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有时候像一杯酒,自己喝下去,才知道酒的味道,有清甜,有苦涩。
题记
读刘同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其实是半年前的事。认识刘同,是在《职来职往》中,看到他犀利的语言,看似在刁难求职者,其实是在换一种方式在帮求职者。觉得他的真实,他的犀利,他的较劲,在深深打动自己,就想去了解他,他是怎样的一位职场达人。
去百度查关于他的资料,原来他不仅是某传媒公司事业部副总裁,还是一名作家。然后就去关注他的微博,看见了他写的这本《孤独》,刚开始是被名字所吸引的,觉得书名特有意思,好像在告诉你,我懂你的孤独,让我来告诉你。
《孤独》里讲了33个关于亲情,友情,爱情,职场的故事,也正好是刘同的33岁,33种温暖,33段成长,33次感怀。里面的每个故事说的不是他,说的就是你自己。这本书会帮你找到属于你的孤独。
而我一直以来想做个受欢迎的人。
无论什么人叫我帮忙,我总是会义不容辞地去做;尽管别人对我发脾气,怕影响对我的好印象,我还是一笑而过;初中时,同学给我起非常难听的外号,我还是不会去给同学起另外一个外号或者嘲笑他,因为我想让他觉得,我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在做兼职的时候,为了和隔壁的女孩混熟,她叫我帮她买早餐,尽管卖早餐的地方离我家很远,我还是每天早起去买,这样坚持买了一个月,就只是显得我和她特要好。有些事情,明明是心理万分不愿意去做,但为了只想做一个受欢迎的人,而硬着头皮去做。
久而久之,我竟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不会拒绝的人。
因为我害怕,害怕别人对我有不好的印象,害怕别人在背后议论我,害怕自己做的不够好。
后来,因为你的帮忙成为了理所当然,你一不去做,就是对不起她,因为你的帮忙已成为了习惯;她可以对你发脾气,你不可以,因为你要维持受欢迎的形象,你已经没有了脾气;因为你是个老好人,你已习惯了嘲笑,你没笑回别人的资本;你以为和隔壁女孩会成为好朋友,但最后发现,是你的自作多情而已;你不喜欢做的事情,因为你没有拒绝过,人家以为你很喜欢做呢,所以,从不考虑你的感受。
最后,我还是没有变成一个受欢迎的人。
孤独是深夜里自己内心的独白,你在苦苦挣扎,寻求解脱。
孤独是害怕所有的东西,却最终失去了自我。
孤独是
在这段时间里,痛苦过,迷失过,自卑过。突然间,就失去了方向,什么都不敢去做,什么都不敢去说。
看到《孤独》之后,我在里面找到了自己,找到属于自己的勇气,找到了自我,找到了我的孤独,找到了我的害怕。就像刘同所说的……………………………………。
我尝试了一种活法。
我学会了不去帮忙。
我学会了发脾气。
我学会了去反抗。
我学会了拒绝。
我学会了不再害怕任何东西。
我学会了不去做自己不愿意的事。
我学会了接受别人对我的评价,不管是好是坏。,也不怕别人异样的眼光。
我想记住《孤独》里的每一个故事,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
我开始做一些我以前从来没想过做的事。
我可以一个人去图书馆复习一整天的专升本。
我可以一个人去阳光长跑,带着耳机,听着音乐。
我可以一个人搭公交车去看自己喜欢的电影,并回来写感悟发朋友圈。
我可以一个人出去买东西,并和老板砍价。
这些,曾经以为很孤独的事,现在做起来却是那么的津津乐道,我从不觉得孤独。
孤独有时候就是一种心境,一种从容,一种尝试。
现在是2015年4月16号16点09分,此刻的我,正在图书馆复习专升本。
我的孤独,虽败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