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前些年被写成歌曲,居然也大街小巷地传唱,唱一回,就唏嘘一回,唱罢,还是各自忙啊忙啊的,倒是常没时间回家看看。2013年甚至还将此写入了法律,强制儿女必须回家看父母,否则就是违法!道德要求瞬间变成了法律强制——但似乎没什么用,无非是多个写假条的理由。
进入现代社会,中国文化就已经“断层”了,科学教育代替道德教育,知识教育代替品格教育,各种考试横亘在家长面前,靠成绩说话,其他的都靠边站,而没有自小学习古代传统文化的环境和经历,没有孝顺的家风,那么,歌唱得再好听,法制定得再严厉,都是外在的表现,却不会真正从内心去孝顺、孝敬,都是无用。
孔子曾批评子游:“现在所说的孝道,只是能够养活父母就行了。那么,家里的狗啊、马啊,也能够养活。如果内心对父母没有敬意,和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对另一个学生子夏也进行了批评:“对父母有好脸色,难啊!有事情的时候,忙前忙后;有好吃好喝的,给父母去吃喝。难道这就算是孝道吗?”这批评,足够严厉。而现在做子女的,是不是过年拿些钱给父母就算尽孝了呢?让父母轮流在兄弟家中住就算尽孝了呢?自己裘衣暖被,却没有想到父母,自己海吃湖喝,却没有想到父母,这算是尽孝了吗?
孝,需要对父母“顺”,即使父母有错,也是轻声委婉地劝谏,如果父母不听,那么也尊敬他们,为他们操劳而不怨恨;孝,更需要“敬”,要把父母当父母看,不因为自己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就不尊敬父母,顶撞、发脾气,在父母面前,仍然一如既往地恭恭敬敬。
孝道,不是感天动地、举世皆赞的壮举才是,而只需要,在自己的心里,划一块地盘给父母,有心,心中有父母,所谓冬温夏清、早请晚安、孝顺、孝敬……这孝道就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无丝毫矫揉造作。
但往往最简单的事情,也是最难以坚持下去的,孝道也是如此,若能如此每日坚持,却又是何等快乐啊!
(向雄读《论语》之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