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喜欢写字是因为觉得中国字横竖撇捺甚是好看,所以愿意写,可惜看是一回事写又是一回事,我的字写得马马虎虎,难登大雅之堂。后来喜欢写字是因为喜欢文字,一个个方块字凑成一篇文章,内容包涵世间万物,爱恨情仇。这么有意思的东西,想不喜欢都难。
晚上自习,休息期间掏手机刷微博,忽然出来一条消息。一个高中女性朋友给我发了一条私信,说最近在看刘同的书,忽然想到我了希望可以看到我写的东西也出书就好了。
我看完这条消息后的心情十分复杂,又惊又喜,觉得原来这么多年还是有人留意我写过的文字,更难得的是还带着很高的期待。最最窃喜的是这个读者还是位女性,我做梦也没想到会有姑娘这么对我说这样的话,今天忽然碰上了,情绪之激动恨不得冲下楼去到操场跑两圈。
可兴奋之余又沉默起来,想想现在的自己实在配不上这么高期许。
对文字的创作冲动远不如从前,既不能很快进入一种写的状态,又不可以很自如地宣泄情感。有点伤仲永的意味,可这也是自我抬举了,早年所谓的创作天赋,究其本质是种冲动,是初生牛犊的憨劲,勉强读了几本书就飘飘然得以为可以作家自居。现在回想起也不禁发笑,但话又说来,无知有无知的好处,可以不知天高地厚而肆意妄为,把一腔热情没完没了地挥洒,不考虑成本,不在乎结果,贪图的是沉溺过程的快感。就是要释放,就是要浪费,有大把时间也有大把精力。现在当然就不可以,时间是充裕,可精力却不充沛,顾虑重重。
现在畏首畏尾,提笔总是思来想去,不知何处落笔,落笔总是拖泥带水不够干脆,心里想遇上行家讥讽该如何是好。瞻前顾后,写写就放弃了。
我自己的问题太大,我需要找个姑娘把重心转移一下,或者进入恋爱的状态。这样就又可以倚言万马,诗情画意了。这倒不是玩笑话,情绪波动确实能触发创作热情,引起提笔的冲动,至于写得好坏则不能预测。但是,我想坚持写至少不会错。
写作除了极少数人天赋异禀,文章能挥笔而就,笔下生花。大部分人都必须靠长时间的坚持和不断练习才能写得出,写得好,此外读书也很重要,不可或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兴趣是最好老师,对于写作也是一样,不含功利的阅读和写作,才能真的引发阅读和写作的欲望。如果觉得写作可以带来快乐,就坚持下去,如果写不出东西,就尝试读书。读书和写作总是相辅相成,不丢掉笔,也不要丢掉书。
写字是一条看不到尽头的长路,我不知道自己可以走多远,但我知道有无数的同行者没有停下脚步,没有尽头意味着没有终点,我们只需超越自己便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