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在越来越长大以后才渐渐明白,你给的伤痛,竟是我成长的翅膀。在一次又一次的追逐中,尽管头破血流,但总可以慰藉的是,我的青春,总没有枉过。
直到我们离别,我也没有对她说,谢谢你参与我的成长,给我的鼓励和快乐。我只是在越来越长大的以后才逐渐知道那份参与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
当时,我在构思这本书时,只是想给这段故事一个童话般的结局而已。故事的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最终也没有走到一起,而是去各自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就像我们看过的那些狗血的电影一样,沈佳宜和柯景腾没有走到一起,林一和周小栀也没有走到一起,我们也不会走到一起。喜欢并不一定要在一起,而是看着对方幸福,自己就会无比满足。
对我的初中生活来说,她无疑是我的全部,说这话可能有点大了,但她确确实实陪我走过三年的初中,在那个最无知,最迷茫,最不懂爱的年纪,她是我全部爱的寄托。可以说,我的青春,在那段苦涩的,徘徊的无知的时光里,她是我唯一值得留恋的人。
她,是我青春的全部,当我在大学里回忆我的青春,我发现,她是我青春期唯一的一个喜欢过的女孩。
就是她,无数次的出现在我的梦里,在梦里,我们一起牵着手,走在绿荫大道上,一起去看电影,一起在操场上跑圈。梦醒后,残酷的现实世界让我宁愿回到梦里,这样起码我在梦里是高兴的。
到今天,我坚持了七年,我不知道还会不会在坚持下去,但我想,我不会了。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让她的影子留在我的梦里,她的名字留在我的心里。我不后悔,在最美的年华遇到你,在最适合谈恋爱的年纪等待一场没有结果的暗恋。爱了就爱了,我不后悔,我在回忆我青春的时候,唯一遗憾的一件事就是没有得到你的爱。我总在安慰自己,再等等,说不定就答应了呢,好多次,我总在想,这样等,值得吗?可我知道,没有什么值不值得,青春本来就是你做的傻事和经历组成的。
当我写完我的初中故事的时候,我原本以为这本书已经结稿了,因为我写这本书的初衷就是为了她。我的童年和我的高中还有大学并没有她的故事。当我在写完以后,我才知道我错了,故事远远没有结束,当然,我们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我们的故事写到这儿已经没什么可写的了。接下来要写的故事也与我的初中再无半点关系,是的,在书中,我已经酣畅淋漓的道出了我的初中。这本书,最开始,是想给她写的,在写完这本书的一个星期里,我无所事事,在思考我的生活。我想通了,当我完成这部著作的时候,心中的石头才落地。我以一个我认为很浪漫的方式给了这个故事一个完美的结局。说实话,我很骄傲,能这样一心一意喜欢一个女孩七年,我想,将来我的媳妇有福了,因为她在也不用担心他的老公出轨了。对这个女孩来说,,一生中能到到一个男孩七年一心一意的喜欢,对任何一个少女来说,这都是她骄傲和炫耀的资本。而我也在渐行渐远中逐渐明白,得不到的,终究得不到。明白了,也就放下了。到今天,我才真正放下。放下她,是为了开始一段新的旅程。我不在思索她是否喜欢过我,我只知道,我喜欢过她,这就足够了。只是那种喜欢,没有转变成为爱情,而是变成了一种力量。激励我前进。她的名字,和那些温暖了我单薄青春的歌,我这一生都会铭记。她的出现,宛如一块丝巾,将我心头的灰尘擦去。那一次次付出,一次次努力,都是我美好青春的证明,都是我不能逆行的成长过程。
我突然间明白了,我的暗恋奔跑,我的不懈努力,还有那些她给的所有伤痛,竟是我成长的翅膀。我在一次又一次跌倒之后选择放手,不是因为我懦弱,而是我知道,一味的坚持只会伤害自己。那个梦,我会记得,只是,不会再想。我说过了,就让她的影子永远的留在梦中。
不奔跑,不悲伤,我也不哭泣。青春不就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追逐和失败的路上成长起来的吗?
我也忽然间懂了,我们就算再好,也只能是恋人未满。那些来不及或者不敢说出口的话,已消失在四季里。但我知道,纵使我和别人相爱,纵使我们可以相忘江湖,但那些特别的,很傻的事,比如那首歌,那些写完却没有寄出去的情书。在这样的一个青春四季里,若有这样的一个人陪伴,时光便不算辜负。
我知道,她值得我去喜欢。只是,我还没有能力去浇灌这份喜欢,我在成长,她也在成长,只是我们彼此都在寻找各自的幸福,我原来以为,追上她才是我最幸福的事。那天看了俞敏洪的演讲,我幡然醒悟,如果一个男人在最要的几年中投资的是一个女人,那么在我后边的几十年里,我将不断要求这个女人不要离开,如果投资自己,我会很顺利的收获爱情。这个道理,现在才懂,也不算太迟。人生漫长,何时醒悟,也不算晚。
可以不勇敢,可以不斯文,但不能没有胸怀。最好的年华遇见最美的你。
有次看书,我读到一句话“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一直想念,却再也不能见面。”我忽然心头一震,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那她一定就是程铖。
“川流不息,随遇而安,百折不挠,适可而止。”这个世界除了死心塌地的纠缠一份不明不白的感情,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感谢你,让我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在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在最该遇见一个人的时候遇见你。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
那些美丽的时光,我会铭记,永远。只是,我不会再等了。我的青春,感谢你曾光顾。
我会记得,做最好的自己,然后在合适的时候遇到一个合适的人。而我们,说了再见,其实是再也不见。
作者:魏小伟,曾就读于岚县育红中学。
本文的女主人公小铖即将高考,让我们祝福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