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择偶,有时候也并不是完全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左传》中就记载了这样几个故事。
太子忽两拒齐女
齐国的国君齐僖公想把自己的女儿文姜许配给郑国的太子忽,按理说齐国也是当时的大国了,如果能娶齐国的女子为妻,对太子忽今后的政治道路也有一定的帮助,可是太子忽却拒绝了,他的理由是:“人各有耦,齐大,非吾偶也。”意思是齐国为大国,郑国是中等国家,两家结亲,不相匹配。后来北戎人侵犯齐国,太子忽率领军队打败戎人,齐僖公再次旧话重提,想把自己另外一个女儿许给太子忽(此时文姜已许配给鲁桓公),太子忽当时也已娶妻,他再一次拒绝:“以前没有帮助齐国的时候我都不娶他们的女儿,现在因为援助有功就要娶亲,这是拿军队和战争来换取个人的利益,郑国人该怎么评价我呢?”在权益、美女面前,太子忽头脑清醒,坚持创业靠自己而不靠他人,这种自立自强的态度很难得。
徐吾犯之妹选夫
徐吾犯是郑国大夫,他的妹妹长得很好看,已经和公孙楚订了亲。郑国的另外一个贵族公孙黑也看中了她,也不管人家已经许配他人,派人硬送去聘礼,也想娶她。徐吾犯一看,两人都出自有权有势之家,自己惹不起。就把此事报告给郑国的执政大臣子产。子产给他出了个注意:“既然两家都不能得罪,就看你妹妹的态度吧,他选择谁就嫁给谁。”于是两个竞争者分别去了徐吾家。公孙黑衣着华丽,带了大批金银财宝,放到女方家客厅里走了。公孙楚武将打扮,英姿勃发,在徐家院子里表演射箭技艺后,跳上车子离开。徐吾犯妹妹在房间了观察了两个人之后说:“公孙黑的确潇洒不凡,但公孙楚更像个男子汉大丈夫。”后来她选择了公孙楚。徐吾犯之妹在金钱面前不动心,更看重个人的实力,这个眼光也是不同于常人。
以上只是截取了两个小片段,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下次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