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民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①,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②。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重大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司法工作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根本目的,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生命线,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特征,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③为什么讲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立场的体现,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④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统一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人民根本利益才能得到有效维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才能不断实现。
(二)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⑤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是我国国体和政体的本质体现,这决定了我国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必须明确“为了谁”的问题。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根本价值归属。必须明确“依靠谁”的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列宁强调“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⑥。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切依靠人民,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使司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必须明确“我是谁”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鲜明指出人民民主专政下司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和人民属性,强调“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这主要地是指人民的军队、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法庭,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⑦。从新中国成立时起,公安、检察院、法院前面都有“人民”二字,人民性是我国司法机关的鲜明属性。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人民立场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决不能掉入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陷阱,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要严格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真正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司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毫不动摇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是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安排。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发生深刻变革、取得长足发展,离不开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与、推动、监督,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毫不动摇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有利于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有利于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有利于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保障国家法治统一。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让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更加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