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道,你的名字,解释了我的一生?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一个很短的故事,40多页。

茨威格生于1881年,来自于维也纳一个富裕的犹太家庭,专业是文学和哲学,1903年获得博士学位。二战爆发后,他从故乡(希特勒也是奥地利人)逃亡到英国,英国沦陷后,逃亡巴西。1942年,纳粹势力甚嚣尘上时,他与第二任妻子一起自杀。

弗洛伊德是他的好友。不知道这是否能解释,他的小说,心理描写细腻,冲突爆发力极强。他的小说中篇居多,通俗易懂,可读性强。不像很多名著,诘屈聱牙的翻译腔,人名一长串,提不起兴致看。这篇小说改编自他的经历。陌生女人就是他后来第一任妻子,也是个作家。

这是一个心悦君兮君不知,极致的单恋故事。

我们的主人公——单亲的小女孩,在她13岁时候,对门搬来了一个富裕的作家。搬家的时候,她看到他的家当里有大幅的油画,印度佛像,意大利雕像,软皮封面书籍。

灰姑娘的她,在内心勾勒作家的画像——一个来自上流社会,学识渊博,温良谦恭让的老头。而实际上,作家本尊是个25岁,热爱旅行和运动,身材颀长的英俊小伙子。

《闻香识女人》的老年阿尔帕西诺

这种迭起的惊喜,就像你先看《闻香识女人》,被老年高贵儒雅的阿尔帕西诺勾走了魂,一个老男人,连瞎都可以瞎得这么有逼格。然后,你又看《教父》,被20多岁的阿尔帕西诺——鼻梁笔挺,眼神深邃,唇红齿白,美得像希腊的雕塑,再次震撼。你以为,《闻香识女人》里瞎眼跳探戈,开法拉利的阿尔帕西诺,已经是巅峰,惊为天人。结果老帅哥,年轻时候只会更帅。

写信的女人,就是这种体验。她认为拥有这么多财富,知识的人,肯定是个老头。即便是个老头,她已然很倾心。结果,作家是个25岁的帅小伙。不管换做哪个异性,被这种双重惊喜砸到,肯定会坠入迷恋的旋涡。

小姑娘毫无悬念地害了单相思。从13岁到16岁,她绞尽脑汁,只为多看作家一眼,目光时时刻刻炙热地追随着作家。

16岁,女孩母亲再嫁,搬到了另一个城市。

18岁,她参加工作,重新回到了维也纳——她和作家原来居住的地方,当了一名售货员,出落得亭亭玉立,回头率极高。下班后,她久久站在作家楼下,看着他的窗子,等到灯灭才离去。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终于作家在连续碰到她两次后,约她到家里共度良宵。

第二天早上,着急要去上班,更为了避免仆人约翰认出她(作家没有认出她),慌张要走,作家顺手从书桌上蓝色花瓶里抽出来几朵白玫瑰,送给她。他们一共约会了三个夜晚,作家要远行,临别送了她玫瑰,也答应给她写信。结果一直没有写给她。此时,女人已经有了孩子。

《教父》里的阿尔帕西诺

生孩子时候,她在条件很差的医院,受尽了白眼。再加上原本单亲家庭的她,本来生活里就是个灰姑娘。所以她立志要成为有钱人,把自己的孩子也培养成作家那样优雅的男子。她做到了,通过做交际花。她的孩子上贵族学校,吃昂贵的点心,穿贵衣服,在孩子的身上圆她的梦想。

在作家40岁生日第二天(她29岁,孩子10岁),在夜总会里,她再一次成功地勾起作家的兴趣,被他邀请到家里,共度良宵,作家依旧没有认出她。然后进入小说的高潮。第二天,作家付钱给她,她绝望了。在与仆人约翰擦身而过的时候,仆人的眼神,显然是认出了她。

虽然仆人只是在她13~16岁的时候见过她。小说原话写到:“他(仆人约翰)在这一秒钟里对我的了解,比你一辈子对我的了解还多”。多么熟悉的感慨,相信能打中很多人的内心。

一年后,作家生日当天,收到女人的来信,女人告诉他,自己爱了他一辈子,并为他生了个儿子,今年11岁,得流感死了。收到信的时候,女人也死了,芳龄29。

小说开头提到作家41岁生日,收到一封信。结尾提到看完女人的信,作家特意看了下桌上的蓝水晶花瓶,里面没有白玫瑰,因为送花的人已经在他生日前死去。

茨威格和他的第一任妻子

白玫瑰和蓝水晶花瓶是贯穿整个小说的暗线。

女人第一次进入作家家里,是作家出门旅行时。女孩帮作家的佣人抬打扫干净的地毯时,第一次看到了蓝水晶花瓶,当时花瓶里只是鲜花,没有说明是具体哪一种花。

第二次,18岁她成功吸引了作家的注意。走时候,作家送白玫瑰给她。

第三次,已经是10岁孩子的妈妈的她,从作家家里出来,提醒性跟他要了白玫瑰。

对于作家来说,白玫瑰只是一种礼貌性的随意的回赠,或许在每一段露水情缘里,他都送女人花,碰巧给她的是白玫瑰而已;那个花瓶在存在意义或许就是回赠女人各种花。

女人送的白玫瑰,对于作家来说,只是无名氏送的无关痛痒的东西;对于女人来说,却意义非凡。这是作家送她的唯一的东西,她视若唯一的联系,爱语,并把它当做密码,每年他生日都发送一次,提醒作家她的爱意。

她的坚持以失败告终。到死,作家还是不记得她是谁,也没能懂得她白玫瑰里包含的爱语。她高估了自己以及爱情在他心中的地位。

她对作家的念念不忘,或基于对自己穷苦生活的逃离,对作家优渥,良好教养的生活的向往。或基于对爱情的期许,渴望被懂得心意,被记起。她设定作家可以满足她所有的这些希冀,她终生想要的,就是作家的回应——像她爱他那样,纯净,专一,执拗,在精神上平等。

她在等。等到死,也没有奇迹发生。陌生女人追求的这种爱,是她自己编织的梦。梦,如果具体按照步骤走,也可以实现;就算最终实现不了,生活会教给你,与自己的渴望和解的方法。最终,你会通过这些实现或者未实现的梦想,完成成长,达到释然,豁达。

右挨着杆子的是阿尔帕西诺——电影《教父》

而女人却对作家一直三缄其口,从来没有主动去闯入他的生活。他生日她送白玫瑰,算是唯一的攻势,然而攻势那么隐晦,那么幽草涧边生;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追求一夜情的作家,哪里有耐心,慧根,解这种风情?

她终其一生,只是在等。既不去自己奋斗成一个厉害角色,打入作家生活圈,精神上吸引他。以她的容貌,聪明,她完全可以;她也不去表明心迹,反追作家。

单恋的人,自己觉得豪气干云,伟大得,痛苦得不得了,旁人只是觉得傻气。但又有什么所谓?人生是自己的,只要你自己愿意,你自己能买单。

先来看一段女人的独白:“我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绷紧的法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法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憋了一眼。你的什么事情我都知道,我知道你的每一个生活习惯,认得你的每一根领带,每一套衣服,认得你的每一个朋友……我从13岁到16岁,每一小时都是在你身上度过的。啊,我干了多少傻事啊!我亲吻你的手摸过的门把,我偷了一个你进门之前扔掉的雪茄烟头,这个烟头我视若圣物,因为你的嘴唇接触过它……”

看完上段,或许会觉得,对于女人来说,作家是高高在上的男神般的存在。事实上,两人的位置是反过来的。女人虽然把自己姿态放的很低,却宁愿去做交际花养儿子,也不愿去跟作家说清楚一切。这个宁愿,就是她的骄傲。她骄傲自己的选择。

老年茨威格

对于爱情,陌生女人不要求物质,不要求安全感,也没有找个有趣的人共度孤独无聊一生的诉求(这是大多数人找爱情的动机),她只要求作家懂她的心。如果不懂,她宁可不要。

她对作家这种极致的迷恋,她醉心描述自己对于作家的各种极致的爱恋,偷窥,没有杂质,匍匐在地上般虔诚的爱,是她在自己的人生里创造的奇迹

她等着作家来解开密码——白玫瑰,它代表了,我等了你那么多年,就等你认出来我,请你像我爱你那样,来爱我,极致,属灵,全身心。在作家没有解开她的爱的密码之前,不配知道自己对他的爱。没有得到回应前,她不会走出自己编织的梦,采取实际行动去爱他。

女人对于作家的爱,最开始像灰姑娘,遇到了她理想的白马王子,开始意淫被王子解救后的生活,靠这种催眠,安慰自己凄苦,洪荒,孤独的青春期。安然度过青春期后,陌生女人也会安于天命,嫁鸡随鸡。偏偏作家一次次实现了她一部分的渴望,甚至为他生了孩子。

或许作家心里也有爱情密码——一夜情?精神上的共鸣,相伴?无论哪一种,陌生女人都没有解码。让作家了解她的密码的意愿更迫切,以至于她忘记了去解码作家内心的渴求。

同样是单相思,又想起了《乱世佳人》里斯嘉丽对艾希利的感情;

以及白瑞德对斯嘉丽的感情;阿甘对珍妮的感情;《东京爱情故事》里赤名莉香对于完治的感情;

一种是极致的一厢情愿,渴望获得对方回应的苍凉的希求。一种是极致的懂得,自信,阳光的付出。

一种是守势,偏向于索求,希望赢得对方的爱,偷窥,没有打进对方的生活的意愿;另一种,更多是攻势,偏向于付出,也有悲情的成分,更多的是守护对方,给对方提供实质性的心理支撑,严格来说是从单相思,过度到了相爱。

后一种例子中,阿甘对于珍妮,莉香对于完治,都是非常特殊的存在。白瑞德更厉害,最后不但娶了斯嘉丽,还赢得了她的爱。

《乱世佳人》里的白瑞德和斯嘉丽

不能说哪一种爱情更好。这是人生的两个阶段。从单恋,到相爱。从一个人造梦,到两个人在柴米油盐里相处,瑰丽梦到经适生活的过程。

青春期造的梦,在一个美好的人身上投射自己对爱情所有的向往,想象一个人可以懂得你的全部孤独,凄苦,会帮你抵抗青春期第一次的精神独立而带来的荒凉,茕茕孓立感;

后来落入生活后的两人的柴米油盐的相处,跟你规划的,梦想的不一样,不超凡脱俗,但更接地气,能带给你稳稳的幸福。

然而,白瑞德在婚姻生活最后,依旧是心灰意冷,离开了斯嘉丽。或许,陌生女人的这种我爱你,只是我一个人的事,这种骨子里的骄傲,并不是没有意义——至少,她的爱情,永远是最纯净的,青春的样子。在她这里,作家获得了永生。

而女人的这份执拗,代表了人类对爱情最初及永恒的诉求,心里永远有个缺口,渴望被理解,被懂得;以及求而不得的孤独。

奇葩说第三季辩手,台湾辩神黄执中被粉丝问道:“那些世界名著,像《简爱》,《包法利夫人》,《红与黑》,谈论的都是爱啊恨啊这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不觉得有啥用”时,他回答:“作品的好坏,标准不是对你有没有经世之用;而是随阅历增加,慢慢觉得自己被理解”。

好的作品可以跨越国界,种族,让你觉得被懂得。有个相似的灵魂,曾经经历过,感受过你曾经感受到的东西——吾道不孤。比如,徐静蕾把这个小说拍成电影。或许是因为小说勾起了她的共鸣,而那个作家,就是王朔。

心是最精致的容器,你经历的任何事情,听到的话语,都会在心里某个角落有个位置。好的作品,会让暂时超脱平庸琐碎的生活,唤醒忙碌日常里藏起来的细腻的触角。无论被唤起的,是相似的泪水,还是被懂得的恸哭……都证明,你曾经也经历过,你懂主人公的欢笑,痛苦,执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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