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一位从法院退休后做律师的朋友打电话,他调侃我说:你最近有点不务正业啊!
我问:怎么啦?
他说:你这段时间天天晒去游玩、培训、聚会,没见你开庭、写诉状啊?
我反问:难道你眼中的律师就是整天对着案卷写材料、对着法庭抗辩、忙得不亦乐乎的苦逼样子,才是律师?
他说:也不是,但作为律师,你应该是以完成诉讼材料为己任,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才是成就感和幸福感的基础和前提。
我苦笑:哥哥,那是你们那个年代啦,请不要忘记,我除了律师,更重要的是我是一个女人!女人更需要健康和美丽。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我用透支自己身体去实现,那我的利益由谁来维护?如果为了一个案件,我累倒了,当事人会给你赔偿吗?显然,不可能!
魅力经济的时代已经来临,什么是魅力经济?也就是说,你要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的提升和修为自己,让自己的魅力不断加持,引领和吸引身边的人和你组成团队,一起做事、一起创造团队的巨大价值!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如何让我们有限的生命在有生之年得到最大限度的绽放,是我们每一个人需要思考的问题。
从小我就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
在政法大学上学的时候,我业余时间学习教育学,考取了教师资格证,并系统学习了儿童心理学;在做老师的过程中,参加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证;在做律师期间,我仍旧不务正业,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证和婚姻家庭咨询师证。最近又迷恋上了美体行业,参加了中级美体师的培训,获得了美体师的结业证。一直不安分的我,给人感觉就是不务正业,我参加头马演讲俱乐部、参加007写作不出局、甚至创办午托班来研究孩子心理学......是的,在外人眼里,可能是不务正业!但是,什么是正业?
记得有一次在《开讲啦》,易中天作为嘉宾,别一位学生问道:你是老师就应该好好教书,还来百家讲坛讲课,还要出书,不是不务正业吗?易中天笑笑,反问,什么才是正业?何为正业?是啊?人生就是要有颜色,就是要多姿多彩,那些一辈子在一个岗位上坚持几十年,并默默无闻的人值得我们赞扬,但绝对不值得我效仿,我坚持在自己有限的生命中激发潜意识里的小宇宙,将自己的潜能充分发挥出来。不务正业也许就是我们生命绽放的点。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我只在乎自己的感受,做自己喜欢的自己就好,而不是做别人喜欢的你。如果你自己从内心爱上自己的话,别人也会因为你散发的魅力而被吸引,从而愿意相信你,和你合作,一起创造魅力经济!
人贵在折腾,只有不停的折腾,不停的探索,你才会找出属于自己的需求,找到自己的初心,成就自己的梦想!不务正业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