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甘心为了你~付出我所有~~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时!间!再多一点点温!柔!不要一切都带走!嗷”
前不久有人找我看作品,看了半宿,觉得构思不能说不妙,料也不可谓不足,字词句上也没有大弊病,但怎么读起来就蔫蔫的呢?
想起高中学“荆轲刺秦”,当时心中飘过一丝念头:也没感觉到有多惊险哪。
节录《史记·刺客列传》里荆轲的一小段:
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
文气本该峻急,但读了之后却只剩内心的焦急,好比跑车被堵在了四环上,司马迁的好文叫这该死的句读全白瞎了。但凡换了个动词或主语就一定要断句,把个连贯的语感折损到底。只有变作连贯的长句,惊险的感觉才出得来:
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
而我正瞪着的看似蔫蔫的作品,问题也同样出在标点上。不调遣感叹号、问号、破折号、省略号这四大护法,对话必须呈现的语气语态从哪里来?
来看看使得一手好标点的鲁迅是怎么做的吧: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啊!闰土哥,——你来啦?……”
这要是改编剧本,对话部分完全不必加什么“惊喜状”、“稍作停顿”、“欲言又止状”的说明,直接原文复制粘贴,演员看一眼就晓得该怎么演。
也亏得鲁迅在49年之后被捧得足够高,所以把他那些不符规范的标点也都保留下来了,不敢擅改。比如,三个感叹号连用:
“道翁!!! ”四铭愤愤地叫。
还有任性的省略号:
灰土,灰土,……
……………………
灰土……
看着就像是灰土扑面而来。
在互联网时代大放异彩的标点界小公举波浪号也曾经出现在鲁迅的文章里。而且跟前文中从西方请来的四大护法不同,波浪号属于本土作家鲁迅的自主创新,《阿Q正传》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两篇中都使用过,为的是表现声音的摇曳。百草篇里是这样的: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这很容易令人想到特师大咕咕咕鸡。他也常常在微博里唱歌,每次都少不了这个波浪号:
大家好我要唱了!你这样~一个luei人~~
让我欢喜让我忧~~让我甘心为了你~付出我所有~~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时!间!再多一点点温!柔!不要一切都带走!嗷
在你国严肃文学史上,最善用标点的,现代有鲁迅,而当代,从1949嗷地一下跳到2016,估计无人能出特师其右。读上面那一段,谁还不跟着心中默唱出来?而“时间”和“温柔”两处的感叹号用得则出乎意料又无比妥帖。
频繁的波浪号与感叹号,诗意浓郁的句号,别出心裁的半边括号,是大咕咕咕鸡在标点运用上的几个显著特色。当然,对于鲁迅或是咕鸡这样的天才,光从标点上来谈论难免会觉得太不得劲了。因为说到底他们叫人惊叹的是一种充塞天地的灵活创造力,在此创造力之下,汉字、方言、英文、日文以及各符号系统,一切的修辞手法,所有的语体风格,都能够得于心而应于手,手到就擒来,任意驱策——政治家里有此等灵活创造力的大约就是李光耀了吧,不举意识形态,不守传统习俗,不问亲疏远近,一切谋略和手段都是以实利为上——顶级作家们则是以文字的实效为上。
诗词研究大家顾随深爱鲁迅先生的白话文。他对鲁迅有过两段绝妙的评语:
鲁迅先生白话文上下左右,龙跳虎卧,声东击西,指南打北。他人则如虫之蠕动。
近代白话文鲁迅收拾得头紧脚紧,一笔一个花。即使打倒别人,打一百个跟头要有一百个花样,重复算我栽了。
我觉得这两段话特师也全然当之无愧。神作《武汉某幸福中产家庭里一个狗的波澜壮阔大计划》,正是叫人目不暇接,永远别指望猜出他下一招是什么:
最后的关键时刻了。一个狗爬上沙发靠背,扶墙移动至左侧边缘,"噌"一下跳到冰箱顶上。转身。猛然发力,"嗷"的叫一声,靠后腿们直立起来,和猫头鹰并排,激动的开始说:
"我是尤利西斯!
"我是摩西!"
"我是吉庆街边的俄狄浦斯!"
"我是东湖岸边的达摩!"
"我是二人转台上的jim morrison!""
高速率挥舞双前手。
"我见到过地狱与天堂的婚礼,战舰在猎户座肩旁熊熊燃烧!"
"我注视万丈光芒在天国之门的黑暗里闪耀!看时间枯萎。"
"我驾着疯狂通往智慧的圣殿!"
"在我面前的是一条荆棘路!"
"我放弃舒适安逸的生活,去进行灵魂之旅,"
"去醉日逐舟!"
"去叩开感知的大门!"
"去参加电子葬礼!"
"与众神裸体午餐!"
"这是多么的伟大!"
挥舞。眼神焦点放无限远。迷离。
"一个狗! 伟大!伟大!"
"生活! 伟大!伟大!"
"文艺! 伟大!伟大!"
"你必须给我5000块钱!"
声嘶力竭。
"你必须给我5000块钱!"
舔一下嘴唇。
"到南方去!到南方去!到云的南方~"
"寻找!寻找!寻找!寻找自己!"
读完这一篇,我在心中感慨,这才是诗啊!
当代诗人总喜欢强调“诗歌是纯粹的语言艺术,是文学皇冠上的明珠”,但说实在话,他们那套停滞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情感、心智与审美,翻来覆去总共几个招数几种意象,还有那清高自得的架势,其实并不比沉浸于诗词创作的老干部们高明到哪里去。我在心中感慨特师的作品的才是“诗”,那时还没有留意到他微博名称下的小字;有一天突然看到了,原来他也正是自封为“叙事诗人”呢。
除了整体行文的充沛活力外,读大咕咕咕鸡作品时,也常常会在很细微的地方心中一动,想到鲁迅。今天稍作回顾,列了一个表,可惜平常没有随手笔记和摘录的习惯,只整出这么几条,以后想起来了或者有新发现了再往上添加。
存在着两种可能性:一,天才所创略同,鲁迅和大咕咕咕鸡不过是汉语人群占据的广大疆域上,一百年的时间河流中偶诞的两名略同的天才;二,大咕咕咕鸡潜心研读过鲁迅的作品,(甚至还是鲁迅的粉丝),他萃取了最精华的现代白话文篇章的精华。
希望是后者。因为我想到了T.S.艾略特在其恢弘的论文《传统与个人才能》中的一段话:
我们称赞一个诗人的时候,往往倾向于专注他在作品中和别人最不相同的地方。我们自以为在这些方面看出了什么是他个人的特质。我们很满意地谈论诗人和他前辈的异点,竭力挑出可以独特的地方来欣赏。但实际上,假如我们研究一个诗人,撇开了偏见,却常常会看出:他的作品中,不仅最好的部分,就是最个人的部分,也是他的前辈诗人最有力地表明他们的不朽的地方。
T.S.艾略特所指的传统,是一个自荷马以来始终存续,到现当代尤为异彩纷呈的欧洲文学传统。
而我引用这段话的目的,却是希望能够逆推过去,以当代红人大咕咕咕鸡对现代经典作家鲁迅的继承,来证明我们已失落掉的无比美好丰赡的文学传统,其实,还未曾断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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