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去楼下超市买点东西,等结账回来看一眼发票却发现上面的钱数不对,商品也不对,我付钱共计23.8元,用的微信支付(安庆汤包王那条),但是发票上开的是16.3元。两个账单是同一笔交易,可以从时间看出来。而且我买的东西也不是这3样。这不是偷税漏税嘛?
但是我上网一查,却得知这种行为不一定是偷税,我不是学法律的,不太懂,但是我家附近还有一家卖菜的店铺,如果不问她要她是不会给发票的,每次都是扫一下二维码就直接说钱数,我也感觉怪怪的……旁边的水果店就每次都给发票,而且里面对应的东西也没有出入。以前大学附近的超市,也不喜欢开发票,问她要还很不开心的样子,为什么呢?不管怎样,我还是觉得开发票是很合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