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快看,白百合出轨了!有图有真相!”“怎么可能,她跟陈羽凡不是模范夫妻么?”
消息一出,小伙伴们都炸了,纷纷围观小视频来满足窥视八卦的欲望,然后发出惊讶的表情,各抒己见。诚然,故事才开了个头,卓伟也说:“明天会有更大的爆料。”而现在网上的舆论铺天盖地,还有各路小道消息也广为流传。但不管是陈羽凡被绿了,还是两人早已各玩各的,白百合与小鲜肉暧昧的关系必然是敲定了的。
当我们谈论起出轨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愤怒,反对并且谴责。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出轨的一方是被背叛的,他是不知情的,无辜的,被骗的,甚至还在深爱着对方,一心一意为对方付出的。这样的出轨理应是不被社会所接受,因为一方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伤害了另一方,侵犯了对方的权益。他就必须接受道德和法律的惩罚。
但是,当一些明星被爆出轨的时候,我们有没有想过,可能他们是一种“开放式婚姻”?公众人物需要维护自身形象来达到正面的社会影响,或者是各种原因,他们感情不在,却不想离婚,这时双方达成一致进行“开放式婚姻”,也不是不常见。而“开放式婚姻”这个观念也逐渐被大众所认识,有小部分人在实践。但大部分人还不曾了解,就站在道德制高点去反对。难道“开放式婚姻”,只听名字我们就无法接受了吗?
婚姻存在的状态有许多种,“开放式婚姻”属于较为小众的一种。有一段关于开放式的婚姻的定义是:“双方建立在同等的自由和对其个性发展有同等权利基础上的两人之间的诚实关系。”读起来有些拗口,通俗点理解:或许是夫妻双方的性生活不和谐,但其他方面难舍难离,此时他们有同样的需求在对方身上得不到满足,彼此达成协议可以跟他人发生性关系,当然前提是那位“他人”也是知情的。抑或者,夫妻双方的感情早已破灭,但为了孩子和父母关系,社会地位等各种因素,离婚会使得一切变得更糟糕。此时双方约定各自处理自己的情感生活,婚姻的形式依然存在,使得利益最大化。这样的关系,是否能被理解并接受?
林徽因和梁思成的婚姻,其实也属于“开放式婚姻”。徐志摩情书不断,金岳霖穷追不舍。可能林徽因肉体上没有和另外这两个男人发生关系,但精神上始终徘徊其中。而恰恰,梁思成能够接受妻子精神上的“开放式”,两人能有一致的观念,才使得这段婚姻美满久远。当然,一般人想要像林徽因和梁思成那样,只在精神上实行“开放式婚姻”是非常难做到的。没有那么高的思想境界和自我控制能力,实际操作往往会脱离初衷。
而一般人,在肉体上实行“开放式婚姻”更为普遍。我有一个亲戚,40多岁,他长期在国内经营生意。而他的妻子和儿女全部都在国外生活,一年几面也不过两次。异地婚姻,他和妻子都有了各自的情人。在固有的社会民情下,他们没有离婚,也没有挑明而是彼此心照不宣。丈夫依旧赡养妻子和儿女,妻子依旧在国外好好照顾儿女起居读书,但在儿女和亲戚面前依旧保持恩爱。
可见,开放式婚姻既然存在,便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不是去推崇,宣扬它。而是应该去理解,接受它。只有大家都能对此有个清楚的认识,才会明白自己想要的是怎样的婚姻状态。对此不认同的人,便找观念一致的人,好好携手一生,婚内出轨的几率也会变低。但这类人不应该站在道德制高点去鄙视那小部分与他们不同的人。而另一方面,对此认同的人,也去寻找同类,婚前坦白确定协议,给对方足够的自由,而不是处于牢笼里惶惶不可终日。不过,选择开放式婚姻的人,对其他伴侣必须坦诚,否则只是打着旗号对他人进行欺诈。
比起出轨,开放式婚姻更应该受到我们的关注。用认识,理解,接受去代替盲目的谴责。要知道这不过是一种婚姻相处方式,夫妻双方和涉及的伴侣都对此认可。他们大家生活愉快,不伤害到他人,又关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屁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