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大妮 公众号:梁大妮的私人账户
致初入职场的小菜鸟
最近,刚刚结束了一段比较糟心的小经历。初入职场,带着一颗赤子之心与对未来的憧憬。想不到”初出茅庐“,就被套路了。
1. 确认好你签的是 “劳动合同” 而非 “试用期聘用协议”
劳动法将会默认“试用期”为正式的劳动工作时间,所以在法律上来说正规的公司从你入职起和你签署的应该是劳动合同。所有的社保是入职后就必须购买,而且不能说是试用期就不发放,也不会是以现金形式发放或拖延到转正去发放。PS:从入职之日起的30天内,公司为员工购买并缴纳社保。广州市最低的社保都是个人承担320元,公司承担近800(按比例缴纳)。如果连最起码的保障都无法提供,又怎么相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员工合理的权益能到保障呢?此外,劳动合同里应该明确说明工作的起始日期,薪资具体金额和具体的发放日期。按照合同里的日期定时发放工资,而不是提前或延后,一家正规的公司发放工资的时间怎么可能是依据经理出差的时间而定呢?
2.谨慎小心签署各种离职申请
不管公司以多么卑劣的手段让你离职的,各种忽悠你签一些离职的协议和申请原因,让你主动放弃自己的权益。如果被公司辞退是需要明确理由的,在签辞职协议的时候,谨慎填写离职理由。如果是公司辞退,则不要主动写离职理由。有的情况是,你本人想走,但是公司不放行而被迫写离职协议时,在申请离职的协议书上也要慎重去写理由。如果是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想离职,则不建议写离职理由。一旦签署,在法律上就默认为劳动者自动放弃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而无法像公司合理诉求自己应得的权益了。
3.劳动合同规定离职的第二天就要发放所有的工资不得拖欠。即使公司 在协议里写是次月的一号发放工资之类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4.加班是一定会有加班费的。申诉的时候,要带上出勤记录并盖公章。而这一点,能不能开出出勤记录全凭公司自觉。事实是公司明明有打卡制度,但是公司如果说没有这样的制度并不出示员工的出勤记录,也无法强制该公司提供。除非劳动者能自己有有效的证据证明,例如:员工证,或者比如每次下班回家的一些交通记录等。
5.申诉的步骤是准备各种文字资料:录取通知书,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员工证。Ps:还有身份证在劳保局做登记 申诉的过程是很漫长的,首先要递交劳动仲裁申请,然后等待排位开庭,一般时常都会1-5个月的时间等待开庭。在一定程度上,某些公司怀着侥幸的心理觉得劳动者不会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打官司,因而对劳动者合理的诉求置之不理。即使上庭了,公司能做到的最大补偿也就是根据劳动合同来发放相应的工资。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公司的打击程度是不痛不痒而不会解决根本的制度问题。也就是说,你即便打赢了和公司的官司。这家公司也不会觉醒,而且仍然以原来的方式哄骗新人。劳动仲裁是会根据劳动者不同情况来推荐律师免费咨询的。还有,打官司也是可以聘用免费的律师,也可以自己聘用律师来维护权益。
6.忠告某些工作人员,在这样制度混乱的公司工作,你将来也很有可能受到不公正待遇。
可是很多时侯,就是很无奈的啊:你去无忧网和智联网去看看,仍然充斥着多少不正规的“三个月试用期”。事发以后,劳保局的律师也不过是说:如果你觉得你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你可以去告公司。然而却没有人能保障你的实际权益。所幸的是,我并未在那家“无良”的公司虚耗太久时光。
劳动保护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但是无良的公司也很有可能早就想好了对策以及考虑到了能承担的损失和后果,因而才敢明目张胆的开出各种违法的协议来忽悠刚刚步入职场的大学生!如果不正规的公司总在玩文字花样,变相压榨员工而仍然在法律之外不受约束,那么劳动保护法就成了一纸空文,谁又能真正保障劳动者合法合理的权益呢?一个社会有可能不会处处是公平,然而最惨的却是:收到不公正待遇,还无从申诉。在学习international finance reporting system的时候,时常会考虑:中国的经济蓬勃发展,并且有大量的海龟回归祖国。然而西方现进的会计系统为什么无法与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相融合,除了不同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其本质原因就是行业和公司的制度以及对其监管的力度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提高,造成了很多不匹配的断层。因而,高素质人才无法“在其位,谋其政”,部分公司恶性循环才没有得到真正的进步。
好了,吐槽了这么多。年年有套路,今年特别多。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小菜鸟们,㊗️大家都有个阳光灿烂的未来💃💃💃💃💃大妮告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