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闹症”是时下许多公务人员特别是基层人员的疑难杂症。面对群众闹事,头疼心烦是常见症状,为了息事宁人,负责人往往采取妥协、顺应、予取予求的态度,不仅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助长了闹事者的气焰和社会“闹”的风气。
在基层工作这几年也目睹了不少“闹事”,究其根本,“闹”的诉求都落在一个“利”字。低保资格被下要闹、违规建筑被拆要闹、非法经营被抄要闹……在“闹民”的观念里,解决事情的唯一途径就是“闹”,事情闹的越大,解决得越快越彻底,而不闹事情根本得不到解决。
而作为被闹方,脾气好的能心平气和地反复沟通解释,脾气差的也必须要稳住情绪来冷静应对。民推官,可以说是官不作为,若官推民,则定是官大压人,欺民之举。这是非常无奈的社会舆论的偏重。
那为何不去解决群众“闹”的问题呢?不排除有极少数政府工作人员的确存在不作为的情况,但多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闹”的问题疏通无路,的确很难解决;二是“闹”的问题无理无据,纯属无理取闹;三是“闹”的问题已经给出解决方案,但群众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
多数“恐闹症”患者,都怕出事、怕担责、怕丢帽。面对“闹”事人员,不敢强硬,怕小事闹大,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这就需要着力解决部分为官者不作为、慢作为、冷作为的消极行为,完善问责体系,加大问责力度,端正他们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同时也需要完善法律和制度,在面对诉求不合法、不合理的“闹民”时,给政府工作人员合法合理、强硬解决的底气。
有些时候,由于基层职权有限,很多问题在其权力范围内难以得到解决,往往形成你闹我劝的“死循环”。比如群众来“闹”,不满补助金迟迟未发,而事实是申请补助从村到镇到区层层上报有既定的程序,而补助金的下发也需要时间。和他解释清楚了原因,他还是会每天来报道,似乎“催一催”、“闹一闹”就能加快补助金发放的进度。面对这种情况,基层人员只能反复解释,这非常考验工作人员的耐性和沟通能力。同时,也会反映出政府部门工作制度、程序、分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疏通为民解决问题之路的关键就在于此。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面对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诉求时,要在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和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履行为民服务职能,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把态度落在行动上。在服务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尽力去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而对于违法闹事者要勇于“亮剑”,依法行政,拒绝成为“恐闹妥协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