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这点可以从我基本每天吃饭都在公司食堂,懒得自己买菜烧饭上看出。但是其实,我是挺喜欢卖弄一下手艺的。这应该也说得通吧。
今天是休息日,我可以选择再次卖弄一下手艺,也可以出去吃;至于叫外卖,我到目前为止还没这么做过。为什么?我仔细思考了一下,我想,在我的潜意识里大概是认为喊外卖可能吃不到热腾腾的,还得加送餐费,而且还是一个吃,没有氛围。自己做饭,感觉就像在雕刻一件艺术品,耗时很长,也不一定能吃上热的,因为我一般是要给自己准备两菜一汤的。在外面餐馆,最明显的一点是有吃饭气氛,还能看看路过的美女。这可能是深层次原因,不多说了。
有两家自助餐厅,一个主打海鲜,价格贵十块左右,另一家主打是烤肉。我是在海岛长大的,海鲜什么的最喜欢了,也最合口味。但是,我去的是那家烤肉店。为什么?因为那家有驻场歌手唱歌。那是不是可以说我爱听音乐胜于喜欢吃海鲜呢?我想,不是的。我想,内向闷骚的我,更喜欢看热闹。我大概是常于孤独,而害怕孤独吧。所以有了这样的选择。歌手唱的也一般般了,而且两个月来我已经去4次了,唱的曲子重复很明显,但是,我还是去了。
我想,我应该是更适合去酒吧的。听说很多酒吧也有乐队什么的。但是无比内向闷骚,又假装一本正经的我,演得太保守。何况,奈何,我又不喜欢喝酒。喝酒,那真陪同学陪朋友,应付同事时才来的。所以那种人家小资文字里的场景,我是见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