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丁文艺和胡航了。
丁文艺我们都叫他丁丁,而胡航,起初大家都喊他胡子,可随即发现他没有一点与这个名号相配的阳刚之气。比起同龄的男孩子,他安静而沉默,更钟情于跟我们小姑娘一起玩过家家跳皮筋。恰好那一段时间还珠格格热播,不知谁先开始喊他胡格格,后来不知怎么胡也没有了,就变成了格格。
我们三个家住的很近,因为我们的父亲在同一个公司工作,而我们住的小区的房子基本都是那个公司的福利房,我的父母在八几年的时候用很少的钱就买下了那栋房子。
我们三个年龄差不多因而同一年入了小学。那个时候全校学生需要排队放学,每一队由至少一个高年级学生带领,而且必须走指定的道路。路边会有带着袖标的执勤生监督,走路不可以交头接耳,必须维持队形。于是每天下课的时候总能看到浩浩荡荡的一队队宛如母鸭子带领着小鸭子一样的小学生们,以学校为中心向四周蚂蚁搬家一样发散开去。
而我所在的这条道路,通常走到最后只剩下我们三个人,并且因为我们熟知执勤生监管的区域范围,一离开那个范围后我们就立刻并排嘁嘁喳喳起来。
小时候我有很多零花钱,因此我们通常会在小卖部停留一会儿,买丁丁喜欢吃的无花果丝和格格喜欢的唐僧肉,而若小卖部突然开始销售没曾见过的漂亮自动铅笔的时候,我们也都愿意勒紧肚皮,暂缓自己的口腹之欲。
丁丁的成绩非常好,事实上她在初中高中也一直保持着这个传统。我经常去她家写作业,她乐此不疲地给我讲解各种题目,而我通常是今天做完明天就又忘了解法,考试的时候不管我如何努力,能想起来的也只是丁丁给我讲解时耐心温和的好像小鹿一样的表情。
而格格,他好像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虽然他成绩不错,但没有丁丁那么好,他有些沉默寡言,加上又总是混在女孩子堆里,男生也好像并不欢迎他。他的妈妈十分年轻漂亮,经常邀请我和丁丁去她们家里坐,但每次透过窗户看到他那个留着长发和络腮胡,严肃到甚至有些凶神恶煞的老爸,我们就总能想出合适理由拒绝她。
小学就这样毫无波澜地过去了,初中仍旧是按照学区分配,所以我们毫无悬念地又到了同一所学校,而且这次我跟丁丁分到了同一个班。
因为有了中考的压力,中学的课程不再是那么云淡风轻,而且排名变得重要起来。好在我爹妈早就认定我不是读书的料,也就默认了我保持一个中游的成绩而去发展我其他的爱好——比如写一些天马行空的故事,而他们也乐得当我的观众,妈妈甚至还会兴致勃勃地跟我讨论剧情的发展走向,讨论那个狐族的小姑娘究竟应该跟太子还是他青梅竹马的小狼狗在一起。而丁丁则被她的爸妈定下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如果每次其中期末考试不考班级第一的话,直到下次考试之前都不可以玩电脑。
是的,玩电脑。丁丁有个很不符合她学霸设定的爱好,就是玩游戏。她们家很早就买了电脑,我们以前偶尔会趁她的父母都不在家的时候偷偷跑去玩纸牌和扫雷,在我还不能保证百分百找到简单难度的10个炸弹的时候丁丁已经可以在300秒内通关困难难度的扫雷。而后她自己把电脑系统升级到了WindowsXP,用的是在电脑市场花4块钱买来的系统盘,于是我们可以玩更多的游戏了。最受欢迎的当然是大富翁4,丁丁总是选乌咪,而我喜欢用金贝贝,格格偶尔参与我们的时候总是挑那个看不见脸的忍太郎。
即使是这个游戏,我们也依旧赢不过丁丁,她熟背每张游戏地图重要的地点,会结合黑卡和红卡让自己大赚一笔,还会使用各种道具请来福神和财神给自己助力。尽管每次的获胜者都毫无悬念,我们还是都很享受一边模仿那些人物矫揉造作的台词一边在棋格上走来走去的时光。
不跟我们一起的时候,丁丁喜欢自己玩一些经典的角色扮演,她最喜欢的应当是《天之痕》。她为了不同的结局而把游戏玩了很多遍,我曾经与她一起见证过其中一个结局,那个结局里,历经劫难成功拯救世界的男女主角遇到了死去的另一位女主角的转世,当那个小姑娘用红宝石一样的眼睛凝望着他们,听他们弹奏那首曾经属于他们三个人的歌曲的时候,丁丁咬紧了下唇,无声地流了好久的眼泪。
为了保证她伟大的游戏事业不受阻碍,丁丁一直将成绩保持的很好,这也让她严厉的父母放松了警惕。丝毫没有注意到她放学的时间开始变得捉摸不定,周末也总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而出门。
而导致这一切的原因只能是年少的恋爱。对象是我们班的一个家境优渥皮肤白净的小帅哥徐洋。丁丁没有透露给我这段感情开始于谁,但据我的了解像丁丁这样骄傲的姑娘,是无论如何不会先开口的。何况那个时候的丁丁就算在我这样的女生看来也很耀眼——因为比一般女生更早发育,她的身形挺拔而修长。她成绩很好,留着恰到好处的短发,性格外向,加上喜欢玩游戏,跟很多男生都聊得来。虽然那个时候我对“爱情”并没有很清楚的概念,但我隐约能感觉到有很多男生都在暗暗喜欢着她,这件事情后来也得到了证实,甚至很多当时我完全没有预料到的男生在多年后都用说笑的语气坦白了这件事。
作为从小到大的好姐妹,我当然担义不容辞地负起了替丁丁打掩护的责任。我自认为尽职尽责,但这件事情还是蒲公英种子一样毫不费力地随风传播开去,途径丁丁班主任的耳朵,又在家长会的时候到达丁丁爸妈的视线里。据我爸说,丁丁的爸爸那天的脸色就好像刚生吞了一斤的蒲公英一样。
我不知道那次家长会之后丁丁经历了什么,她没说一个字,但她那肿的好像青蛙一样的眼睛说明了一切。他开始对徐洋不理不睬,把他夹在她书里的纸条看也不看就直接扔掉。每次下课徐洋想来找她的时候她干脆捂起耳朵闭上眼睛大声背课文,一眼都不看他,一句话都不跟他讲。
徐洋那落水狗一般的样子让我颇为同情,甚至有几次还转弯抹角地问丁丁是不是打算再也不理他了,丁丁什么也没说,只是笑了笑。
直到初三快结束的时候,老师说徐洋下个学期就会转学,因为他的父母要去另一个城市工作了。而那个学期的最后一天,我因为即将放假心情太好四处乱逛而恰好看到了在某个隐秘小花园散发着浓烈香气的木芙蓉下紧紧拥抱着的丁丁和徐洋。那是徐洋最后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可能也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丁丁的视线里,直到今天我已经记不清他的脸,但每次想起他仿佛还能闻到那浓烈到让人太阳穴突突直跳的木芙蓉香。
我们实行五四制,所以初中有四年。初四的时候很多成绩不好的人被老师劝去读职业高中,这样可以不影响学校的升学率。而我勉强留了下来,因为人数骤减学校不得不重新分班,原来六个班被打乱又分成了四个,这次轮到丁丁和格格被分在一个班。
这几年格格的学习成绩像他的身高一样毫无预兆地窜了起来,从起初比我还矮半个头的小豆丁变成了一米八多的细竹竿。他们两个人都被选进了数学奥赛的队伍,每天晚上放学后都要额外在学校进行两个小时左右的练习。北方的冬天天黑的特别早,放学的时候路灯早就开了起来。我因为时间上的不合适便不再同丁丁一起上下学,而格格也就理所当然地荣升了护花使者。
这样的事情持续了大概一个多月,有天我突然在校园里碰到了丁丁的妈妈。那个阿姨面容姣好却从不梳妆打扮,无论什么时候看到她都是素面朝天,就连争奇斗艳的家长会也一样。她肯定觉得当第一名的妈妈是比当一个漂亮妈妈更值得自豪的事情。
我礼貌地打招呼,问她为什么会来学校。她忙不迭回答说:“丁丁的班主任说丁丁最近跟一个男生走的很近,老是一起放学回家。我来跟她讲一下我们两家是邻居,我拜托他送丁丁回家的因为晚上天太黑了嘛,省得班主任又误会了。”
我当然知道这个所谓的男生就是格格,但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用“又误会了”这种奇怪的说法。我狗腿地把这番对话告诉了丁丁,丁丁只是不以为意地笑了笑。
我甚至不记得那个数学奥赛是什么时候结束的,时间过的太快了,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中考都已经放榜了。丁丁漂亮地考了全区前几名,而格格也考进区里的前二百,两个人毫不犹豫地报了我们区最好的学校,也是省重点——一中。
而我呢,一向只会临时抱佛脚的我居然超常发挥考出了一个我自己都不相信的数字,于是也乐呵呵地报了一中。我的亲妈嘲笑我说去了就只有垫底的份儿,可我怎么也不想放弃跟他们两个人继续在一所学校的机会。
这个决定没少让我妈生闷气,她本以为以我的成绩最多就只能考上离市区有些远的三中,为了避免我受苦她提前在三中附近买了一个公寓,并且花了大时间和精力把它装修的漂漂亮亮。而这一下我说要去一中,她的努力全白费了不说,还不得不为了我继续在当前的这个小破房子里再憋屈几年。
就算没搬家,我们住的小区离一中还是有一段开车二十分钟左右的距离。所以从高中的第一天开始,我们三个就拼车上学了。每个人的家长负责接送一个礼拜。丁丁和格格都在卫星班,在学校东北角一栋特殊的小楼里,而我所在的普通班与他们隔了一个操场,每天进了校门,走过最初的一条宽阔的石板步道后我就要跟他们分开,通常放学的时候才会在校门口或者车里再见。
我很快就认全了新班里的人,我的新班长杨炎是个外地人,一米八几的个子,皮肤黝黑,性格阳光又帅气,只是讲话总带着搞笑的口音,他总是喊的男生“小哥”,女生“小妹”,但又发不准音,听起来总像是“笑嗝”和“笑梅”,他一张口,一向严肃的班主任都会笑的呼吸困难。我没少在放学回家的车途中模仿他,而备受卫星班高压政策摧残的丁丁和格格也总能被我惟妙惟肖的模仿逗的直不起腰来。
军训结束后,开学前的那个礼拜天,丁丁因为被评了个学习委员而被要求去学校清点新学期的课本,我于是也向班长自告奋勇去取我们班的课本,那天我妈妈开车送我们来,让我们结束后自己坐公车回家。我和丁丁说笑着进了校门,周末的学校格外冷清,我一眼就看到步道旁石凳上坐着的那个熟悉的身影于是高高举起手挥舞喊道:“班长!!!”
杨炎也朝我挥手,然后小跑了过来。我向他介绍丁丁,然后丁丁“噗嗤”一下笑了,说:“你就是那个‘笑嗝’”。
后来,笑嗝的普通话渐渐好了起来,又因为篮球打的特别好而开始受到欢迎。只不过我们班那些一上体育课就全部变成篮球场周围装饰物的少女们根本没有什么机会,因为我早就在丁丁日夜不停地盯着手机发短信的时候闻到了属于他们的爱情的特有酸臭气息。
不得不说笑嗝真的是一个合格且贴心的男朋友,他合理地利用了我这个“闺蜜”的身份,在丁丁上完体育课后差遣我跨越半个操场去送给她一瓶冰柠檬汁,又在两节晚自习课间差遣我给她送各种点心零食。虽然丁丁并没有因此而幸福肥起来,我这个爱情的信使却因为不得不在十分钟内完成快速折返跑而日渐消瘦。
高中生活留给年轻情侣们的时间太少了,尤其是像丁丁和杨炎这样“分隔两地”的苦命鸳鸯。在晚没人看管的最后一节自习的时候,丁丁会提前几分钟偷偷溜出来,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一整个操场,在下课铃响起来的时候气喘吁吁地站在我们班门口,只为了让杨炎一出门就能看到她。她站在那里静静的微笑,好像一尊一直存在的雕像一样,从不在乎周围蒲公英们的眼神和他们起哄的口哨声。
而蒲公英们也不负众望地传递了这个消息,因此某个礼拜轮到丁丁家长送我们上学时车内南极一样的寒冷氛围并没有令我太过吃惊,而格格也一直秉承着他事不关己的人生哲理,丝毫没有表现出大惊小怪。
这一次丁丁没有退让,只是班主任加强了对最后一节晚自习的监督,她再也没有机会提前溜出来了。
而他们的爱情也出现了一个变数,起因是丁丁发现连续几天中午,她吃完饭回到教室的时候,桌子上都放着一杯她最喜欢的阿萨姆奶茶。这种奶茶在学校商店就能买到,但丁丁除了饭钱之外并没有零花钱,所以从不自己买。
有一天中午,丁丁拜托我给她从食堂带饭。而她自己则坐到教室后排,用帽子盖住脑袋,趴在桌上假装睡觉,直到那个拿着奶茶的人又一次鬼鬼祟祟地出现在他们教室门口迅速放下奶茶的时候她才摘下帽子抬起了头。
丁丁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才想起那个人,几年前她曾在在周末借“学校安排打扫卫生”的理由出来与徐洋偷偷约会的时候见过他。徐洋管他叫小松,他们两个是邻居,也是发小,但他读一所私立学校,所以没跟他们一个初中。丁丁只见过他一次,他们之间的交流也仅限于那时候他开玩笑似的朝她喊“嫂子好”而她半羞半怒地让他快别瞎说了。
虽然我不知道小松跟丁丁的渊源,但我跟小松非常熟,他的全名是卢晓松,在隔壁班担任了跟我一样凄惨的“卫生委员”职位。我们经常在寒风里被学校臭名昭著的为生管理员“卫生大婶”用她那连政治家都甘拜下风的语言骂的体无完肤。我敢肯定丁丁来找杨炎的时候曾经无数次走过小松的眼前,只是她眼里的那一湾澄澈湖水并容不下除了杨炎之外另一个人。
据说那天小松什么话都没说就落荒而逃了,我问丁丁会不会是徐洋的主意,而丁丁斩钉截铁地摇头。于是下一次轮到我和小松的班级一起打扫操场的公共区域后我磨蹭到了他身边,企图转弯抹角地打听出这段隐晦感情的细枝末节。
这个浪漫的小伙子几年前从他最好朋友的嘴里得知了这个女生,知道了她名字的笔画数,她的星座,喜欢的颜色和爱喝的奶茶。他知道他们两个何时在小花园里幽会,知道她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时喜欢唱哪一首歌。虽然只见过女孩一面,但他却好像与女孩一起经历了无数了快乐的瞬间。当倾听了他好朋友失恋后心碎的控诉时,他感觉到那么难过好像失恋的是自己一样。
而那一天晚自习,当他隔着窗户看到那个飞奔穿过操场的身影时,他的喉咙被突然扼住一样无法呼吸。甚至不用看清脸庞他就可以肯定那个是她记忆中的女孩。随后他就看到她站在隔壁的教室门口,白皙的脸蛋沁着细密的汗珠,不平稳的呼吸让她胸膛快速起伏,几缕毛茸茸的碎发因为沾了汗水而贴在了额头上。
之后每天的最后一节晚自习,他都锲而不舍地盯着操场,她飞奔而过的步伐就像踩在他的心脏上一样让他不得安宁。他贪婪地享受着她鼓点般的脚步声,有节奏的呼吸声和每日见到心爱之人时期待又幸福的眼神,他习惯了观察她恋爱的样子,好像并不在意那个对象是不是自己。
但有一天开始,不知为什么,女孩不再穿过操场飞奔而来了。他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去可能看到她的地方——她上体育课时的操场,吃午饭时候的食堂,甚至她送作业去给老师批改的教工楼。他发现她恋爱的气息在渐渐的减弱,她脸上的表情也不再是洋溢着幸福与满足的微笑,而变成了对身边一切都淡然的冷漠。
虽然这跟踪狂一样的行为让我不能苟同,但他的看法与我甚至别无二致。我早就发现丁丁与杨炎的感情陷入了不平衡中,可能是从被父母家长发现的一刻开始的,丁丁一步都没有向他们退让,就算他的父母每天待他冷若冰霜。而杨炎呢,他不再差遣我去送各种暖心的零食,不再每天担心丁丁有没有穿够衣服,吃饱饭,经常拒绝跟丁丁一起吃饭因为“想去打篮球”,或者“室友找我有点事”。
这些事情丁丁是不会跟我说的,她就像几年前一样独自温柔又沉默地承受一切,仿佛她才是那个最不在乎的人。只有偶尔她读完短信后抿着嘴唇,眉头紧皱的的神情才会暴露她的一点不安。每当这时,我唯一能做的也就是给她讲今天班里又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尽全力逗她笑。
卢晓松应该也是这样想的。与我一样作为爱情旁观者的他早就洞察了一切。不过他并没有我这样天时地利的机会,于是只能做一个隐匿无名的奉献者。
我这个不合格的爱情信使也终于在几天后的晚上发挥了最后的作用——把一封丁丁的信交给杨炎。
我很清楚那封信里写的是什么,杨炎似乎也并无惊讶,甚至可以说他对这封信期待已久。回家的路上,开车的是我妈妈,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丁丁在后排,她一反常态地戴着耳机,侧头看着窗外。她的倒影映在车窗上飞速略过的城市的灯光里,两行眼泪像溪水一样清澈又平静。
同样坐在后排的格格什么都没说,只是一直用手轻柔地抚着丁丁的头发,像一只母海牛安慰受伤幼崽那样。很多年来,他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个沉默的幽灵,从不直接参与我们的喜怒哀乐,却又从没缺席根植在青春里的那些伤痛与甜蜜。
平静的高中生活暂停于一场席卷全国的流感,作为几乎与世隔绝的高中生,在我们意识到情况有多严重之前,丁丁最先病倒了。我在第一节晚自习的时候接到了格格发来的短信,他说丁丁发起了高烧,他要送她回家,让我放学时候不要等他们了。我忙找了个蹩脚的借口溜出教室,却恰巧遇到同样鬼鬼祟祟地出门想要翻墙出去上网的卢晓松。我们在学校门口截住了丁丁和格格。丁丁被裹在一件很厚的赛车手夹克里,脸烧的像一个熟透的油桃,手却冰的像化学实验室的试管。
第二天她并没有来上学,关于她的流言却爆炸一样传开来。大概经过就是丁丁班里的人正上着没人监督的晚自习,而她因为身体不适趴在桌上。格格旁若无人地走进教室,把她塞进他的夹克,帮她收好书包,背到自己身上,就头也不回地带她走了。卢晓松八卦兮兮地问我觉得他们俩能行不,我的回答却是一个混着鼻涕泡泡的大喷嚏。
在流言给大家带来的兴奋还没有完全消退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病倒了,学校不得不忍痛停课——对于恨不得大年初一就让我们回来补课的学校而言,这一定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不过我很确信他们有各种办法来弥补。这也是高中的厉害之处——比你自己更要珍惜你的时间。
等到一切趋于平缓大家都重归校园的时候,他们早就忘了那个供窃窃私语的话题,因为一个更严峻的问题摆在了他们面前。
高考倒计时的横幅已经挂在了校门口,愿意或不愿意,明晃晃的红底黄字就像发烫的烙铁一样把那个数字烙在每个人的视网膜上。不管是他们听课走神的时候,还是闭上眼睛想休息一会儿的时候,那串数字都会悄无声息地浮现在它们眼前,像一个严厉而沉默的长者,不费只言片语就能让他们畏惧不已。
然后是月考,一模,月考,二模,在被接二连三的考试摧残的体无完肤的时候,神秘的天使卢晓松又一次出现在我的眼前。
“这回又是什么?”我有气无力地问他。
他笑了,然后告诉我他刚才在班主任办公室里偷看到了二模的成绩表,丁丁拿了年级前几名。
我一下子开心地简直要跳起来,而小松也终于不必再用神秘掩饰他的喜悦。在这个离高考如此近的考试里,没有人会怀疑这是一种再明显不过的预兆。在我们这所全省重点的学校,这个名次意味着丁丁可以去任何她想去的大学。我和小松像奔波许久终于到达迁徙地的动物一样欢蹦乱跳,在心里尽情地为丁丁喝彩。
这个消息也让丁丁同样兴奋,这么多年以来我第一次觉得她开心的像她自己。一旁的格格好像又变成了那个我们熟悉的幽灵,静静地微笑着,没发表任何的评论。
决定命运的那一天比预想中快地到来了。前一天我们中午就放学了,获得了这三年来唯一不用上晚自习的一天。格格的妈妈开来了一辆七座的车,我妈妈和丁丁的妈妈全部坐在里面。我们一起去吃了一顿告别饭。
格格的妈妈还像我们小学时候那样年轻时尚又漂亮,她提到格格的时候总是自豪地称呼他为“我儿子”,她好像并不怀疑格格会考出一个好成绩,又好像觉得他就算考得不好也一样没什么好担心的。丁丁的妈妈则好像有些睡眠不足地憔悴,这可能归因于她每天早上不到五点就要起床给丁丁做好一整天的营养餐,而晚上则要确保丁丁没有碰手机乖乖睡着了才会睡下。
而我妈呢,比起关心我的高考,她最近更热衷于把家里的东西都搬去新房子,并计划好在我高考结束的当天就搬过去,再也不搬回来了。
命运中的那天,我们早早地等待在封锁考场的红幅旁,每个人都知道,越过那条线,就是我们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的终点。很多人抓紧最后一点时间复习着,还有几个老师把学生凑在一起,给他们打气。我紧张的脑袋一片空白,两只耳朵像被塞了棉花一样听不真切身边的嘈杂,肺部也好像变成吸满水的海绵,仅仅是呼吸就让我耗尽全力。
就在这时,一个冰凉又汗涔涔的手握住了我,丁丁嘴唇有些发白,却朝我微笑着。
“没关系,不用害怕的。”她的声音像一根清凉的冰凌融化在我的脑子里,驱散了那在我胸口郁结已久的重量。而胡航则用他宽阔的胸膛包容了我们,他的拥抱那样紧密又强烈,好像在他释放完那隐忍了十八年的情感之前无法坦然踏上战场一样。
红幅放开的一刻,我们终于不得不放开彼此。丁丁与胡航用眼神说了些什么我不能明白的东西,然后我们就各自奔赴自己的考场。
我们年少的时光,就这样开始于放学的路上的小卖铺里,结束于熙熙攘攘的考场旁。
之前像连体婴一样的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在高考之后就几乎失去了联系。每个人好像突然有了用不完的精力,终于有时间做他们从拥有自我意识一来一直求而不得的事情:考驾照,通宵玩游戏,旅游。我们好像一下迈过了成年的门槛,变成有能力主导自己人生的人,而父母也好像无比同意经历过高考的我们便拥有了这样的资格,再也不像从前那样事无巨细都要亲自担忧。
我妈妈终于如愿以偿地搬进了那个新房子,不得不说她的品味真的很好,虽然是几年前就装修好的家但现在看来也丝毫不过时,家具的选择也是新颖而简洁,如果她提早带我来一趟的话我说不定会改变要去一中的主意。
我们在新家愉快的环境里对那一篇我一直没有完成的小说进行了紧锣密鼓的讨论,最终决定那个狐族少女会与太子而不是小狼狗共度一生。事实上那只一直陪伴她的小狼狗也从没有想过会与她在一起。他们相遇于准备好开始一段厮守终生的爱情之前,他虽尽全力守护她,却也明白不会因为她而限制自己人生的重要选择。这是一段只有付出,不需要妥协却也不会失望的感情。可能也是那个时候的我们,能给的起的最好的感情。
写在后面:本文剧情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别打我。
昨天刚刚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于是依样画葫芦起了这样一个名字。内容更多是对少年时候的回忆和一些遗憾的弥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