。她是最怕麻烦的。那回复“很高兴还能和你相遇”是不是比较正式一点,但是应该怎样称呼她呢?是叫无色的光?飞光?还是直接称呼林珑?想想我也是堂堂的一个中文系高材生,会为这样的是伤脑筋,不禁苦笑自己这么多年学的都是什么。
或许她以为我不在,又有一条私信弹出来,“当面谢我也行,我周六在us咖啡厅等你。”
刚准备回复林珑,可这时手机响了起来,我看了一眼,是社长打来的。社长打来只是说这次活动办的不错,宣传很到位,我功不可没,年底奖金不会少,鼓励我好好干,并叮嘱我好好休息。我咿咿呀呀的回复社长,心思全在周六咖啡厅上,挂掉电话就倒头大睡,沉浸到自己的美梦去了,完全没注意到回复的信息并没有发出去。
真正想起这茬事是在周五下午了,我那天不知抽什么风把私信里面所有粉丝的留言看了遍,才发现我忘记回复林珑了。我立即把写好的信息发出去,外加自己没及时回信息的道歉。不一会她就回复,“不见不散”。
周六下午的咖啡厅显然人多了许多。好在us咖啡厅店面比较大,里面每个桌位周围又有篱笆外形的装饰,边上种上些花草,既隔音又美化,才显得里面幽静的许多。
那天见面很愉快,相见的故人有好多话要说,她没有童话鬼才的架子,说话很平和。我们聊着小时候一起做的傻事,想起那时候为“茴”的四种写法大吵了好几个小时,想起为了填一首相思诗苦想多天才悟出“八年千里远,征鸿尺素间”的绝妙,当然不知不觉的聊到现在……
“我觉得,你完全可以全职写作,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而你缺的只是机会。”林珑好像有所意图的说了这么一句,“现在不就是最好的机会吗?”
我一直以为李小懒是上天给我的奇迹,却不曾想,原来,林珑才是我的奇迹。不知道是往日的情面,还是久别重逢的喜悦,我觉得现在林珑如此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