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说到, 至今房子的状态至今没有正式交付, 但是钥匙已经领过了, 电通了, 水气未通. 最新得到的更新是水通了, 业主去物业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就感觉事情没那么简单,离谱的事情果然还是发生了, 物业称需要签署一份延期交付房子谅解书才能开通自来水, 那份谅解书上赫然写着对延期4年多交房的赔偿内容竟然是免去2年物业付,分4年兑现. 用生命的源泉水来要挟业主签署不合法协议. 没有想到物业竟然嚣张无耻到这种底部, 到底谁是房子的主人?不知道的还以为物业是房子的主人, 在如今的社会, 买个房子竟然还要看物业脸色不成,我们业主买的是房子, 不是一套钥匙在物业处的手铐拷在了自己手上!
幺蛾子不断, 未完待续, 有好的建议的网友可以在下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