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小昨
夜市一到傍晚就变得灯火通明,家家户户的白炽灯照得这里如同白昼。
灯箱上面各种特色菜特别诱人,一同诱人的还有呈现在眼前的菜品‑‑‑各色串串,整齐地码在篮子里,或者不用串起来,而是放在一个个的长方形盒子里,有的放在展示柜里。有拌好的麻辣的猪皮,小酥肉,牛肉圆子,鹌鹑蛋……看着让人垂涎欲滴!
食客越来越多起来,厨子在摊点现炒现卖,厨子颠动着锅子,那喷香扑鼻的菜就在空中翻腾起来,香味四溢。引得路人频频驻望,多看几眼,下一步就是招呼摊主:“来一盘”了,或者拿起篮子就开始顺手往里面捡串串。所以励志减肥的人若是意志力薄弱,最好不要路过此地。
随着厨子频繁地颠动炒锅,火舌不时跳动,泡沫箱里的小龙虾们开始躁动不安起来,说不定它们已预感到了自己的命运。
现在正是盛夏,正是吃小龙虾的绝佳时机,各地的小龙虾搭水路陆路而来,运到这里还十分新鲜。
来这儿的客人几乎都要点一盘小龙虾。我们这儿的小龙虾是搭配魔芋和洋芋炒的,除了辣椒,姜、蒜、芹菜等佐料,一盘龙虾倒有三分之一是魔芋洋芋,端上来满满一大盘,荤素搭配,一道菜几乎能管饱了。当然,龙虾是先称过的,搭配的素菜可是老板额外加的,算起来还是很划算的。
这个季节总是让我想起了我的那个朋友,从前的她可是十分喜爱小龙虾的,每次总要点上一盘,那还是十几年前了。我们一起去的那座城市,生活却从开始就有些不同。我刚开始进入一家公司,觉得每天都累得够呛,工作量很大,几乎天天加班。
小兰在另一个地方上班,去她那边还要转几道车。但是,只要有空闲的星期天,我们总是会想方设法地见上一面。
去了几次小兰的地方,知道她上班非常清闲,大概是是新建立的小公司,活很少。我去看她那么辛苦,还常常误了当天返回的车子。所以后来就是她常常来看我了,有很多时候我在加班,所以她过来时我请假出来,相聚的时间挺短。
每次看见小兰都感觉她有变化,上一次是顺直的长发,飘柔且灵动,下一次是弯弯绕绕的红色爆炸头,但不管哪样都很适合她。有时宽大的牛仔裤穿上去不仅酷更是飘逸。不过她真的是越来越瘦,皮肤也变的越来越好了。我们急着分享彼此的日常,远方一个瘦瘦高高的青年靠在车旁等她。我打趣道他们两人一定关系非比寻常,小兰说不是,她说那是老板的司机,刚好要经过浦东办事,所以顺便载她一程。
有时候我觉得人生像是一个陀螺,不停歇地转啊转,所有的一切都只不过是围绕着上班,除了上班还是加班。但是除了加班外,我的时间好像也不能干什么了,下了班一个人也很闷,无聊,一个人躲在宿舍的蚊帐里听听mp3,要么就是走到离公司最近的市集去转转,其实也根本没啥转的。
那是一个小镇,一到晚上根本没什么人,有一个电影院生意清淡,总是寥寥几人。
我常常想小兰的生活绝不像我这样的枯燥无味。就说她每次的造型吧,每次都惊艳到了我,连我们主管有一次见到她后,就一直牵挂着我的朋友,说她漂亮。
她每次过来都不用转那么多次车。想着坐着小车多么的舒服啊,沿途把车窗打开,凉爽而惬意,不用去挤拥挤闷热臭烘烘的公交。
另一方面,她用工资把自己打扮得美丽出众,那正是我们最好的年龄,那样的投资也是最明智的,她穿着美丽的纱裙和肥大的裤子,看上去都是那么飘逸。但我却整天穿着肥大的工作服,看起来跟公司里每一个人都一样,也舍不得拿钱去买昂贵的衣服。
那一个星期真的很放松,大概是我大半年里唯一没有加班的一星期。我想我该好好地去看看小兰了。
到了小兰那里,才知道她又换了一家公司了。来这儿上班的都是些关系户,不是某老总的小姨子就是某老总的小舅子……
而小兰也是认识某位老总后,来这儿上班的。听小兰说,她认识的那个老总也是之前她上班的公司老总,这算是他与另一几个人开的小公司吧。这个小公司显然没有她以前上班的公司大,我也不知小兰为啥要跟着跳到这里来。
当晚有他们公司的人请客吃宵夜,邀请的人说所有公司的人都参加了,小兰推辞不过,于是带上我去了。
那晚的事现在我仍然记忆犹新,桌上点了很多菜,有螃蟹,小龙虾,也有逢桌必点的炒田螺。
我和小兰的家乡都是山区之地,水产这等食物都鲜少见,一来平时吃不着,二来食物这种爱好大都跟小时候吃惯了妈妈烧菜的味道相关,长大后也就觉得自己故土的东西特别好吃,最开始是很难接受别地风味的。
我来到这个城市后,很难接受他们都不吃辣,并且很多菜都带甜味,后来慢慢地接受了他们本土的味道,但也远谈不上热爱。对于海鲜类东西,我能接受的只有厨房阿姨做的面包糠炸鱼。况且小龙虾与螃蟹等海鲜类公司食堂里也是不会供应的。
平时下了班,也会去吃一份炒田螺,但尚不能熟练地把里面的肉全部吸出,也奇怪于这里的人为何会钟情于田螺这种脏脏的东西,连五脏六腑都全吸进嘴里去,咀嚼一阵那种吃到泥沙的感觉还在,想想泥沙到底存在于田螺的那个器官里?会一阵恶心。实在难以理解他们居然对这份菜那样钟情。
但这所有的菜却对小兰胃口,他们所有的人似乎都知道她尤其偏爱小龙虾,而我却并不知道。其实来到这座城市后,我们就分开了,适应这座城市的饮食习惯如何彼此并不知情。
看她吃得那样专业,看来是常常进入大餐馆与夜宵档了。因为自己不喜欢也不会吃,害怕出洋相,干脆装矜持不动筷为好。我只能以喝茶来掩饰,那一晚茶水把我灌饱了。
但我没想到一场宵夜的高潮远没有到来,最后他们都在拼酒。整场晚宴里除我和小兰外就一个女孩子,但这时那个女孩子不知跑哪里去了。
小兰的男同事们此时说话一个比一个豪气,都说自己从前是如何叱咤风云,他们都是自己那个领域冒尖的人物。但唯一不变的是都来敬小兰的酒。那种毫不谦让的架势非常的咄咄逼人。小兰一杯一杯地喝酒,看得我傻了,期间有从前送小兰的司机给他挡了几杯,但也难逃众人劝酒的架势。
我也不知道当时哪来的勇气,反正我就是十分的气愤,我说她都喝醉了,还喝什么。我驾着小兰就走,回到她的住处,我问她,什么时候那么会喝酒了?为什么要去参加那样的饭局?
她却说自己太累了,再也不想漂泊,好想稳定下来。我知道她喝醉了,说的都是真心话,其实我们总是互相分享彼此的秘密,从前我们总是会告诉彼此的心事。
也许她已有喜欢的人,我猜她大概说的是常常送她的司机吧,那个小伙挺帅的,总是穿着干净的衬衣,雪白的球鞋。
我于是问她是否在和那位司机谈恋爱呢,她却摇头,说他什么都没有,最重要的是他不是本地人。如果他是本地人,她可能会考虑他。看这座城市多么好啊,街市多么繁华,有美服,有美食。发展也是日新月异的,即使在这里的乡下,发展也远胜我们家乡那个穷旮旯,她不能把她的未来交给那个同样远得不知在那里的穷旮旯里。
再后来我知道的是那个司机小伙辞职了,不知去哪里去了。而小兰也再没有去上班,她一个人住在单身公寓里。白天在家里睡觉,一到晚上就去饭店或夜排档点一份小龙虾,一个人剥着慢慢吃。
我去过她那里几次,感觉她完全变了,她会重复一些话,比如,她说:“他又出差了,他又去陪他的孩子去了,他说过他是离婚了的,但就是迟迟不肯和我结婚……”
夜晚的酒精让她在白天也昏昏沉沉,长长的睫毛下一双迷离的眼睛,更有一份慵懒的美,也许需要锦上添花的男人会喜欢她那样像猫咪一样的美。但我还是喜欢她最初来这座城市的的模样,富有闯劲,那样的朝气蓬勃。
夜宵档的小龙虾直到现在我才能体会它的美味,尤其喜欢它配着家乡的特产魔芋与洋芋一起吃,那样荤素搭配,吃起来不会油腻。我要是喜欢,会从容地来一盘,慢慢地享受它该有的味道。
其实人生也何尝不是呢,在能付款买得起一份小龙虾的时候,它才成为我们的美味。反之,怎么吃都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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