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了个唐·这不科学

《赠汪伦》·李白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诗意为:老李我上了小船,刚要发动螺旋桨,忽然听到岸上有人在跳着踢踏舞唱歌!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你汪老弟要为我送行呀。(吓了俺一跳!)汪老弟,我测量了一下,这桃花潭的水大约三百来米深(唐代一尺相当于如今30厘米);但这个深度完全比不了你送我的情谊啊。

  我曾坚定地认为:中国人情和古典诗歌最大的特征就是含蓄――感情不直白,言辞多委婉。但是现在读了这么一首几乎是用大白话写成的千古名篇,我忽然感觉汪伦踏的压根儿就不是什么歌声,而是我的脸,“哐叽哐叽”地踏!

  别人我是不知道,反正我不服!我要披露这首诗的的槽点。

  首先一点,也是最明显的一点,本诗作为一首七言绝句诗,区区二十八个字,竟然出现了两个人名:李白、汪伦。把当事人连名带姓地写进诗里并不是高明的做法。

  诗人在诗中直接指名道姓地提及自己也不是不可以,像杜甫就在《有客》中说“有客有客字子美。”不过,这种例子并不多见,因为尺度很难把握。像李杜这样的高手偶尔一为之当然可以,但如果诗人不是高手,也来这一套自报家门的写法,总有点李逵见宋江的感觉:“俺铁牛······”

  如果诗人想要在诗中提及当事人(被赠诗的人),往往不会直说名讳,因为这涉及到一个姓名禁忌的传统。在中国古代传统中,连名带姓地称呼一个人是不礼貌的行为,除非那人是你的晚辈或下级。就算他是晚辈,长辈也常常称他的字以表示亲切。到了现代社会,大家基本上都只有姓名而没有字了,但姓名禁忌传统依然存在。不信,你当着你爸妈或上司的面喊他的全名试试?

  既然人们只有姓名而没有字,那我们该怎么称呼他们才能表达尊重呢?很简单,家族长辈嘛,他们是你的什么你就称呼什么就是了,像:“爸爸”、“妈妈”“三姑”、“大舅”之类的。如果那人是你的上司或非家族内长辈,你可以称呼他的姓+身份,如:“张经理”、“王局长”、“周董”等等,甚至连姓都可以省略。

  平辈之间则可以称呼他的名,但不要带姓;当然,如果他有昵称或无伤大雅的绰号的话,也可以称呼他的昵称或绰号。如:易峰、亦凡、小甜甜、Tony、二狗子、傻逼···之类的吧。

  这种传统早已深入人心,在外国也不例外,你看,美国人称呼他们最喜爱的总统肯尼迪为JFK,就是这个意思。

  举一个直观的栗子吧,当你听到你妈或者你老婆喊你全名的时候,你是不是会有脊背一凉的感觉?(而且心底默念一句经久不衰的台词:“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总之吧,当着人家的面提他的全名,不好。所以,当诗人想在诗中提到当事人,但又不想提到他名字的时候,通常会用两个办法。

  第一,尊称法。如杜甫称李白“不见李生久”,李白称孟浩然“吾爱孟夫子”,孟浩然称唐玄宗“不才明主弃”等等。这个很好理解,就是给当事人带一顶高帽子(帽子最好是蓝色的,因为“蓝”者,“bIue”也,而“blue”者,“不绿”嘛)。

  第二,代称法。李涉称劫匪“绿林豪客夜知闻”,李白称杨玉环“可怜飞燕倚新妆”,陈子昂称魏大“魏绛复从戎”等等。这个方法稍微复杂点,但也不难理解,就是找一个和当事人有共同点的第三者,让他代替当事人承受被指名道姓的冒犯。那么,第三者和当事人的共同点越多就越贴切;而且第三者的名声越大(越好),就越能表达对当事人的尊重。

  这里单独说说魏大和魏绛。首先,他们做的事情是一样的,就是和少数民族打交道。其次,魏绛作为春秋贵族,其名声肯定比魏大的要大(虽然魏大名字里有个“大”);这明显就是抬高魏大的身份嘛。最后,也是关键,对,相信大家都看出来了,此二人都姓魏。

  用那些有名望的同姓之人作当事人的代称,是诗歌中的常用手法;这就既用了代称法,又用了尊称法,是个比较讨巧的手段。其它栗子我就不列举了,说说苏东坡为一个姓陈的人写的一首诗,八句诗,用了八个陈姓古人的典故。哪八句呢?

  不好意思,我忘了······呵呵。

  (张惠妹:听——脸哭的声音;这片脸未免也太悲情,被打到天明~~~)

  好,回到这首《赠汪伦》。

  刚才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说:大白在诗中直接提“汪伦”全名,是很不礼貌的。

  然而事情是这样吗?

  别忘了,他在诗中也提了自己的名字。也就是说,汪伦或者其他人在读这首诗的时候,也会对他李白直呼其名。难道,大白是因为在诗中提了自己的名讳,觉得好尴尬,索性就拉汪伦垫背?或者,大白先写好了后两句,觉得直呼汪伦其名不太好,于是就在前两句填上自己的名讳以作陪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好兄弟!)

  那我们就看看杜甫《赠郑虔醉时歌》中的两句:“忘形到尔汝,痛饮真吾师。”再看看韩愈《听颖师弹琴》中的两句:“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二人诗中都提到了一个词,“尔汝”。所谓尔汝,就是说两个人的关系特别好,好到可以用“尔”或“汝”来称呼对方,即尔汝之交。

  “汝”倒还罢了,不仅长辈、上级当面称呼晚辈、下级可以用“汝”,平辈之间也可以用。但“尔”就略有不同了。虽然在字义上,“尔”“、汝”差不多,都有“你的”或“你”的意思,但当面称人说“尔怎么怎么样”,总有点贬义在里面。不信你看看“尔曹身与名俱灭”、“出尔反尔”、“尔虞我诈”等,没有一个是褒义或中性的。甚至“尔等”、“尔曹”、“尔辈”简直就是“你这个···”或“你们这些···”的意思。

  既然“尔汝”有骂人的嫌疑,那为什么又可以表示亲昵呢?

  对,打是亲骂是爱嘛。这就好比“死鬼”、“挨千刀的”、“坏蛋”、“死丫头”、“半熟”、“七叶子”之类的,看着像骂人,其实都是昵称。

  也就是说,两人关系好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打破称谓禁忌反而是一种表达亲昵的手段。这样看来,大白在诗中直呼双方姓名,其实就是想表达:我俩是基友。

  好吧,指名道姓这件事就算他大白蒙混过去了,下面再看看这首诗最大的问题:词句太通俗,表达太直白!

  说李白的这首诗遣词造句太通俗?的确是通俗。那又怎样,通俗就代表不好吗?还有,这首诗在表达上真的很直白吗?

  纵观全诗,感情基调的确很明显:汪伦你真是个有情有义的好哥们,我老李记住了(比心)。

  但逐句看去,其表达方式并不直接。

  首先“李白乘舟将欲行”,对,这句是很直白:俺老李要走了。

  接着“忽闻岸上踏歌声”。“踏歌”,就是一边用脚有节奏地踏地,一边演唱。这是一种古老而淳朴的艺术形式,唐代很盛行,一般在节庆、丰收等欢快的场景中进行;很少会用来送行。(提到踏歌的送别诗很少,便是明证。)有人考证说,当时汪伦并非在表演踏歌,而是边走边唱歌。不管怎么说吧,反正汪伦是唱上了。

  汪伦到底唱了什么歌,我们虽不得而知,但可以推测,应该不是“哥哥面前一条弯弯的河”。重点是,他唱得很突然,“嗷”一声就开嗓了。事先李白并不知道,否则也不会“忽闻”。(李白要是提前知道汪伦要露这么一手,估计得问他:“这位选手,你的梦想是什么?”)

  你看,就这么一个“忽”字,信息量就不少:它即说明了汪伦的重情重义(临时起意地踏歌相送),也点明了李白的惊喜和震动。你能说这样的表达手法很直白吗?

  “忽闻岸上踏歌声”之后,导师李白转身了!接下来他该怎么整呢?听完歌就走?点评一下汪伦的唱功?还是回忆一下和汪伦在一起的时光?

  大白很鸡贼,绕开这些,直奔主题,吟出了千古名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不少名家对这两句的赞叹不外乎:李白首先把“桃花潭水”在深度上夸张,再以拟物的手法,把不可描述的“情”和可以量化的“潭水”相比拟,从而表达内心深切的感情。这么说当然没毛病。我感觉,再琢磨琢磨的话,这两句至少还有两大妙处。

  其一,就是很多人都提到过的“不及”二字。这两个字尤其能体现大白的心机,更能说明这首诗在表现手法上并不直白。你看,大白把“桃花潭”硬生生地挖成了千尺那么深,(那可是三百来米啊,得有多么高超的挖掘技术才能办到啊,我仿佛知道了李白的毕业院校。)但是呢,这个深度依然不值一提。因为山外有天,天外有人,桃花潭外有汪伦。这种反差式的类比法,尤其能突出强势者的强势。

  这就好比你整天鼓励你男朋友,夸赞你男朋友,帮助你男朋友,而你男朋友也确实争气,一番努力之后终于开了一家公司;然后你就嫁给了王思聪。

  如此曲折狗血的转折,简直可以拍五十集青春偶像剧,但在大白这里,一个“不及”就办到了。你能说这样的表达手法很直白吗?

  老子曾经曰过:“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咱来看看其他拟物的诗词名句:

  李白《金陵酒肆留别》:“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李煜《虞美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秦观《千秋岁》: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

  陆游《书愤》:中原北望气如山。

  除了“别意与之谁短长”还有点疑问的意味之外,其他诗词都是“什么什么像什么什么”的模式。无论它像山像海,还是像雾像雨又像风,总有个极限在。但“不及”二字一出,汪伦的情可就没有极限了。

  这首诗第二个妙处就是:第三四句分别和第一二句相互呼应。这一点,估计大白自己都没觉察到。简单来说就是:第三句“桃花潭水深千尺”呼应第一句“李白乘舟将欲行”,以“水”呼应“舟”;第四句“不及汪伦送我情”呼应第二句“忽闻岸上踏歌声”,以“送我情”呼应“踏歌声”。(备注:此篇文字实际写于2017年,当时首发于某网站。当我总结本诗一三、二四句相互关照的时候,内心还是比较犹疑的,觉得可能是有那么点牵强了。最近,戴建业教授讲唐诗的视频在各大网站火了起来。戴教授在讲盛唐诗歌的时候,讲到了这首诗。他的鉴赏解析,与我所思如出一辙。这使我十分惊喜。想我一介初中毕业的山野鄙夫,竟可以在李白的世界里与大学教授千里契合,实在欣慰。这让我更有信心地写下去了。不过……自从有了孩子,所有生活内容都被搅和了,实在是没什么时间。抱歉了,要断更了……)

  一首短短的七绝,看似直白简单,实则委婉有致,看似信口而出,实则独具匠心,看似通俗易懂,实则别具内涵;而整篇语句却又是如此的通俗易懂,这就是为什么说:李白不可学(李白不科学)!

  关于汪伦其人,史无明言,后人考据,一说他是村民,一说他是豪士,一说他是县令,而且还和王维是朋友。不管他身份如何,从他能够情动李白,踏歌送客来看,老汪肯定不是寻常俗流。

  雅人深致自风流,何妨是匹夫,何必是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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