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泡鸟屎掉落在了一部车上,也不知道车主动用了啥关系,小区将停车场周围的所有的树的鸟巢都捅了下来,事后,在“朝阳群众”的声讨声中,小区物业挂上保护环境,爱护鸟儿的横幅,加入了保护大自然的行列,还帮鸟儿安装了人工鸟巢,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般,瞧瞧,做得多么的纯熟,这是人做的事嘛!
我想,有好多的标题可以形容这件事:
对于“朝阳群众”而言,新时代的曹操“宁可我负天下鸟,不可天下鸟负我”;北京某小区工作人员:经过核实这些鸟窝没有任何手续,属于违章鸟窝,该拆;某强拆小区:拆你是因为你碍事,安置你是堵住民众之口,你的家你无权干涉!
对于吃瓜群众而言,震惊!小鸟因祸得福,开始住上精致的安置房;某车主因误食鸟粪,对外宣称鸟粪落车上而下令毁鸟全家;您好大的官威啊,车主大人!
对于鸟儿而言,我的家被强拆了,没有说法,问就是危房,红头文件也不给看;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我还会再建的;弱小就是原罪,因鸟粪而发生的悲剧,是祸是福?
当然,本人并不了解具体的情况,算作调侃之说吧!树因人的要求而被种植在了小区,那么也算是小区的财产了,这些鸟儿麽易经过小区的同意,私自违建,被捅了也是活该,谁叫它乱拉屎呢!只不过,是从来没有听过,小鸟在树上筑巢是需要人类同意这样的话语罢了!我估计只要还有树存在,下次还是会那样违建。
突然想起前段时间海口供电局输电管理所线路班班员高弋淞等人搭鸟窝的行为,同样是属于高压线上的“违章建筑” ,但是海南电网工人给鸟类“搬新家”的举动跟北京这个小区的做法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样是吃着白皑皑的大米饭,但是做出的行径却是大不相同,为何?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不能只做表面上的功夫,对于车主的愤怒和无奈,当然可以理解,但是除了捅鸟窝,其实还可以用其他方式去避免这种问题,虽然说会麻烦些,但是做到了大家和平相处了!对于物业的做法,确实不能理解了,前一刻还做出捅鸟窝的行径,下一刻就挂横幅响应大伙爱护自然的呼吁,这脸皮练习得那么厚也是没有谁了,还是真当人们的眼睛是瞎的呢!或许,在他们眼中,鸟儿这种脆肉的生命,没有人会在乎它们是死是活,也没有人会为它们声讨维护,如同一只路边的蚂蚁一样,随意碾死又如何呢?
有很多的看官们觉得这不是个事,多大点的屁事也值得小题大做、上纲上线什么的,非是如此,这里面透露出太多的意味了,相信这类型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也时有发生。不敢说是世风日下,光是那个小区的做法,实在是太过娴熟,不得不说一说。
以小见大,可见一斑。在这个“以人为主”的社会,其他的一切生物大概是低人几等的,随意杀戮也觉得是天经地义,如果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存在,我想大部分的现有生物应当早已灭绝了吧!难道不是像大熊猫那样的国宝级动物、不是像东北虎、雪豹等一级保护动物就可以随意践踏了吗?这对于其他常规性的物种而言,也未免太不公平,难道要等到这种生物成为濒危性的动物才会想到去立法保护起来?这是死到临头才做的事,到那个时候其实是已经晚了,何不尽早认清这个事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