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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明朝时,桂林皇亲宗室骄横,好养斗犬。家奴们也依仗自己是皇亲奴才骄横跋扈,不仅欺压百姓,甚至连官府都不放在眼里。每当闲极无聊时,就牵出斗犬,任意让其撕咬路人取乐。百姓和官府都敢怒不敢言。
一日,皇亲的奴才又闲得无聊,放出斗犬,让其任意撕咬路人,一秀才奔跑不及,被扑倒在地,斗犬骑在秀才身上任意撕咬,秀才眼看就要命丧狗口,这时路边冲出一杀猪佬,手起刀落剁了狗头,救下了秀才。皇亲的奴才一看,主子心爱的斗犬被杀了,那还了得!他们把杀猪佬捆绑起来连同死狗一起送到官府,要官府判他死罪给狗偿命。
当时恰逢“闽中十才子”之首曹学佺被起用为广西右参议。他刚正不阿,一身正气。到任前他就对桂林的皇亲们的所做所为有耳闻,一看之下果不其然,暗暗决定要好好的杀杀这帮恶棍的威风。
曹学佺详细看过状纸后,不畏惧皇亲宗室,判屠夫无罪,更判皇亲要赔偿给秀才医药费。皇亲一看,这样判决自己脸面不保,但在章法上又拗不过曹学佺,心生一计,要求重审,并暗中重金贿赂并威逼恐吓秀才改口供,说他自己和斗犬相好,是朋友,那天是斗犬和其在玩闹嬉戏,是屠夫恶从胆边生杀了斗犬,要屠夫给斗犬偿命。
再审时,秀才贪图财物又惧怕皇亲势力,就出卖了屠夫,更改了口供。曹学佺听完秀才改的口供后勃然大怒,拍案而起,骂道:“人证,物证皆在,况且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思回报,反要置他于死地,与狗相好,认狗为友,伤天害理!天容你,我不容你!”说完就要衙役杖击秀才,秀才挨不过,终于招了是皇亲如何用重金和威逼要他做假口供。案件真相大白于天下。
曹学佺重判:屠夫无罪;秀才,与狗相好、认狗做友、恩将仇报,革去功名,给皇亲当狗!
并愤然在案卷上写下:“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名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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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看完故事的你是不是暗自点头:“对对对,关键时刻还是市井莽夫仗义,文人的仁义道德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其实不止如此,那读书人在情场上大都是吃软饭的负心汉,在政坛上大都是贪得无厌的贪污犯,在商场上大都是……哦,读书人做不了生意,一做一个赔等等诸如此类。对“读书人”三个字,似乎“穷酸”才与之相配,这也许是读书无用论下,我们的一种无意识,当然,这属于另一个问题,在这儿按下不表。
但现在我们将故事中的屠夫和秀才的角色对调一下,又会怎样?那就变成了“还是读书人有气节,不畏强权维护正义,杀猪佬就是个市井小民,见利忘义”。舆论要调个头,但一切依旧顺理成章。
那问题出在了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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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学佺犯了平常人经常会犯得错误:将自己所遇到的少数个例,看做一个群体的标签。
有人这么想:楼下老王一个小官就能贪这么多钱,那些大官还不得上天啊,现在只不过是没抓到他罢了,这个社会真黑暗。
还有人这么想:你看隔壁老王的儿子不就初中毕业出去打工现在挣大钱回来了吗,我不要读书了,我要出去赚钱。
以及有些父母这么想:千万不能娶外地媳妇儿回来哦,你看楼上老王家娶的外地媳妇儿,整天不干活还对公公婆婆吆五喝六,你不想以后我们也这样吧!
这样的心境可以理解,我们都没有经过专业的逻辑思维训练,又要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做出先验性的判断,最直接也是最容易的就是通过自己掌握的既有经验做参照。我们的大多数直接经验都来自身边发生的事,而身边的事具有一定稳定性,重复发生,则一再强化我们的既有看法。有了事实性的经验,再有一起非身边类似的事发生,符合我们的经验,则印证我们这一看法,并再次得到强化。若有与既有认识相反的事出现,勤快的人会修正自己的既有认识,形成新的态度。而“懒”一些的人,其实也就是大多数人,会忽略过去,继续保持原认识并等待下一次符合认知的事实出现。
我们不能说这二者孰优孰劣,前者时时调整自己的态度,对前路充满了不确定性,迎接的或是兴奋、或是恐惧;后者行事有固定的态度,少有选择的纠结,生活稳定。但我却对后者惋惜,因为他们少了更多的可能性。
能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起码都是能熟练使用互联网浏览信息的人,在信息浩如烟海的互联网上我们已经见过了太多奇人异事,但谁能保证下一秒不会看到之前见所未见的奇人?闻所未闻的奇事?谁又能保证这样的事明天不会发生在自己身边?
我们在既有的认识中生活,但千万不要被其桎梏自己的眼睛。识人做事不要带有标签,每一次都不用同样的眼光去审视,虽然增加了成本,但,为了那一点不一样的“可能性”。我觉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