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春风》里回故乡

《望春风》对于矛盾文学奖获得者格非来说,是一次和家乡告别;但对我来说,却是和家乡的重逢。

因为《望春风》,我喜欢格非的文字,并急切地把格非的书基本扫完。每一本都很美,很惊艳,在阅读故事的时候,会真正感觉到那是在享受,余香三日绕梁。

格非的家乡在丹徒,而我的家乡在扬州。其实是一江之隔。风土人情一致,他所描绘的家乡,唤醒了我对家乡的回忆。我十五岁就离开家乡,对于家乡的记忆,是残缺的,支离破碎的。读完之后,家乡变得立体,丰满,动感可爱起来。

家乡风物

“数不清的港汊沟湾,将整个村庄分割的七零八碎。村庄和长江的岸堤之间,有一大片亮汪的水沼,长满茂密的芦苇、红柳和菖蒲,犹如巨大镜面,在中午的艳阳之下,泛着银灰色的波光。”

看到这段文字,眼睛一亮,呵呵,这就是我记忆中的家乡,屋后的小河,农田间数不清的水渠,长江边的芦苇,沟里的菖蒲。小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摘回菖蒲当蚊香使用,有时又当玩具。黄褐色菖蒲,亭亭树立于水中,和野生茭白长在一起,茭白可以采来直接当水果吃,清甜可口。

“刚进村,就看到一个胖婶子从茅缸上露出的大白屁股。”

农村的茅缸一般都建在大路边上,便于挑糞,当时农村条件差,虽然有周边有大树或长草遮盖,但是人蹲着上茅坑的时候,是常常被路人碰到的。小时候也见过一个成年男人在毛缸边解手,从草窝里站起来系裤子,吓得拼命跑开,边跑边回头看。

我的弟弟和小朋友们玩战争游戏,结果被追得慌不择路,掉进路边芦苇掩映的茅坑里,被捞回家,刚洗完澡,茅坑旁的田主就跑过来告状,他们因为打仗而踩坏了田里刚出来的小苗。

书中关于杀猪的描写:“等到哪口猪被人吹足了气,正要烫毛时,春生忽然说,他受不了那股热烘烘的膻腥味。”

这幅文字的即视感非常好。我见过杀猪景景是这样的,猪被绑着架在凳子上,一刀捅下去,血被接到盆里,猪的嘶叫响彻整个村庄。下面有大盆子开水。小朋友们围观时说,猪去外婆家了。那热烘烘的猪毛膻腥味道至今还存在喉咙里,吐不出来。

那头老母猪,肚子大得拖在了地上,跟你说,连奶头都磨破了。”

这种情景我也见过。家乡的猪是圈养的,有时会老母猪会跑出来,它的一排奶头拖在地上,脏兮兮的,我们追着,再把它赶回圈里。如果没有农村生活经验,没有细致的观察,是写不出这么生动的。

“晚上封了冻,四下里寒气逼人。走在硬邦邦的大道上,一路都是冰碴“吱吱嘎嘎”碎裂的声音。

冬天的夜晚,村民早就回家睡觉了,白天冰化了,脚上踩一脚的烂泥,晚上收了冻,路也好走起来。四下阒寂,只听“吱吱嘎嘎”的声响。

“老福奶奶手擎一盏油灯,‘喔嘘喔嘘’把母鸡赶入窝。”

这个生动的老福奶奶可以是隔壁的老婶子,或是我的祖母。农村每家都养鸡,每家有鸡舍,每天早晨把鸡放出去,鸡跑到路上,竹窠里找东西吃,晚上再找回来,关进笼子里。

方言土味

春琴穿着爸爸的老衣老鞋。

解释一下“老衣”,不是老人的衣服,也不是旧衣服,而是死人穿过的衣服。江苏话是用来骂人的,或者是口头禅。比如,奶奶怕我冻着嗔怪地说:赶紧把“老衣”穿上,外面冻死了。

书中出现的“老卵”一词,这个词让我惊呆了,也笑趴下了。这个词已从我的生活里绝根几十年,如今看到,虽说不雅,堪是亲切。

这个词的意思是老三老四,皮比较厚。常用于骂人。脑中闪现这样的情景。

情景一,一个村民评价另一个村民,这个人太老卵了,不得数咧,做出这种事情。

情景二,两个男孩子动手动脚,要打起来了,一个挥手轻轻试探地动了下对方,并说:“你老卵”,另一方有点火了,说,“你才老卵。”也动了对方一下。如此“老卵来,老卵去”,结果是吹鼻子瞪眼,真的打起来了。

书中出现了很多脏话比如“屌毛”之类的。网络评论很多说格非的文字黄,而本土人来说,则是乡土语言,这些都是平时挂在村民嘴角的口头语。

比方说,我玩得回家迟了,奶奶会骂:“你个呆逼,你个小细逼儿,你死到哪里去了?”

基本家长都会这样骂孩子的。这就是生活。

格非的这些文字不能说黄,只能说土得本色,土的掉渣。如果没有这些词,文刍刍反而少了乡土气息,反而不生动,不贴近生活了,也就不是真正的苏北农村了,必会少了很多韵味。

书中的方言也深刻体现出来。比好“阿好啊”、“阿行啊”。其实,阿是语气词,意思是好不好啊,行不行啊。如果不是当地读者,一定会跳过去读,在我看来,开始觉得陌生,读了几遍之后,突然开始欢愉起来,那是家乡人向我问好呢!

家乡菜也在书中出现,一刻不停地搅动着我的肠胃。

“那碗白米饭上盖着一层萝卜烧肉”。

萝卜烧肉也是我们过年的美味。七八十年代,肉还是非常精贵的,当时我从来没吃过纯正的红烧肉,但萝卜烧肉每到过年必有。经过长期的炖煮,萝卜变酱油色,和红烧肉混在一起,基本挑不出来,有时明明看得是肉,但吃到嘴里就是萝卜了。

书中还提到百叶结烧肉,蚕豆炒莴笋。重点讲讲蚕豆。

蚕豆花开的时候,最美。紫色的小花点缀在田里,一片一片,不亚于薰衣草。童年的我,看着一朵朵如同仙女般的小花,想像豆花娘子会否会躲在里面。

到了四五月份,正是蚕豆上市时候。放学时,我们会边走边摘蚕豆剥了生吃。甜甜的有股青气。如果是吃熟的,祖母会让它来和蒜苔烧,更香。等到蚕豆老了,发了点小芽,她则放点五香八角,熟了当零食吃,也是相当美味的。蚕豆也有很多保健价值,父亲说,很奇怪,一到蚕豆的季节,奶奶天天吃,病痛也少了许多,这些药用价值还是有待考证的。

再提提“放焰口”这事。

“放焰口”是口语,其实就是和尚做法事。村子里谁家老了人,或者有什么特殊的事,请些和尚做念唱几天。之前也一直在想,老家放焰口用书面的语言怎么表达呢?看到格非如此形象的文字,情景立马活色生香起来。

人物风情

《望春风》是以人物为章节加以叙述的。

每个人物好象是我们村子里的邻居。

王曼卿的妖娆让我想起了村子里绯闻的女人。

某某当了小三,占了别人的窝。

某某在外面勾引别人老公,被人家老婆追回村里打。等等。

舆论是最好的道德准绳。她们也是抬不起头的,一直躲在家中。我们走到她们家门口的时候,也会恨恨地往她们家里瞪。这些是我们童年时最直接的爱恨。所以至今我对于“鸠占鹊巢”的小三还是深恶痛绝的。

牛皋的死而复生。牛皋和我的邻居“山袄”对上了号。前几年回家,他早就死了。他是养牛的。这个人有点风趣。

记得冬天在墙根底晒太阳,他会讲一些离奇的故事逗大家发笑,记得最深的是有个男人在房事上很会折腾女人,放一只猫放在女人的裤管里,让她钻。我们是小孩,还听不懂,但想想猫爪子在腿上爬,不是又痛又痒么?

爷爷也会讲故事,讲一个土匪,抢劫杀人,无恶不作。抢到一个大户人家,一个娃娃带着一个铜项圈,土匪嫌保姆摘得太慢,直接把小孩头割了下来,把项圈抢去。爷爷已经故去,我也无从问得土匪叫什么名字,只知他有一个吓人本事,三张芦席就可以过长江了。结果还是给抓了,铁丝穿在琵琶骨上游街。这个故事吓得我至今都痛。

爷爷还会讲和尚偷腥的故事。某某村民老婆夜里跑到庙里偷和尚。爷爷讲得有声有色,后来我看《三言两拍》里也有大量和尚作恶的事有些吻合。所以就想计划,把爷爷的故事写下来,一定很精彩。

当我们听故事听得发呆的时候,山袄突然把右手伸进他的左胳肢窝里,“鼓”的响亮的一声压了个“蛋”送到我们面前,吓得我们又怕又刺激好玩。

这就是农村单调的娱乐。

《望春风》里人物个个饱满,充满人情味。特别是婶子的忏悔。看着看着,眼泪流下来。

格非在书里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

这些村民并不很高尚,有私心,有势利,有矛盾,但他们终究是善良的。让我喜欢每一个人,让我深深倦念那片土地。

文字之美

我一口气把格非的书基本读完,除了情节,更吸引人的是诗一般的文字。他被誉为东方的博尔赫斯,最恰当不过了。

简单举些例子吧。

浓艳、清冽的花香,随着黑暗中的微风,潜入你阁楼,进入你梦乡的时候,你能分 得出,哪是蔷薇的迷离,哪是丁香的清芬?哪是菜花的甘甜,哪时桃李的浓烈?

我把骨头里的一点力气都给攒下来了,挺着,硬挺着。等你来,就是为了告诉你这些话。

暮春时节的小雨似有若无,落在这片杂乱丑陋、破碎阴沉的荒野里,落在燕塘填平后长出的茂密 的苇丛里,落在风渠岸那流淌 着稠黑柏油的狭长水道上,也落在我衰朽的记忆深处。

这些幽灵般的人物,仿佛突然从地底下钻出来似的,个个蔫头耷脑的,就像是在同一个枝条上干瘪、枯萎的花朵。

那熔岩般的火球微微颤栗着,从窑头赵村的废墟上,一点点浮上来,顷刻间,天地为之一新。

文字之美真是享受。

特别是书封上的一首诗,开始觉得很简单。但在当时的心境下去理解,徒生仓皇之情。

我朝东边望了望。

我朝南边望了望。

我朝西边望了望。

我朝北边望了望。

只有春风在那里吹着。

这是主人当时的心境,父亲死了,母亲也死了,对母亲的念想也终结了。这世上只留下他一个人,孤单无依。

这也是作者对于家乡的依恋之情。轰隆隆的城市代替了农村,附属于上面的风物没有了。村庄没有了,邻居七零八落,过去也没有了,只有春风在那里吹着。

虽然这本书已经读过很久了,但我仍记着这首诗。它深深地烙在我的心底。

职场排挤,被各种力量推得团团转,毫无自保之力。各种嘴脸,越发觉得江湖凶险,越发觉得亲情,友情可贵。

在这种心境中,去读这首诗,必然有了知音之感。

我们读书,读的是故事,找的是自已。

从《望春风》这本书,找到我的故乡,找到那个零落的自已。

作者:围裙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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