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喜欢上一个人需要多久?
以前不知道,现在就是我抬起头看见你的那三秒。
第一秒惊讶,第二秒惊喜,第三秒无措。
我是不太乐意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的,总是认为所谓钟情所钟的无非是那一张好看皮囊罢了,说到底和感情并无太多关系,以至于谈起来总归有些轻佻,算不得感情。
但是,我发现喜欢这件事实在不能常理度之。在它发生之前,你实在难以想象某个人影瞬间攻破防线、占领你心房的那种惊喜和茫然无措,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不堪一击,眼神交替攻防不过刹那便丢盔弃甲,举手投降。
更难以理解的是,这场看不见的硝烟之中,你竟然会输得这般干净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更是心甘情愿、毫无怨言。
你知道有一个人会出现在你的视线,明媚你的世界,温暖冰冷寂寞的夜和那颗无处安放的心。
但是,这份喜欢注定是难以说出口的,谈不上什么理由,也没什么道理。总之,就是觉得那句话一定不能说出口,否则,后果可能是难以承受的。
贰
有人说:爱情,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那些赤诚天真爱过的人,多半在歇斯底里中,日渐心生怨恨,渐行渐远;只有那些远远保持距离,暗自思慕的爱人,才永远熠熠生辉,完美无瑕。亲手过招的爱情,最后都难免互相伤害。
没办法去评说哪一种方式更好或是更正确,感情的事情本来就是众说纷纭,谁说谁有理,非要与人争论出个对错实在不太现实,别人一句你又不是我,你经历过吗?便足以反驳。
倘若真要在其中做出选择的话,相比远远观望祝福,我还是更愿意和那个人亲手过招吧。无关对错,无关结果,在短短数十年人生经历中能够和自己喜欢的人有过一段故事,想来也该是幸福异常的吧?即使,这段故事可能并不一定美好。
但是啊,那个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多半不会有故事发生,更谈不上什么亲手过招的爱情。
大多数人喜欢上了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自卑。远远地看着那个人,心里既欣喜又畏惧。不主动跟她打招呼,会错过一次跟她说话的机会,主动一点,心里又会紧张不安。和这个人接触,你会瞻前顾后,深怕自己掌握不好分寸,太近了怕她反感,觉得自己过于轻佻,疏远了自己心里又过意不去,白白错过难得的相处机会。
那个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自己铁定是配不上的。即便你在很多人眼里也算得上优秀,可是在她面前,还是难以抑制的觉得自己是在痴心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于是百般思量还是认了怂,早早给自己判了死刑。
叁
我们都是恋爱理论上的王者,给别人说起感情来头头是道,到了自己身上却手足无措、无计可施。不是我们忘了那些套路,而是觉得自己的拙劣演技在喜欢的人面前实在不值一提,况且,把所谓的套路用在自己心上人身上总归有些不齿。
在我们心里,或多或少都会认为心上的那个人应当是纯洁如白莲,在多彩且污秽的世界中散发着别样的光,圣洁不可侵犯,不容亵渎。倘若施加套路的话,无异于自己亲手亵渎了她,罪过大了去,于心不安。
少女情怀总是诗,少年心思天下知。很多时候我们自认为那份暗自思慕的心思已经隐藏得足够好,其实早已经全盘暴露在所有人面前,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一举一动、目光聚焦之处肯定是她的身影。
某些时候,捅穿那层纸的可能也许只是一句“我爱你”,虽然这几个字轻飘飘并没有什么重量,但是无论男女,对这三个字却都没有什么抵抗力,我们都需要听到并很在意这几个字。
可惜,有些人是注定错过了。因为,那个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我一定配不上。
也就谈不上什么“爱不爱你。”
何况啊,说出口的“我爱你”未必能换回一句“我愿意。”那么与其说出那句话彼此尴尬,索性便将埋在心里罢。
那句话不说出口还能是朋友,一旦出口便是一场豪赌。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勇气去做那个一掷千金的豪迈赌徒,何况赌注还是自己梦里梦外都心心念念的人。
赌赢了固然值得欣喜,可一旦赌输,便是一败涂地。这个结果,你我,都承担不起。
那个第一眼就喜欢的人呐,也许真就只能相望于红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