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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部著名的电影叫做《情书》,上映后在日本和东南亚各国引起轰动,成为九十年代最脍炙人口的爱情电影。
每次看到这部电影时,都能切身体会到对逝去岁月的怀念和追忆,那笔尖划过纸张时的沙沙声,那唯美的樱花画面,情愫暗生的少年男女,无不唤起我们对美好爱情的无限遐想。
在我最喜欢的《平凡的世界》一书里,少平和晓霞也是保持着多年通信,而后才最终走在一起。大概在青年时代,把情话写在书信里,是最为甜蜜的一种恋爱方式。
但书信对我们来说,仿佛是上个时代的产物,放在现在肯定是没多大用处,而书信这种东西,仿佛已经在我们的生活里消失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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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信最初印象,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也是属于那些父母青春年华尚在的日子里。在那电话尚不普及的年代,书信是最好的沟通工具。
很小的时候,母亲会带着我去老街巷子里赶场。在某个地方门口的墙上,挂着一个纸盒,隐约记得是白色的,跟现在的鞋盒差不多大小。每到月末那几天,母亲便带着我们前去看信。
全国各地邮寄过来的信,全都是放在这个盒子里的。很多人过路的时候都会顺手翻看一下,看看有没有属于自己的信封。
母亲也是如此,照例会在纸盒里找寻,看是否会有属于自己的信封,有时我们也会帮着寻找。
那时太小,不识几多的字,找信的速度很是缓慢,好不容易找到了,极其兴奋地递给母亲。母亲的嘴角总是浮过一丝笑意,很浅很淡,不用小孩子的仰视角度角度的话,几乎是察觉不到的。
通常找到信封的人,都会很自觉地进入登记,也不用人催促,更不会出现刻意乱拿别人信件的事情。即便一不小心拿错了,也会原封不动地物归原处,再去重新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盼望。
想想那时的人真是淳朴,不仅不会乱拿别人的东西,甚至有时带着小孩子坐车,也是完全不收钱的。尽管日子过得很苦,但人家司机就是不赚那点小孩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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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信封的人,一般都会回到家里才拆,也不是怕信封里有钱,而是那份激动的心情,只有在家里才能细细品味。
信封里通常也不会有钱,政府有明确规定,倘若信封里夹杂其他物品,一旦丢失邮差不负任何责任。在那个养家不易的年代里,几毛几块的钱显得格外珍贵,一般的人都不会冒这个风险。
信封里不会有钱,有的,只有钱的数目,用蓝色的圆珠笔写在白底红线的信纸上,字并不算好看,但有关于钱的数目字眼儿,显得格外刺眼。
母亲看信的时候,老是喜欢站在堂屋和边房交际的当口,借着窗户透进来的光亮,一字一句地读,读完再读。那时还小,能记得的自然有限,具体的细节想不起来,但我觉得,父母之间的这种联系方式,也算是情书的一种吧!
或许不仅仅是父母之间这样联系,更多的人,甚至全世界,都是这样在跟天各一方的人联系。古代文人写的各种情话,都是藏在诗词曲赋里,或者包在衣襟手帕里的。总之有关于青春爱情的,莫不是以这种方式传递。
他们都一样的,把信看了又看,到要把句子读烂时,才终于放到床头那木制的抽屉里。过一段时间拿出来看,又是一番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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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海以前是个很听话的孩子,不仅读书厉害,写字也是超级好看。听说在学校不仅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连老师都对他青睐有加。有个语文老师亲自挑选了几个学生,准备手把手教他们书法,阿海就是其中一个。
每回阿海在家里练毛笔字,我都喜欢凑在一旁偷看。他很少会让我写,说我写的字稀烂,关键是、他怕我弄坏他的毛笔。有好几次,他都吼我,说我把他的笔玩成了拖把,结果我们打架的次数更加频繁了,只是每回,都打不赢。
连续几年偷学下来,写字算不上规矩工整,但横撇竖捺之间,也能写出几个笔锋。有回家里长辈看了我的笔记,还赞扬说:“成成写的字,苍劲有力,很有笔锋。”我为此兴奋了好些时日。
字拿得出手了,在班上就有机灵的男生找来,说:“你字写得不错,帮我抄一份情书呗!”面对同学的不情之请,我通常都是不会拒绝的。
但接过他的信一看,心里就在嘀咕:“唉呀妈呀,这都写的是个啥!”我不好意思说出狗屁不通之类的话,老是委婉地说:“这里的句子好像念不通顺呢!”他笑嘻嘻地对我说:“你看着改!”
有了他这句话,我便写得放心大胆起来,有些文不对题甚至鬼话连篇的地方,我都用心地改了一遍。结果整篇情书写下来,东补西凑的,倒像是我写给其他女孩子的情书了。
遗憾的是,经我手修改过的情书,送到女孩子手里,大多以失败告终。也有女生找上门来的,不是为了来谈恋爱,而是来叫那男生不要再写信了。
几年下来,代为誊写的情书不少,认识的女孩子也不少,还有得到的好处更是不少。毕竟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我帮别人写情书,通常都不是免费的。你帮了人家的忙,总要有个“礼尚往来”才是,这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古代有名诗人帮别人题词,都还要喝人家几口好酒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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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到高中时候,托人代写情书的人就少了起来。大家有了手机,想要表白或说“我爱你”之类的话,动动手指就行了。我也不算“失业”很久,毕竟还有些男生极其羞涩,不好当面约女生说话聊天,就通过我们这些好说话的人前去送一封信,或带几句话,放在古代,这种职位叫做“驿使”,而现代叫做“邮差”。
一般男生买糖的话,都会买上两颗,一颗给“邮差”当做跑腿的费用,另一颗给女生,假如女生不要的话,这糖就都归“邮差”所有了。所以这种工作,只会稳赚不陪。
记得电影《恋恋风尘》里,阿远和阿云是一对青梅竹马的小情侣,连双方家长都觉得阿云将来一定是阿远的“小媳妇”。接着阿远去当兵了,两人书信联系,这信全是一个青年邮差送的。
后来阿云来信说“离你退役还有三百八十七天,就算从头开始算,也还有好远…”自此阿远再没接到阿云的信。等阿远退役回家,才知道,原来阿云已经嫁人了,嫁给了这么多年给他们两人送信的那个邮差。
邮差就是这样,给人送信,基本只会稳赚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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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日子,我已经很多年没帮人代笔写过情书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高中几年里,我虽然没有喜欢的女孩子,但经常书信联系的人还真不少。他们都多都是女孩子。
这些女孩子照例都没有男朋友,我们以前关系不错,分班后不在同一班级,学校太大,有时大半个月碰不到一处去。写信就成了我们最好的联系方式。知道的当然明白我们这是纯正的革命友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同时在跟好几个女孩子“谈恋爱”。
我写的信通常也是因人而异。对方是那种态度温和的,我也就谦逊有礼,你简单粗暴的,我自然是诙谐幽默。有的人跑来对我说:“你写的信好搞笑,我和我同桌都笑得肚子痛了!”之后我就再没给她写过任何东西。
上大学后,有人还特地发来信息说:“我最近心情不好,你写信勉励一下我吧!你怎么就不写信了呢?”面对这种问题让人都懒得回答。人长大了,自然就不会再像以前那么天真。
但有一个女生例外,我以前给她说过的话,到现在都还没过保质期。因为,我发现我喜欢她。
从此写信,就成了我们两人专属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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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人多年的书信交流中,我们彼此的友谊越来越深。直到那天,我们的这段单纯友谊才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她成了我的女朋友。
我喜欢了她很多年,从高中到大学。在我们终于走在一起之后,我们再也没有写过书信,因为,我们现在改发邮件了。我们约好,等两个人的邮件累积到五百二十封,两个人还觉得合适就换种恋爱方式。现在两个人也在朝着这方面努力着。
想想古代的情书,都是用诗词隐藏着,或者包了一些只有两个人知晓的物件以物咏志,后来有了纸张,以信纸为主的情书横行了好几十年,直到现在,纸质的情书变成了电子的邮件。动动手指,眨眼间就到了心上人的手机上。但不论是哪种形式,这份感情都是真挚的。
今天是她的生日,十八岁了,生日快乐!
<完>
201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