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前任可回头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文/海欧


题记: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一辈子那么长,谁还没有个前任!

这句满是槽点的话,愣是被我说出了黑色幽默的味道。

初中的时候情窦初开,但可惜那时候的男生都长得又矮又丑,找不到怦然心动的感觉。一到高中,那些男生一个个跟吃了仙丹似的蹭地长得又高又酷,真是哔了狗了。

我就在那时认识了俊介。俊介,怎么听都是条效忠犬的名字,却贼兮兮地冷酷。我那时候常想:这男的,叫了这么难听的名字,还傲娇的要死,也不照照镜子,那三颗青春痘在脸上都长成倒三角了!

俊介是隔壁班的宣传委员,我是我们班的团支书。

据说宣传委员和团支书往往会有一段孽缘,就像班长和学委必有一腿一样,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好在我们没在一个班,让这段孽缘开展得慢了一点。

每次年级开宣传方面的会议,我和他就会到场。我踏着小碎步欢快而至,他抱着笔记本冷着脸一言不发。上帝是个女孩,还是个爱捉弄人的小女孩,喜欢把两个明明不相干的人捏在一起。

由于是相邻的班级,我常常和他挨着坐。我们每周会开一次这样的会议,一次大概一节晚自习的时间,于是我们就这样开始了一周同桌一次的命运,我管这种命运叫作——相遇。

虽然每周有一节课的时间坐一块儿,他却极少讲话。这样的会议无聊得不行,我就带小说去会议室,用课本掩护着偷看。有一回,被他看到,居然和我讲话了,第一句话就是——

女孩子,不要年纪轻轻就看《挪威的森林》。

擦咧!我又没露出封面,他居然知道我在看哪本书!一定是他偷瞄了我的书内容!然后,劝我不要看,那证明他看过了!

我扭头瞪他一眼:谁规定了只有你们男的才能看黄书了!

他当时有些惊讶,估计没想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吧。

然后他就不定时来我们班门口找我,借书给我看,搞得好像我缺书似的。班上的女生每次看到他,都会冲我使眼色:你的冷面帅哥又来啦!我说别闹,然后大大咧咧地跑出去。

他给我岩井俊二的《四月物语》和《情书》,我就给他《关于莉莉周的一切》。他给我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我就给他杜拉斯的《情人》。

后来他终于忍无可忍,下了晚自习把我拽到操场问我:你到底是哪里来的这么些书,女孩子家,未成年就读这些书不太好吧!

我冷笑一声:笑话,你就成年了。

我们那会儿上高二,我刚满十七岁。

他怒视着我,忽然一把扯过我,抱了一下,然后甩头就走,留下我一个人在那发傻。

第二天刚好是一周一次的开会,会上,我们都正襟危坐,气氛有点尴尬。他忽然递给我一张小纸条,我偷偷打开,上面写着:

我明天满十八岁,可不可以追你。

我吓得半死,这特么早恋啊!

我回他:不可以,因为我还没有成年!

他回:好,那我等你。

就这样,一晃到了高三。高考前我满了十八岁,但即将参加考试,我们谁也没有说破什么,努力备考着。

高考结束了,我们填了同样的志愿,却未能上同一所大学。就这样,我们去了两座不同的城市。

我先去报道,他去火车站送我,眼睛有些红。我忽然很舍不得他,踮着脚亲了他的脸颊。结果他和我一起跳上火车,补了张票陪我坐到学校,然后送我去宿舍,帮我搬东西,还帮我铺床套被子。舍友们看到,都以为这么贴心的男生一定是我亲哥,他却说,这是我女人,有点小脾气,但心很善良,你们不要欺负她哈。

弄得我哭笑不得。

大学四年,我们坚持了四年,可是异地恋真的不好玩,生病了没有人知道,受挫了没有人知道,碰到烦心事了也没有人知道。我们都不是那种喜欢倾诉的人,都不想让对方操心,凡是都自己扛着,苦不堪言。

直到有一次,我接到一个女孩子打来的电话,说他摔伤了骨头,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也不愿意告诉我。我挂掉电话跑到火车站买了张票连夜赶过去他的学校看他。

他真的摔了腿骨,打篮球的时候摔的,却只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们队拿了第一,完全不提他受了伤。

他住医院的那一周都是那个打电话给我的女孩子照顾他的,她是他们班上的女生,对他的那种关切的眼神任何旁人都能读出那种深情。

我照顾了他三天,他出院,不能走太远的路,那个女孩子送我去火车站,我问她,如果我退出,她是不是可以代替我在俊介身边好好照顾他。

女生笑了,说:爱情没有替代,他心里只有你,我只是个配角,不过我当得心甘情愿。

四年的异地恋,都没有被第三者打败的我们,终于迎来了毕业。

俊介是家中独子,从小和母亲一块儿长大,不想把母亲孤独地留在家中。而我心比天高,恨不得闯得天下皆我才肯罢休。就这样,我们产生了分歧。我赌气一个人跑来了深圳,他过了一周追过来,提着行李箱,说愿意和我一起出来闯。

我很感动,以为我们从此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了。可是渐渐地,我们愈来愈发现生活习惯以及观念的不和谐,他喜静我喜动,周末他只想在家静静看书,可我总会带来一大帮同事朋友来家中聚会,完了还不收拾,残局都留给他。

之前由于一直异地,那种习惯上的东西彼此都看不到,如今生活在了一起,才发现各种无法融合。

终于在一次争吵之后,他疲惫地问了我一句:你觉得我们适合么?

我也累了,回他:似乎不合适。

就在我们的感情出现裂痕的时候,他的母亲出事了,过马路的时候不小心被车撞到,送到医院,伤势不轻。

他立刻赶了回去。

三天后我接到他打来的分手电话,说对不起,我坚持不下去了。

我才知道,原来他为了和我在一起,一直试图说服他母亲同意他来深圳,可是老人家不同意,他生平第一次和母亲吵了一架,然后收拾东西就离开了家。这次他母亲出车祸,不知是不小心,还是……

他不敢讲下去了,我也不敢问。所幸的是他母亲经过抢救已无生命危险。

就这样,我们分手了,成为路人。起初他还会保持一天一个电话的习惯,到后来,我们都慢慢疏淡了,直到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开场白。

我知道,打败我们的,不是他的母亲,而是现实,苍白无力的现实。

分手后的两三年里,我都没有再接触新的恋情,这段初恋实在太刻骨铭心,以至于我时常都在幻想我们还会在一起。

我常自欺地想,等他想起我的好,想起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一定会回来找我的!我们还会和好的!

有朋友给我介绍对象我统统拒绝,我固执地认为,万一哪天他回头了呢!找不到我可怎么办!

我甚至还将自己的个性签名换成了:会不会有一天你突然回头,和我狼狈地撞在一起?

我就这样,死死守着一个“前任可回头”的神话,如信仰一般供奉。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他的结婚请柬,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可笑。

我回去参加他的婚礼,新娘是和他一个镇上的姑娘,离得很近,是位医生。我知道,他母亲身体不太好,所以他找了一位可以很好地照顾他母亲的妻子。

席间他带着新娘过来和我敬酒,在介绍的时候,浅浅一笑,说这位是我高中同学,新娘大方地和我碰杯,我一饮而尽,然后微笑着看他。他轻轻地点点头,然后拍拍我的背,小声说道:你也要幸福,一定。

谁没有为前任做过些犯二的事情呢?我们都是天下最可笑的傻瓜。

既然是前任,就一定是分了手的,既然分了手,就一定是有原因的。劈腿,性格不合,异地,不信任,不爱了,都是理由,总是因为某些逾越不过去的沟,才导致彼此成了前任。

对于前任,等待,是犯二的。对于旧情,回头是可耻的。

当然,也不乏破镜重圆的例子,但,无论结果如何,在分手以后,请不要傻傻等待,以为自己至少还有个前任,就像还有个备胎一样。而事实上,前任比起备胎的性能,差远了。不要指望前任哪天会回头,这是小概率事件,要想着,世界那么大,没有前任可回头,还是各自安好,顺其自然吧!

有些感情,过了就是过了,风吹了就是散了,那个你心心念的人,也没有了,从此生活中再也不存在,而你要做的就是,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有些名字你已经不记得了,但输入法还记得。有些情你以为很真,却也是有缘无分而已。

那段文绉绉的话咋说的——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既然无缘,何须誓言。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原创文,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海欧,欧阳的欧,写文乐贱爱自游。新书《多少不凡,只因不甘》即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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