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去看冯小刚的电影《芳华》,有个场景我印象深刻:陈灿出门被车给撞了满脸血,医生说,这口牙是再没法吹小号了,除非能换上黄金做的牙托。萧穗子听到了医生的话,急忙跑回到宿舍找来了自己的金项链,送给陈灿做了牙托。
这个傻傻的姑娘,面对喜欢的男孩子,她一毛钱都不想要,甚至甘愿把金项链白送给男孩做牙托,她只想要纯粹的爱。
与萧穗子完全不同的一个人,是林丁丁。
在严歌苓《芳华》原著里,林丁丁的人物塑造更加饱满,与萧穗子追求纯粹的爱不同,林丁丁的眼里更复杂,务实或者说是虚荣。
「林丁丁成熟世故…她允许医生和干事同时追她,不过是给他们面子。还有,女人谁不虚荣呢?多一些追求者,多一些珠宝,都好,都是打扮。」
「她做着大多数文工团女兵共同的梦:给一个首长做儿媳。」
她们俩一个要爱,一个要物质。
我时常想,爱究竟是什么呢?
《三体》里有那么一段:病入膏肓的云天明突然有一天得到了一笔三百万的意外之财,他没有选择在自己最后的时光肆意挥霍这三百万,反倒是把这三百万匿名买了一颗遥远的星星的所有权送给了自己心爱的女孩程心。这个生性木讷的人却在临死之前做了一件最浪漫的事。
爱是萧穗子把金项链送给陈灿做牙托,爱是云天明送星星给程心做庇佑。爱是呵护,是温柔,是陪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会锱铢必较我究竟为你付出了多少,而是愿意倾其所有的献身。
就像《失恋三十三天》里,钻石王老五不会娶像黄小仙儿一样生动有趣只想要爱的女孩子,却娶了那个河南籍台湾腔的空洞肤浅又拜金的女子。钻石王老五给得起爱马仕,却给不起爱。
爱与物质,哪个更难给,一目了然。
电影里的林丁丁拒绝了刘峰的告白并且落井下石将刘峰推进了深渊,文工团解散的时候,林丁丁同姑妈介绍的华侨迅速结了婚出了国。多年之后,再次见到的林丁丁是从国外寄回来的照片里发福后珠圆玉润的她。
电影里没有展现的是,林丁丁在国外的生活并不如意,她没能做成阔太太,离了两次婚,下场潦倒。
她嫁的那个开快餐的潮州人让她吃了三年的鸡翅尖(因为快餐的炸鸡翅不能连带翅尖),也让她包了三年馄饨和春卷(十个手指头都皴裂了),还让她看了三年他在豆芽鸡蛋炒米饭里加酱油(这是丁丁最看不下去的事,上海人哪受得了倒酱油的黑色蛋炒饭?!),最后丁丁吃够了看够了,老板娘不要做了,逃跑出来,她就读的成人学校老师为她做主离婚,把离婚协议书送到潮州人的连锁快餐店。
正所谓「求仁得仁」,林丁丁的下场也怪不了别人,谁教她当初寻找另一半的时候就把物质条件当做第一位,她也确实如愿以偿,成功得做了首长的儿媳妇,也出了国,但自然也要承担起丈夫不够爱自己的风险。
亦舒的代表作《喜宝》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作品,小说讲述了剑桥高材生——姜喜宝,没有拥有过幸福童年的她,在国外看尽了他人脸色的她,经历过贫穷苦难的她,选择做一名情妇。她确实得到了很多很多钱,亦舒却也让喜宝失去了更多。
姜喜宝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件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
读完这本书再来看这句话,便会读出喜宝将青春和爱同魔鬼做交易,不断放弃自己底线,越陷越深的痛苦折磨。
让我们再来看看那个选择了爱的小姑娘。
电影《芳华》里,文工团解散的那天,萧穗子把自己的多年的心意全都写在了纸上,塞进了陈灿的琴盒里。却听到郝淑雯说,她和陈灿刚好上了。萧穗子等大家都睡着了,又偷偷从琴盒里把情书拿了出来,顺着风悄悄扔掉,泪流满面。
大概所有人的青春里都有过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他/她是不同的,唯一的,柔软的,干净的,天空一样的。他/她是你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
身边有时会有朋友跟我倾诉:先生啊,她哪里都好,除了一点不好:她不喜欢我。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作为朋友,我给不出答案。我不能劝他前方明明没有路,可非要撞个头破血流。我也不能劝他做个精致的利己机器,毕竟喜欢是就算嘴巴闭上也会从眼睛里飘出来的东西。
这个世界永远在你喜欢我,我喜欢她,她又喜欢他的循环中运转着。互相喜欢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可我们至少都选择了善待喜欢这件事。
或许有一天,你的愿望就实现了呢。
或许有一天,你对一个人的付出,另一个人会还给你呢。
没有什么可以治疗爱,除了更爱。
-The End-
作者/书荒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