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卫风·木瓜》
前几天看到一个帖子,我那脆弱的三观又一次出现了裂纹:
帖主的朋友结婚,她送贺金800块,该朋友生子,她又送贺金500块,该朋友生日,她送价值xx的礼物1份,平时还请个蛋糕喝杯奶茶啥的;等到帖主结婚,其朋友“投金报玉”,也给了她一个红包。
等到宾客散去,新婚夫妻开心数红包之时,帖主发现这位朋友的红包内,只有1000元。她当即非常生气,对着老公历数了一翻自己对朋友的真心付出之举。
老公大怒,欲立即打电话质问其朋友(当然没真施行),被帖主阻止,两人决定第二天问清楚之后,再“与君长诀”。
读到这里,以为就是一个“现代版割席”的故事,只不过这个“割”,不是道不同不相为谋,而是我给你一头牛,你却还我一只羊,利益不对等,交换没法再续。
《诗经·木瓜》说:“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朱熹说它是:“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
我觉得,朱熹的释义,相比《毛诗序》的“美齐桓公也”的牵强附会,算是一个进步。不过,我仍是不能完全同意——同意它是“男女相赠答之词”,但不同意“以微物报重宝”之说。
木瓜,果实长椭圆形,色黄而香,可以蒸煮后实用,跟现在广东福建产的木瓜不是同一种事物。琼琚,就是一种美玉,跟这首诗下文的“琼瑶”、“琼玖”一样。
自古以来,大家都讲究等价交换。在朱熹看来,木瓜的身价,自然是没法与琼琚比肩的,所以他把“投木报玉”的行为,说成是用“重宝”报“微物”。
可是诗中说得很清楚: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应。不是为了回报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报之以琼琚”的“报”,是回应,一来一往之间,情意日浓;“匪报也”中的“报”,可当作“回报”理解。他说:就算我拿琼瑶回应你的木瓜,也不是为了回报你,我只是想和你“永以为好”。
这个人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用物质衡量他的心意,是不是太下乘?
这样,就能说朱熹俗气吗?也不能。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的美德,“桃”“李”价值相当,投桃报李便是权衡得非常清楚了,普适一般的人际交往法则。若是再高级一点,“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来生做牛做马、结草衔环以报”。前者,回报远远大于当初的所得;后者虽然浮夸,却也能让人生出一种帮助他人的舒畅感。
有来有往,对方能回报万一,也算是君子了,所以朱熹并没有错。
只是,每当看到自己送出的“桃子”,几天后就收到一颗“李子”,心里还是蛮紧张的。
像我这般,期待自己送出去的好意,能被对方好好感怀,珍而重之我们的情意,不被物化为具体的“李子”返还,才是最好的模样吧。
现在我们多是收到对方的“木瓜”后,来不及感怀,就开始想着回报,各种比价一翻,送出去价值差不多的“甜瓜”后,觉得一件事可以放下了。
“不想欠、不相欠”的交往法则下,藏着口不能说的设防,于是,这急巴巴的回报,虽是一种美德,却也是一个有力的手势,要把对方的发出的好意,在一来一往间迅速结束掉。
《卫风·木瓜》说得多好啊,“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是一种蝶恋花般相依的美好期待,一种绵绵无绝期的情思,一种天真又纯粹的念想,看似简单,却很难得。
世间多的是旗鼓相当的较量,门当户对的安稳,即使不吝于付出,又怕别人觉得自己别有用心,不敢相信其中的真心实意。
一直记得《甄嬛传》中,华妃死后端妃的感慨:宫里的女人能算计皇帝,那为什么皇帝就不能算计妃子呢?居然算计着算计着,大半辈子都过去了。
人心似海,算计多了,就怕了,告诫自己深刻保持警醒,从身到心,都尽量与人保持安全的距离。即使遇到貌似对自己付出真心的人,也要一再打量,看看自己是否也可以付出同价的真心。
打量着,打量着,“琼琚报木瓜”式永以为好的期待就消失了,只能接受张衡《四愁诗》里的交换:
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美人赠我金琅玕,何以报之双玉盘。
美人赠我貂襜褕,何以报之明月珠。
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
“金错刀”“英琼瑶”听起来就很高端大气上档次,而且不像“木瓜”和“琼琚”般差距之大,就算哪一天一拍两散,算珠一打,“锦绣段”与“青玉案”也算收支平衡,也不会死缠烂打要追回当初送的“美玉三件套”。
张衡送出去的礼品,可能需要好好珍藏,束之高阁,小心对待,鲁迅和美人之间的礼物就好处理多了:
爱人赠我百蝶巾;回她什么:猫头鹰。
爱人赠我双燕图;回她什么:冰糖葫芦。
爱人赠我金表索;回她什么:发汗药。
爱人赠我玫瑰花;回她什么:赤练蛇
但是,“美人”“爱人”为什么要送“我”这些美物?是对感情的呼唤,还是期待物与物的交换?受赠之人想过吗?
那个震碎三观的帖子,结尾是这样的——
第二天,帖主正准备给朋友打电话,对方先来电话致歉,并说昨天闹了一个乌龙——原来她老公的同事也要结婚,她准备了两个红包,一个给朋友(也就是帖主),内装3000元,另一个给老公同事,内装1000元。没想到老公放错了红包,事后才发现。
朋友立马通过支付宝又转发给她2000块,还悄悄给她买了一套某高端品牌的化妆品。
就在帖主感叹“原来朋友这么在乎她”的同时,底下一堆人留言:
“拉黑她吧,你和你老公配不上你这朋友。”
“绝交吧,你们夫妻以后不需要朋友了。”
……
可不是,既然是物物交换,没有一来一回的情思在内,找谁不行?何必祸害那个“以琼琚报木瓜”的姑娘!她若知道这个所谓朋友的心路历程,不知道会不会悚然?
论起来,我也有过“木瓜之交”的美好往事——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与重情义的好友交换“衣物”,纪念我们的青春,也珍藏我们的情谊:我送她一件我随身穿的针织衫,她送我一件自己的牛仔上衣。
衣服都是各自穿过的,陪着我们度过最好的时光,留有相伴相随的痕迹。
毕业后,好友回了四川老家,生活安稳;我则辗转到上海,几经搬家,弄丢了很多物品,包括那一件因我变胖厉害而不能再穿的牛仔衣。
前些天,好友念及青葱往事,回忆起互换衣服的情节,不禁感慨时间是魔法师,改变了很多东西,即使如此,自己在某方面仍执念很深,旧东西舍不得扔,老朋友舍不得换,我那件衣服,她仍放在衣柜里。
我说她的衣服我已经弄丢了,差点也把她弄丢了,她笑着说学不来我的洒脱。
可少有人知道,我错过了太多,现在手握琼琚,却已无人可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