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木锦萱。我的愿望是成为一名作家,让更多的人看到我写的东西。”当我说出这句话时,讲台下三十多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似乎要把我看穿,那个时候我紧张得都快哭出来了。这句话几乎陪伴了我整个青春。
那一年,我十一岁。
十年后,你还会记得年少时的自己吗?
当我还不理解“梦想”这个词的时候,我已经有了自己的梦想。我知道能让很多人看到自己写的东西并且为之感动是一件很欣慰的事情。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姐姐上高三,有一次我看了她写的一篇文章《与老师杨冬琴》,看完之后我很感动,那时候心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告诉自己,要让自己的文章感动身边的人。
真正让我坚持下去这个梦想的是初三的一个很好的朋友,锦萱,我希望未来有一天你的书摆在书店的畅销区。虽然这么多年没有和她联系,但是那句话我谨记于心,从那时起心中便多了一个词,信念。
在某一年盛夏,我写了一段话,至今记得清清楚楚:
我相信我是最平凡的人,也是最不平凡的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书可以畅销;我相信在未来某一天我可以站在聚光灯下,诉说着属于我的故事;我相信……我相信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因为我是木锦萱,我坚持的事一定会成功的。
我喜欢写东西的人,因为看见他们我会想起那个在深夜里伏案写作的我;我也喜欢爱读书的人,因为他们的心始终保留一部分纯净的地方,就算外界多么喧闹,他们总是安安静静的;我敬佩知识渊博的人,因为他们让我找到自己的价值。
高中时候我写过很多东西,回头看来,基本没有什么使用价值。但是我还是细心的把他们保留下来,只因为那些东西是我曾经用自己的学习时间换来的,就算再无用,也是独属于我的年少。
现在,经常跟别人开玩笑,我写的东西就像我的孩子。别人也会说,来,把你的孩子拿来让我看看。看似一句玩笑话,其实也是合理的。可不是吗,用心照料着,就算别人说他再不好,自己也不会嫌弃,毕竟是真心付出过的。
有人说,跟文字沾上边的人是寂寞的,我对此保留意见。跟文字沾上边的人是最寂寞的,也是最幸运的。无法言喻的喜悦,难以诉说的痛,全部给了它。它不会安慰你,不会鼓励你,不会拥抱你,只是安安静静的听着你的诉说。但幸运的是,你拥有一个至交,你若不离我便不弃,它便生死相依。当所有的人弃你而去,它就这样默默地与你相伴到老。这难道不是一种幸运吗?
我喜欢安安静静地听着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也许大多时候自己还在坚持与放弃之间徘徊,但在我的认知中,放弃一件坚持了十年的事情,比坚持下去更难受,所以还是咬咬牙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个月,再坚持看看。
我承认自己对写作没有什么天赋,我也承认自己写出的东西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努力能够弥补自己的缺陷,哪怕身边的所有人都不再相信我,只要还在坚持着就已足够。
因为我是木锦萱,我相信好运,我相信执着,我相信信念。
我更相信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