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说陈羽凡白百何事件之前,按照老规矩还是从自己的事情说起。
本姑娘在认为自己还是个宝宝的时候,很'不幸'的到了适婚适嫁的年龄,周围结婚的人仿佛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梨花开完还要结果,再过几年,恐怕朋友圈“晒娃党”会多过“晒IPO党”。对于新婚夫妇、以及抱上了娃(甭管第几个娃)的朋友们,瑞秋绝对送上最衷心的祝福。
说起祝福,中国人很爱说一个词,“美满”,这是很具有华文特色的词儿,你看英文世界里也很少有老外形容自己的婚姻很“beautiful"、很“beautiful and complete"。
美可能是个相对的概念但是跟“满”组合在一起就变成了一个衡量标准。 美,也许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美不美看个人感受,但是“美满”是你不仅得自己觉得美,还得“完整”,而中国文化给完整下了很明确的定义。一个家庭的完整,就是有爸有妈,有孩子,我们相亲相爱一家人。反之,则不完整,比如夫妻离异、同性恋、还有完全不想恋的人,对于这些人,你可以自己觉得很“beautiful”但是别人看你不'完整',因为“美满”这个词是连接着“家庭”这个概念的。
还有,你没有组成一爸一妈(至少)一孩的家庭你就(看起来)不幸福,因为“美满幸福”,潜台词就是-你不完整,哪里来的幸福?
你可别觉得我抬杠,你可能会说:你看现在单身的、夫妻俩不要孩子比比皆是,还有中国社会对于同性恋(以及所有LGBTQ群体)容忍度不高多了,大部分人能觉得老徐和黄立行是特好的一对儿,金星能被广电和大众允许成为主流人物,这世道难道不在变么?
世道也许在变,可究竟改变了多少呢?
打个比方,你能接受明星是同性恋,但是你能接受你儿子是同性恋么?
你觉得老徐不结婚挺潇洒,但你能接受有个像老徐一样不想结婚的女儿么?
“爸,我其实不喜欢女生...我...是gay”
老爹的表情一般会是这样的...
所以说,接受这个概念常常是相对于范围而言的,作为一个在社会中的人,我们可以很轻松的说“人家愿意是人家的事儿,咋开心咋来”,但如果同样的事情换到了自己的亲朋好友身上,可能就不能“事不关己”的发表很潇洒的言论。
所以,我们还能看到一点,中国人的表面接受不见得是心里接受。
啥是表面接受?就是这事儿发生在一些人身上我觉得很正常。
啥是心里接受?就是这事儿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我都觉得正常。比如,变性的可以是金星这样的大艺术家,也可以是全国劳模,也可以是我爸妈、我儿女、我朋友,只要他自愿、他开心,我就能尊重他的选择。
你可能会说,中国人讲求表面和气,我表面接受就可以了,你管我内心接不接受呢?
可是表面接受也是不接受啊!
回到白百何陈羽凡事件,陈羽凡已经宣布他们已经在2015年协议离婚了,那为啥从2015至事件爆发,俩人都在演和睦、秀恩爱呢?
因为“美满”是有经济价值的啊。你看白百何陈羽凡靠夫妻美满和睦这个形象捞金多少,公开离婚事实岂不是和婴幼儿产品、食品代言等说bye bye?
其实这在娱乐圈早已屡见不鲜,毕竟能有本事又有勇气“特立独行”的人不多,明星也知道,想不靠形象就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应,要么有个一开始就有点特别的人设,要么就得有思聪那样牛逼的爹(要么两者都有)。
这个社会,伴随着“表面的接受”,产生了很多隐形规则,“潜规则”也远远不止上床睡出来的利益。何为规则?就是要达成目的需要满足的必要条件、和社会生存和行事准章。比如白百何陈羽凡以及娱乐圈众多面和心不和的夫妻都知道“幸福人生、美满家庭”的人设能带来巨大经济利益。要达成“拿代言、片约”等赚钱目的,就得“美满”- 一爸、一妈、至少一孩、且相亲相爱。
其实反观生活,我们难道不也生活在这种潜规则中么?
《人民的名义》里祁同伟厅长、高育良书记,为了能“进步”,不得不对外演家庭和睦美满,因为家庭圆满、稳定是官场升迁的潜规则。
普通老百姓也一样,已婚已生完二胎的女性更容易得到升迁机会早是职场上不成文的“潜规则”,因为公司不得不考虑给女性修四个月带薪产假的成本,“稳定”、又“美满”无疑是最低成本的。
娱乐圈明星不敢公开离婚,普通女孩也不敢像徐静蕾一样一直不婚不育。你可能会说,这些潜规则正是为了和谐社会啊,可遵循表面上的和气、圆满,社会就能“和谐”了吗?
不想要孩子的年轻人因为父母的期许要了孩子,都能给予孩子一个十分有爱的成长环境吗?
明明婚姻已经到了大家都情不愿、心不甘的程度,还为了所谓“完整”而接着凑在一起过的父母,就能保住家庭的和睦么?
表面的和谐,就像纸糊的窗户,经不起日子和事情的风吹雨打。
社会人表面的接受,也终究会在一次次小爆发中积累,成为社会现象,通过某个事件的契机,凶猛地爆发出来。
瑞秋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