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好写作基本功

《写好前五页》,有人评价说,作者太高估读者的耐心了。的确,如今,让人放下一本书实在太容易了,哪还用得着五页之久呢?

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大家普遍缺乏耐心,时间是紧缺资源。打开一本书,目录浏览一遍,就会决定是否继续。正文开头几段话,甚至第一句就可以确立整本书给人的印象,从而考虑是要认真读完,还是粗略浏览,还是部分阅读,还是干脆直接放弃。

好在,跟那本名字很相像的《写好前五十页》一样,书名里的数字只是虚指。五页有可能是五句话,也有可能是五十页,全看具体情况而定。而且在内容上,它讲的也远不止前五页,而是涵盖了除情节以外,小说从头到脚的常见问题。

因此也有人说,这本书简直就是“雷文欣赏”,因为它举的例子大多是渣文。

我则看它更像是一本中学生作文指导大全。它全面罗列了编辑眼中高频率的书稿错误,并提出修改方案,布置“课后练习”。几乎每一章都是这样的教科书式结构。触目惊心的反面教材,几乎刀刀见血,很少有入门小说作者能全身而退。毕竟,大多数人都不是天才。而且,即使你有一定的天赋,有了专业的指导也只会锦上添花。

最近突然想起几年前没写完的一个中篇小说,那种所谓挖坑不填的文章(写到这,又想起玛格丽特·艾特伍德把作家比作“掘墓人”),我调出来匆匆浏览了一遍,想看有没有重新发布的可能,结果羞愧至极。

天哪,这都写的什么啊?要多幼稚有多幼稚,要多笨拙有多笨拙,没有最基本的小说技巧,谋篇布局混乱,人物性格单薄,情节苍白乏力,哪哪都是毛病。唯一稍感欣慰的是,如果保留原先的主题,大刀阔斧改改,仍还有勉强见人的希望。

碰巧这时候我开始读这本书,就像遇到了一位谆谆善诱的好老师。好的老师会指出你的问题,但不是打击你的自信心。对照自检之后,我理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方向。

很多人都不喜欢修改文章这件苦差,我也一样。语文老师当年反复强调的“文章不厌百回改”,大概真正听进去的人太少了。但是,只要深入了解就会发现,这一点也是很多作家重点强调并严格践行的成功秘诀之一。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改过7遍,《安娜·卡列尼娜》写了5年,仅开头部分就修改了20次。鲁迅的散文《藤野先生》不足4千字,却改过160多处。

诺亚·卢克曼也强调修改和锤炼的重要性。“瓦格纳花了36年创作《帕西发尔》;玛格列特·米切尔花了十年进行调查研究,创作出了《飘》。罗马诗人奥维德说过,一个人完成作品之后应该再等九年才能公开发表自己的作品。这是鬻文为谋生者与真正的作家之间的本质区别。”整本书仿佛都在你耳边不断敲着警钟:“你的文章该改改了!”


写作的初级问题

随便举个书中提到的反例,你们感受一下。

“炎热的、干燥的、晴朗的而且灰尘漫天的一天”,这种句子是不是随处可见呢?不管你有没有写过,我想我肯定是写过的!保不准这一篇里就有。

卢克曼点中了我们大多数人的通病:形容词和副词使用过多。表面上看,这句子好像没多大毛病,但实际上是在滥用形容词。好消息是,这个问题不难解决。与其写得这么笼统和俗套,不如用一些比喻或者具体的描述,反而生动得多。

书里举了大量例子,比如:与其说“她是一个善良的、仁慈的女人”,不如说“她是一个活菩萨”;与其说“他在很快地跑”,不如说“他在冲刺”;与其说“他把办公室打理得窗明几净、井井有条”,不如说“他把办公室打理得像一条船一样”;与其说“这人长得身材魁梧、体格健壮、膀大腰圆”,不如说“他的体格就像熊一样壮硕”。看上去明显更简洁,更有味道,同时无损你想要表达的意思。记得斯蒂芬·金也说过,好的描写就应该是清晰的,意象清新,用词简单。

不过比喻是一把双刃剑。“假如你的比喻不恰当,那么这个比喻的不精确程度就会被放大许多倍。不好的或者俗套的比喻在纸面上是相当刺眼的。它们要么说明比喻不准确,要么说明作者懒于寻求正确的视觉画面。作者在写作中应该竭力避免这两种现象。 ”另外,用多少比喻也有讲究:用得过少甚至完全不用会缺乏感染力,用得过多则让人摸不着头脑,精疲力竭。

卢克曼认为,写作的内容需要“具体化”,这是好文章与差文章的区别所在。而为了精确使用好比喻,认真的作者必须主动学习词汇,坚持不懈。“假如作者不够在意作品能否精确地描绘出正确的画面,那么读者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读它呢?”

除了要保持书稿整洁干净,避免形容词与副词过度使用,以及恰当运用比喻之外,作者还指出了其它两个写作的“初级问题”,仿佛在上一堂语法课——文章的“声音”(包括句子结构、标点符号、人称代词的过度使用等问题)和文体风格。

针对“声音”,他建议:“把你的稿件交给一个自己信得过的读者”(在本书中他反复强调),让这位读者在阅读时特意留心你的某一类问题,提出建议。通过朗读、删削、简化来解决。这类问题如果搞不清楚,无疑会是写作的硬伤。

如果真的有志于写作,却连一个句子都写不通顺,那就只能回头复习小学语文了。打好基本功,既是对自己作品的前景负责,也是对读者负责。漏洞百出的东西即使发表出来,也是没人看的。

关于文体风格,作者借用了斯特伦克和怀特的一句话:“决定问题风格的终极因素是作者的为人,而非作者的知识。”这大概类似于中国古话的“文如其人”。写作者的性格、习惯、为人会不经意地体现在文字之中。

卢克曼说,虽然这种问题最容易被编辑识别出来,但是也是最难修补的。比如大学教授写小说,会不自觉地把文章写成学究气的议论文。

对于年轻作者来说,一开始就得戒除矫揉造作,避开弯路。朴实简洁才是学习文体之道。这一点在中外文坛似乎都是被共同提倡的。“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郑板桥的这句话常被用来指导写作。而学贯中西的林语堂,在写英文文章时,也选择了简洁明快的风格。


慎用人物对话

编辑甚至只要看看书稿中对话出现的频率,就能决定它的去留。完全没有对话固然不够高明,但过度使用又可能影响文章的节奏和情节的流畅。一本好小说不该全是由对白组成的(即使戏剧也要有简单的场景说明),更不该由通篇俗套的寒暄和毫无意义的废话组成。生硬的人物谈话更像“一份拉长版的情节提纲,而不是一部小说。”

有的人喜欢用对话来告知信息,代替情节的发展;有的人只会套用别人的对话,令对话变得十分“俗套”;有的人需要“进入状态”之后,才有可能让对话写得好一点;有的人爱写夸张的戏剧性对话;有的人喜欢模仿方言俚语;有的人让读者搞不清到底是谁在说话,或者说的什么……

对于其中过度使用戏剧化对话的人,作者还举了电影《教父》的例子:这部电影使用的戏剧性对话很可能比大多数电影都多,但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中占主导地位的却是人们的日常对话。若戏剧性在你的稿件里随处可见,就像喊“狼来了!”一样,当真正的戏剧性情节来临时,读者就不会再相信你了。

对话容易出现的问题,十分繁多。为此卢克曼提出了不少有用的建议。我粗略总结如下:

1、训练你的耳朵,偷听别人的对话。

2、根据作品的情节发展需要,取舍已有的对话。

3、一个人物永远不要提醒另一个人物什么事情。

4、放弃三个意愿:想要传递信息,或实现任何目标,或控制人物和情节发展的愿望。

5、找几个客观中立的读者来帮忙或自我批评。

6、练习使用沉默无语的方式讲述戏剧性事件,练习轻描淡写。不要把读者看扁。

7、用戏剧性的行动取代人物戏剧性的对话。

8、慎用方言,能不用最好不用。

9、把对话写清楚,让读者读得懂。


注意宏观大局

虽然小说开头写的好,更容易赢得编辑和读者的心,但是充其量也只是个成功的“钩子”。一个好的“钩子”并不能保证后面的质量,更绝非万事俱备。作者鼓励我们应该对整部作品以严谨的态度进行锤炼。

“不要讲述而是展示事件。”这是英语世界写作指导类书籍的老生常谈。但是卢克曼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这两者的比例是需要注意的。“如果一部书稿的展示部分所占的分量过重,有可能会导致比例失调。讲述部分也应该拥有一席之地。”尤其是想要表达叙述者对另一个人物有什么看法的时候,讲述的方式在老练的作者手里也会变得格外有用。

此外,从人物视角、人物塑造、笔法、腔调、故事焦点、环境描写,以及文章的节奏和进展方面,卢克曼都指出了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且结合了实例,让人很容易理解。

虽然作者是从出版编辑的角度去写的,但本书不仅对编辑的工作方法和衡量标准有参考价值,也对写作者的技巧提高有帮助,甚至还有助于阅读者的筛选。


写作要比大多数人想的更为艰辛。

“搞写作就要耐得住寂寞,原因有二:其一,你必须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每天跟电脑待在一起,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燃脂焚膏般地苦熬;其二,等你付出了所有的汗水和泪水之后,你还必须找到一位伯乐,他对你写出的东西尊崇有加,愿意把它原封不动地刊行于世。”

写作更没有想象中的赚钱。

“许多成功发表作品的作家们仍然必须靠朝九晚五的工作才能养活自己。这是不幸的,因为新闻界往往倾向于只宣传那些卖了几百万册作品的小说家,而不免在社会公众面前歪曲了出版业的形象。大多数图书的销量不会超过2万册。1996年,在5万种图书中只有11种精装图书的销量超过了100万册。”

书的最后,作者的话值得我们每一个写作的人自省:

“这本书的最终使命不是教你争取出版作品,而是劝你要心无旁骛、专心提高写作水准。问问自己,假如你知道自己的作品永远不可能发表,你还会写吗?假如你真的是为了艺术而写作,答案当然是还会写。果真如此,那么每写出一个字就算你打了一个胜仗。”

我觉得我正在打胜仗,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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