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毕谌,以爱忠孝之人:曹操的识人爱才

作者:史遇春

关于中国人的道德规范问题,在多次批判及革命之后,逐渐让人无法定义其中的对错。比如说“忠”与“孝”。很多人认为,“忠”与“孝”是封建的糟粕,不值得提倡。还有人,为了模糊视听,把一切自己所不认同的“忠”与“孝”,一律都贴上“愚忠”与“愚孝”的标签,然后大加挞伐,从而达到自己无法向外人言说的目的。虽然我对儒家的学说深怀敬仰之情,但是,在谈论关系到儒家的事体时,我还是尽力保持中正的态度和客观的标准,这既是我为文的本意与做人的准绳,也是对我所敬仰的儒学之道的一种现实践行。

首先说说我对“忠”与“孝”的粗浅认知。从人性本善的源头来说,确立“忠”与“孝”的出发点,一定是善意的,是美好的。“忠”与“孝”是正面的道德标准,它们的作用,在我看来,说白了,其实就是一条:

维护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与和美的家庭伦理关系。

“忠”可以延展到很多方面,但是,就大的方面来讲,就是忠于国家、忠于朝廷。这无论是在帝制以前还是民国以后,无论是在东方之东还是在西方之西,古今中外,或许使用的名词不同,但对其实质的认可是一致的,是没有中断的。在可预见的未来,“忠”还是会作为一种美德,继续被宣扬、被传承。“忠”本身没有错。之所以屡屡被攻击,原因就是所“忠”的对象的变换与斗争。

“孝”基本上只限于家庭内部,是晚辈对长辈的一种伦理上的美德与行为。为什么要宣扬“孝”?其中有感恩的成分、有和谐的因素。先说感恩。中国人是重情的,特别是在家庭体系当中。西方人,或许可以把家庭中的一些事情仅仅作为义务来处理。对于大多数的中国人来说,在以前的社会,如果在家庭中只有义务,没有人情、或者人情欠缺,那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孝”里面,义务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情占了很大的分量,这情,包含了爱、敬等多种因子。孔子早就认识到,有人可能会把“孝”简化到只剩下义务,所以,他在《论语·为政》之中就已经毫不客气地做了论述: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孔子讲得很清楚,那就是,对父母长辈尽孝道,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不能仅仅限于吃饱穿暖。虽然孔子在这里只提出了一个“敬”字,但是,这也明白地对“孝”进行了定义,那就是,行孝的人,要从精神上对长辈进行关怀,这种精神的关怀,传递到长辈那里,也是对长辈精神的一种安慰与满足。说白了就是,物质的满足,在“孝”之中是非常低层次的,是最起码要做到的,精神的愉悦,在“孝”之中,才是高层次的,才是要努力的方向。

那么,为什么要孝呢?这才是最现实的问题,前面已经说过了,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家庭的和美,愉悦的生活环境,融洽的伦理关系。以长为尊,这大概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认知,不惟中国一家。既然以长为尊,那么,在家庭生活中,必须有所妥协时,只能是少让长。从人生悲剧的角度来看,一般情况下、都是长者历事多、受苦多、付出多、而在世之日相对会少,所以,也应该是少让长。家庭是社会肌体的微小组织,只有家和,社会才能和。从社会的大角度来看,要求家必须和乐平稳。家的和乐平稳的主要决定因素,是作为家庭的成员每一个人,作为个体的每一个人,又各有各的脾气和性格,也会因此而起重重矛盾,矛盾发生时,必须有人谦让才能达成妥协。这就需要孝。当然除了孝,还有慈、友、悌等道德规范。孝是这些规范中的首要因素。

“忠”与“孝”,在儒家居于主流之后的长期的中国社会中,是判断一个人人格的重要标准,既是君子人等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也是对一般民众为人处世的基本要求。

关于三国,我的印象是,虽然天下大乱,但是,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士人阶层的道德并没有沦丧,虽然也有放诞,但是并没有丢掉风骨,这是最最难能可贵的。这也是这一段历史让我心动的原因之一。

曹操爱才,对“忠”“孝”之人的认可,既是对当时社会价值的褒扬,也体现当时的社会道德对曹操自身的影响。

在对待毕谌时,就体现了曹操对忠孝之人的态度。

当初,曹操在做兖州牧的时候,委任东平(今山东泰安市东平县)人毕谌做自己的辅佐。

张邈叛迎吕布的时候,毕谌的母亲、弟弟、妻子、儿女等人也被张邈一起劫持走了。

曹操觉得很对不起毕谌,他对毕谌致歉之后,就把毕谌打发走了。在毕谌临走前,曹操对他说到:

“也不是我不容留您,只是您的老母亲被张邈所劫持,您的母亲在那边,您留在这边,您又怎么能够安心做事呢?”

毕谌心里很害怕,他既放心不下母亲、弟弟、妻子儿女,又怕走了之后被人在后面捅刀子。所以,毕谌意志坚定地对曹操俯首表态:

“曹公您放心,我是不会离开您的。”

曹操被毕谌的表态所感动,对他大家赞赏,在毕谌表示不会离去的时候,曹操甚至感动到流下了眼泪。

毕谌在曹操面前表态之后,始终还是放心不下老母、兄弟、妻儿,瞅着空当,在无人注意的时候,他还是偷偷从曹操的地盘上逃走,归顺了吕布。

等到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十月,曹操打败吕布之后,毕谌也被曹军生擒。因为毕谌和曹操的僚属以前都是同事,一些念旧情的僚属都为毕谌的性命担忧。

曹操却说:

“如果一个人能够对父母孝顺,那他不可能不会忠于自己的君上。像这样孝亲忠君的人,就是我所需要、所找寻的人。”

曹操不但放了毕谌,还让他担任当时鲁国(封国)的行政长官。

这样的气度,怪不得曹营人才济济。

(本篇为《三国志人物图画·曹操第一》中的第十二节。)

(本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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