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貳九的聊天窗口突然来了消息“要再看一遍七月与安生吗”。恰好自己前两节没课,于是应了约。
认识貳九已经五年有余了,见到她的时候突然想起陈奕迅的《十年》。
《十年》是我初中时代非常喜欢的歌,就算五音不全,也总是喜欢哼唱。安静的时候,一个人在教室外的走廊哼唱。
这些年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发生了很多故事也有很多事故,十年前就在一起至今的伙伴也有些许,这大概是长这么大最庆幸的事儿吧。
而《不要说话》则是当年在画室画画时最喜欢的歌。
画室总是很安静,除了削铅笔的声音,就剩下铅笔在纸上摩擦的沙沙声。那时候画室常常只有我和学姐,他不常同我一起。
从流言传出后,我们就极少在一块画画。那时候我总是戴着耳机,把音量开到最大,单曲循环陈奕迅的《不要说话》,晚自习时间的画室很安静,窗外树叶的摇曳声在安静的夜里显得很清新。
后来没有再画画了,偶尔跑到画室附近自习,常常一个人听陈奕迅的歌放空。那种脑子里什么都没有的感觉真的很棒。
《好久不见》的意义似乎与其他不同。那是一种满怀期待去见一个人,然后充满失望地离开的滋味。古镇的石板路每一步我都还记得,走到路口已经黄昏,最后一班车结束了所有期望。后来再听到这首歌,心情都会一下子回到从前。
有段时间觉得身体不太舒服,就常常长跑,耳机里放着陈奕迅的歌,一个人不知疲倦得向前奔跑。从最开始最难的那一圈开始,到后来慢慢地习惯,一圈圈自然得向前。脑子里除了安静的歌声,好像再没有什么烦恼和浮沉。
以至于后来的很长时间,我都很喜欢陈奕迅。听他的歌,会想起很多已经过去的事,会想起没来得及继续做的事。
渐渐得,这成为一种习惯。只要一个人待着,就喜欢安静地听他的歌。这时候的全世界似乎都是安静的,就连浮躁的空气都停滞下来。
不知道有多久了,总觉得生活里充满了忙碌,不再成天沉迷安静的音乐,而是去做很多感兴趣的事情,就算知道有些事只是三分钟热度,也非要去尝试。
我常常问自己,为何要做这些事。
如果不做这些事,我可以像其他姑娘家一样安稳得过生活,上课之余看看电视剧逛逛街,过得悠哉悠哉地等待毕业结婚。可是我心里是拒绝这样的。
最初做很多事的理由是担心毕业后再没机会去做这些事。在一定方面我是个听话的小孩,面对家人的建议我常常会动摇,只要不排斥似乎都会接受。也就是如果毕业,家人要我回去工作,也许我就回去了,建议我结婚,也许我就找个看似合适的人结婚。
可是后来好像不是这样了。我哥说的对,野心这种东西是会愈长愈大的,你得到一些东西就会想要争取更多。
那天,有人问我,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了想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那些想做的事不能做了怎么办。
思考了五秒钟,我想,大概没有比要相伴一生的人更重要吧,只要这个人对了,其他东西都可以不要。
我希望自己什么都会,让我在遇见这个人的时候有资本变成任何他喜欢的样子。我希望自己什么兴趣都经历,让我在遇见这个人的时候不再乐于外界那么多的诱惑~
如果有一天,这个人来了,我会邀请他一同听一场陈奕迅的演唱会。
可是我才22岁,就常觉得自己会一个人过一辈子。
为了努力学习英语,决定把自己的文章都翻译成英文。请支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