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薛瘦脱
所以,你到现在也没有谈过恋爱?
恩,我还是想和他在教室里过一辈子呀。
一 . 我和男一号的故事要开始了
“导演,话剧的男一号让谁来演啊?”
“我记得,大志家不是有一条哈士奇吗?刚好可以做警犬。那就让他当警长吧。”
那只是小学儿童节汇演的小话剧,剧情内容极其简单:一群警察在警长的带领下,在商场抓两个偷裙子女贼的故事。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话剧演出效果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一大帮子警察人手一把玩具枪,外加一只四个月大的小哈士奇,两个女贼最后被打的鼻青脸肿。
这个单细胞的简单话剧,没有爱情,只有正义。
可当那个高高白白的十三岁少年,把小只哈士奇的链子交到我手里,黑色的眸子注视着我,说“导演,帮我照顾一下叮咚。我去买水。”
那一瞬间,我就觉得我和我的男一号的故事要开始了。
二. 原来你喜欢班花啊
学生时代,少年喜欢谁,就会欺负谁。
初中,我和大志是同桌。大志总喜欢上课揪班花的头发,等着班花红着脸回头,生气的瞪自己。
“班花,听说你喜欢班里最后一排的那个丑男啊,是不是?你俩还挺配。”
大志总是这样开着班花的玩笑,看着她因为生气涨红了脸,并乐此不疲。
“大志,你别欺负小美了,她俩一点都不搭的好吧。”
我总是充当和事佬的样子,因为喜欢一个人,眼里就都是他的好,觉得他是最不平庸,最独特的那个人。
那时候的我,觉得大志不是一个会被美色诱惑的人,再看看他这样黑班花就更加放心了。
当局者迷,原来男孩喜欢谁就会不停的欺负谁,而十多岁的我们又怎么能早早看得清。
后来,直到第二学期班花申请了换座位。
等到班级的八卦传到我耳朵里,我才知道每天早晨班花抽屉里出现的早餐和情书之一,就来自我身边的这个男孩。
三. 亲爱的少年 终有一日龙穿凤
高中文理分科,失恋的大志选择了理科,而我别无选择的奔赴去了文科。
后来看《最好的我们》的开头写到
当时的他,是最好最好的他。可是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隔了一整个青春。
大志就像是余淮那样耀眼,而我却不是耿耿,没有那种巨大的勇气为喜欢的人留在理科。
有一次晚自习下了我走出教室,刚好看到大志站在窗前,望着教学楼外面熙熙攘攘的街道,川流不息的车子,然后把手握成拳头用力的挥向天空。
他冲着天空挥动拳头的身影,这些年一直在我眼前挥之不去。
四. 十年了,小叮咚都已经当奶奶了啊
再后来,大志去了我们省最好的大学,而去了我们省最好的复读学校。
也许是上天的作弄,巧合的是,两个学校之间只隔了一条马路,距离了一座天桥。
三点一线的复读生活里,晚自习下了,我就学着大志的样子,站在窗前。看着我街对面大学灯火通明的图书馆,想象着大志此刻也许正在里面看书。
那一整年里,我唯一坚持的信念就是努力学习,考到对面去,就可以和大志在一个教室里上自习了。
高考结束,我没有考上大志的学校,而是去了省内另一所也不错的大学。
初中班聚的时候,我的出现让大家很惊讶。毕竟高考结束后的一年里,我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在大家的调侃的话语里,我轻易就捕捉了大志在大学里已经有了女朋友。
“哈哈哈,恭喜你,还以为高考结束你就忘记了我这个老同桌了?”大志突然走过来,和我碰了杯果汁,表示对我考上大学的祝贺。
我看着他,看着他,看着这个我从小学喜欢到现在的男孩,却不知道说什么。
“。。。叮咚。叮咚。还好吧?”
我突然想到了那只叫声奶声奶气的小哈士奇。
“哈哈哈。叮咚都当奶奶了。她的孩子都生了好几窝小狗了。”
对啊。十年了,都已经十年过去了。
五. 人生本来就没有那么多如果
也许,一切都在开头已经注定
故事的最后,男一号会找到自己的女一号,而其他人都只是观众。
又或许,要是过客勇敢一点,是不是也能登上舞台中央,能够牵手成功,翩翩起舞。
而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姑娘,喜欢着一个眼里耀眼的少年。
时光荏苒,白马老去。
就算天各一方,可上帝不能抹去的是记忆,留下的全是你年少时发光的模样。
如果可以,我真想和你在教室里过一辈子啊。
可是,没有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