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
上午,煙雨收到了她媽媽的來电。
媽媽:喂,买菜了沒,买了什麼菜?
烟雨:沒去买,媽,有事吗?
媽媽:沒事,老瘟神(煙兩爸,煙雨媽媽的前夫)有打電話跟你要錢嗎?
煙雨:沒打,沒錢給。
媽媽:打了也不要給,他要重新租房子了。
煙雨:哦,不是住很久了嘛,咋要搬?
媽媽:不知道,可能房東不租了。他若打給你你不要讓他住你那,沾不得。
煙雨:可以,讓他住了你不開心吧?
媽媽:是的,我女兒還要讓别人(她前夫現在的太太)去享福啊⋯⋯
煙雨:可以,我不讓他住。那就這樣吧。
掛完電話的煙雨沒有像往常般接完她媽電話便燥狂,但有些悲哀與無奈及好笑。再一次她又成了她媽媽的棋子,只是這一次她不用付出什麼代價。
二十几年前,煙雨媽為了拯救她那已與她拿了離婚證的(他前夫說離婚不離家,這世上的騙子還是以男人居多吧?)前夫,她帶著煙雨去找煙雨爸爸的朋友,這個男人當年很喜歡煙️雨,在煙雨很小很小時便常當著一幫人的面叫煙雨叫他爸,說叫聲爸爸便給煙️雨十元錢。而這個男人常去煙雨家。那時的煙雨從未叫過那個男人一聲爸爸,因為她被一幫人圍觀起哄讓她覺得丟臉與羞愧。而煙雨媽也常對那個男人说;你家有金山銀山都不嫁給你兒子,煙雨除了不是男的,什麼都很出色。那時的煙兩聽說那人的儿子因舌頭長而說話結巴。
但在十幾年後,在明知那男人的儿子已成家后,煙雨媽還是帶著煙雨去了那男人的家去找那個男人借錢,但他避而不見。
之後煙雨媽繼續帶著煙雨去找煙雨爸爸的情人,她在村外,讓煙雨一個人进村去找這個在她小學三年級便聽說過及讓她感到憤怒與羞恥但卻從未見過的女人。結果是那個美麗的女人找了一堆借口拒絕后说:煙雨啊,雖然我第一次見你,但我常聽你爸说你,你爸很喜歡你。我女兒要讀中專,不然就有錢了。
煙雨媽借錢干什麼呢?為了把她的前夫從看守所釋放出來。
再後來,煙雨帶著她媽去了那個一直說喜歡她的男孩子家,因為那個男孩打電話對煙雨媽說:阿姨,你帶上煙雨來我家,我想跟煙兩訂婚,我爸也答應了,他說給5000元禮錢。
結果是去到600里之外的男孩家,婚沒訂成,錢沒拿到。因為那个男孩的爸爸说他的儿子只有19岁,等他兒子21岁時他一定去煙雨家把煙雨接過來。雖然當時那個男孩與他爸據理力爭到去到拍桌子,他爸還是沒同意。據說真正的理由是嫌煙雨個子不高,因為那個男孩178cm。
但其實在這之前煙雨媽強烈反對煙雨與那個男孩來往,理由是男孩的家鄉是她的傷心處與受辱處,因為她的前夫帶著他另外一個情人在那个個地方開過店做生意。
確定拿不到錢的那晚,煙雨媽對著睡在另一頭的煙雨惡狠狠地說:你的B這麼賤啊,一天到晚只想與男人睡覺(那時的煙雨沒與任何人有過性關系包括她一生最愛的初戀男孩),一天到晚只知道當婊子啊!
另一頭的煙雨除了無聲抹淚之外一句話都沒說。
第二天煙雨媽坐上大巴獨自回家了,臨走前略帶怨恨地問了句你走嗎?煙雨說不了,我過兩天,你先走吧。她媽二話沒說坐上了車。
站在大馬路上看着絕塵而去的汽車背影,煙雨潸然泪下。
從此,煙雨踏上了不歸路。
后傳:煙雨把上文發給法師幾分鐘后致电法師。
煙雨:法師,您看我脾氣大,又愛憤憤不平,是因為從小被不公平的對待。
法師淡淡的說:你看剛才你愤憤不平時把他人評判了一番。但這世上沒有不公平之說,沒有偶然!
煙雨:法師,別說什麼我前世這樣對過她所以今生因果報應,我沒開天眼,看不到啊。
法師:不用開天眼,你就觀察你現在的習性便知道了,你平時是否也這樣對待過别人。
煙雨默不作聲,因為她確實有這麼對待身邊人。
片刻后煙雨對法師說:法師,我雖然好了些,但這嗔恨還是有的,放不下,拿不掉啊!
法師:不用拿掉,也不用放下。但你衹要在當下及时知道,不執著它便好!就像在夢中發財了,夢醒後卻還想把錢財拿出來。根本就是幻化不實、沒有的東西,你又如何把它拿掉、放下呢?嗔恨亦是如此。它本身也是無常生滅、幻化不實的,你怎麼放下呢?
煙雨:法師,可我不是在做夢啊,這些事都是我真實經歷過的啊!
法師:你把時間拉長來看,在你80歲或100歲時再看這些事,這個人,你是什麼感覺?也許人都不在了吧?你还恨嗎?那時你可能覺得就像做了一場夢。如同夢里你被人打了夢醒后你想起了這個夢,你對那個夢裡打你的人很憤怒,但你能把他從夢中抓出來重新把他打一頓嗎?
法師:你去空曠的山谷大聲喊聲喂,山谷也回你聲喂,你認為那聲音是真的有人回應你还是只有回音?若是無智小孩會怎麼看?
煙雨長時間沉默。
法師:若是無智小孩沒人告訴她那是回音,以為真的有人在同她說,然後踏破鐵鞋在山️中尋覓她以為存在的說餵的人。找尋中疲惫不堪,滿身傷痕卻也未尋找到。
法師:直到她終於明白了那只是回音,頓然停下來。
法師:這就是人生,它如夢幻泡影,你抓不住!
后記:我的能力只有写到故事的前傳,而人生特別是你長大成年後后應所具备些此文后傳的能力與智慧。
不活在故事裡,不做受害者!
感恩法師,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