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谅我的爱已下架,全盘售罄。

1.

认识宁冶那年,我读大一。是2010年的深冬,我守着满目孤苦伶仃,独自留在布拉格过除夕。

那段时间正巧赶上失恋,人生陷入一段极为汹涌的低迷。朋友们组织去城堡顶上的红酒窖狂欢,我想都没想,借机浓妆艳抹策马前去。

那天晚上,大家统统喝到勾肩搭背、烂醉如泥。午夜,当我跪在酒吧门外的灌木丛边吐得泪眼迷离的时候,是宁冶跟在身后,为我披上了他的大衣。

2.

宁冶是个思想前卫而作风老派的男人。强调只有物质先于精神,才能低于精神。他的生活节奏有序而缓慢,像是沉郁稳重的鼓点,像是晚钟。他喜欢在醉酒之后一本正经聊人生大计,在做爱之前展望后生。

我钟情于他瞻前顾后的讲话方式,有些忧心忡忡,却也精明桀骜。他唇齿粘连的样子,像极了老胶片里头戴礼帽身披呢子嘴咬香烟的男主角。

宁冶三十有余,经历丰盛。年轻时心怀沧海桑田、天荒地老,可爱过伤过很多次,终于不再期待永恒。

有关于宁冶的形容词很多——用在女人身上,叫做“水性杨花”;用在古人身上,叫做“朝秦暮楚”;用在旧人身上,叫做“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可用在他身上,却变成了褒贬指向及其模糊的”倜傥风流“。

他自嘲是情场上的浪子,浪子中的罗密欧,容易多情入戏,最擅长背叛生活。

我轻举酒杯咯咯笑,他顺势抽去杯子,握住了我的右手。

“在这世界上,有人漫无目的地活,还有人生活中充斥着层出不穷的目标,他们接二连三各个击破,熠熠生辉,并以此为荣。你以为不知道生活的目的才空虚,其实知道了生活的意义只会更空虚。其实生活本没有目的,任何东西,一达到目的,就失去了所有意义。

我们就是这样朝着一个方向,漂流在时间的长河之上。看到了生活,努力活在其中,不管发生什么,到头来却都是空洞。我们只有这样生活着,和呼吸一同存在。生活除了呼吸是最确定的,其余的都不真实。

爱情,亦如此。爱来爱去,不过是一场空。”

这便是我对宁冶最初的认识:一个男人,倾其所有,漫无目的地爱,漫无目的地寻找,漫无目的地生活。

2.

相识的第三个周末,宁冶邀我去看电影。午夜场,96年版的《英国病人》。阿拉伯沙漠、战争、摇摇欲坠的时代,人心动荡不安。

影院的观众很少。宁冶不低头看票,直接拉我在最后一排偏左侧的位子上坐好,他起身脱去自己的大衣,又帮我摘掉围巾。

我大口吸着橙汁,看眼前光影肆起。

艾玛殊躺在浴缸里,任由身后的凯瑟琳为他洗去发中的沙粒,他问她:“你最快乐的是什么时候?”

她回答:“现在。”

她反问他:”你最不喜欢什么?”

忽而,耳边响起宁冶的声音。他节奏精准地道出那句台词——“我不喜欢占有,也不喜欢被占有。”

角色重叠,一时之间,我竟分辨不出那声音是虚是实,又是从哪张口中发出。

下一刻,宁冶将目光从屏幕移至我的眼,深情款款地说:“我三天就能长出艾玛殊的胡子,可我究竟什么时候才能遇见我的凯萨琳?”说完,他在黑暗中攥住了我的手。

我看着屏幕上凯瑟琳随风招展的白色连衣裙,看着艾玛殊炙热如焚的眼神,听闻宁冶藏在黑暗深处呼之欲出的气息,那是第一次,我觉得爱情能够盖过道德,可我却说不出理由。

当天晚上,我跟他回家。彻夜长聊,从儿时至白发,不觉之间,又多开了一瓶香槟。

后来,他跪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吻了我的手指,接着是小臂、锁骨、耳垂,直至一件件退下了我的衣物。我感到自己的每一寸肌肤都在他的掌中颤抖,又仿似我的命运,一分一秒,在他的掌中颤抖……

“我觉得自己像是上帝台球桌上的一枚桌球,随意装机滚动,最后落入袋中。”宁冶去浴室,起身的瞬间,掖好被角,亲吻了我的额头。

3.

在遇见宁冶之前,我陆续爱过几个人。其中一个叫丁峻,几年之前,他还是个设计院的穷学生。

那时候,我们一无所有,最浪漫的事儿无非就是站在夜晚的机场,肩并肩,手拉手,想像一场说走就走的远行和一场永不会破灭的天长地久;或是在远郊的旷野,丁峻借朋友的摩托载我在后座儿,追赶过路的火车跑上一段儿路,直至车尾消失于尘土与夜雾,他们才依依不舍从展望之中将彼此叫醒。

那时候,生活廉价却也丰盛,我们相爱,因此未来延展出了无数种可能——浪迹天涯的,重归故土的,功成名就的,一事无成的......重要的是,无论情节如何发生,就算山穷水复疑无路,故事里要有他,要有我。

我总是被午后明媚的天光刺醒,睁开眼,床头柜上摆放着余温未了的早餐。丁峻穿洁白的睡袍朝着我款款走来,唤我起床,随之奉上一份夹杂了薄荷与麝香味儿的早安吻。我会顺势躺入他的怀中,就着日光抚弄他的下颚。他的胡茬坚硬而浓密,像一窝只属于我的灌木丛,一窝锋利的、隐秘的、青涩的、不谙世事的灌木丛。

丁峻曾给我写过一首捷克语情歌,还记得歌词的后半段是:“我想把所有的美好都给你,陪你度过久无黎明的心碎夜晚。我想用我的指尖将你的泪痕擦干,让你的笑容尝起来干净而温暖……”

我对此心怀感激,是的,是丁峻,是他将我青春中如火如荼的恼怒忧愁连根拔起,是他为我宇宙中的一粒沙、一株草、一匹马、一朵云,赋予了崭新的生命。

4.

宁冶是那种一喝即醉的男人。基于此,就算事关重大,他也很少在外头喝酒。

倘若在家中,待到烛光摇曳醉影朦胧,他便盘腿坐在沙发尽头,口吐烟圈,将曾今的旧人旧事娓娓道尽,那些看似遥不可及的红尘韵事,小半坎坷,大半风流。

他跟我讲起打开他躯干的第一个女人,讲起儿时喂养过的第一条小狗,讲起第一次因为失恋喝到肝肠寸断,讲起少年时期令他魂牵梦绕的法兰西玫瑰苏菲玛索......直至讲到那个叫丽娜的女人,他的语气突然中断,空气中的一切似乎都放慢了脚步。

第一个总是与众不同,放之四海而皆准。

我如此,宁冶亦如此。

他说她叫丽娜,一个保守而洋气的名字,一个70年代摩登女郎才配拥有的名字。他说她像水仙,孤傲的,纯白的,不可一世的,飘忽不定的。可他明知如此,却依旧甘心纵身一跃跌进了她温柔的漩涡。

他们的朋友不多,却也并不寂寞。每逢周末,两人就拎着瓶波特酒和自己烤制的蓝莓蛋糕去樱桃山附近的草坪野餐,打发闲暇,与孤独抗争,一待就是一整个儿下午。晚风中总弥漫着青草与樱花的气息,宁冶说,那是他自此以后再也没有闻到过的味道,那是记忆最深处年华消逝的味道。

2009年,丽娜二十三岁。和大部分漂洋过海的女孩一样,她有才有貌,生命因年轻而异常富饶。宁冶说他就喜欢她那股与世疏离的傲娇劲儿,时而温婉,时而倔强,时而善感多愁,可终究是令人心疼。

他们租住的木屋前有一座废弃已久的小花园。丽娜将泥土翻新,种上了自己喜欢的蔷薇和雏菊。后来,她又在屋外摆上了整套桌椅,时不时邀请同学、邻居来家里开上场末日小party。

全宇宙至此孤单,唯有他俩在死寂中狂欢。

有一次,宁冶在派对结尾处喝多了酒,他坐在花坛上握住丽娜的肩膀久久不松手。他将嘴巴堵上她的耳朵,声音与呼吸一样变得粗重。他说:“丽娜,现在的一切都令我感到沉迷而满足,多希望日子就这么波澜不惊地往前走。我不怕寂寞,就是害怕离别,害怕终有一日,爱在人不留。”

丽娜听罢,挥舞着手臂摇摇头,伸手将他嘴角的酒渍擦干净,她说,世界这么大,又有多少人愿意停止追逐原地停留?

5.

宁冶对背叛所有的察觉,全都来自丽娜的手机短信。

那是他跟踪她的第十三个黄昏。她说要晚归,接受了故交的邀请共进晚餐。宁冶手拿话筒,内心被戳得生疼,却还是选择一笑置之保持沉默。他不声不响躲在餐馆对面的咖啡店,透过橱窗笑得苦涩,挂掉手机,隔着条青石街道念了句“后会有期”。

席间,丽娜闪身进卫生间补口红,转动封了皮质的金属管,弯腰照镜子。宁冶突然冲进来,绕到正前方用力扳住她的双肩。她拼命摇晃身体,想要挣脱他的挟制,猛地,口红从手中脱落。不知怎么了,在他的袖口划下一道长长的红痕。

宁冶回到家,无论怎么擦怎么洗,都没能去掉袖口那道血迹一般的痕迹。他瘫坐在午夜的浴室里抱头痛哭,冷水从莲蓬头倾泻而出。

他告诉自己,打起精神向前走,这个寒冬,将是自己生命中最后一个被爱情谋杀掉的寒冬。

不久,丽娜没留下任何解释便逃也似地搬出了他的公寓。而宁冶只是朝窗外的万家灯火耸肩摊手,竟没有做出任何挽留。

“她明明那么孤独,却总说一个人真好。她说对此前的一切遭遇都心怀感激——‘虽然我的手中永远有两只空碗,可我却有能力将它们填满。’ ”

宁冶讲完,放下手中的水杯,紧接着仰头看向我的眼睛,迟疑了一下,直接将我领到了卧室。

他的一切似乎都不一样了,包括扭曲的四肢,肌肤的纹理。唇舌相交的时候,我发现他连气味都变得浓烈起来,像是刺鼻的福尔马林。

我咧着嘴,扮出开玩笑的语气,问:“你还在乎?”

他一刻不停地在我眼前踱步,解开衬衫最上面的两颗纽扣,接着闭上眼睛,吐出一声重重的叹息。

他说自己早已不再爱她,只是还丢不掉那些值得追随的记忆。

不知怎么了,深切的挫败感如同飓风般向我袭来,重锤我的四肢,直至血肉模糊,仿佛骨骼上都印下了淡淡的淤青。

宁冶说,每天,有那么多人失恋、相恋,或游走于失恋的边缘。这么看来,好像心碎也没什么好诉说的。然而,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会因为你需要他的爱而爱你。

我问他 ,那如果伤得结结实实痛彻心扉了该怎么办?

他拧着眉头冲我笑,说:”那就要用理智的手法进行补救——开瓶酒,喝见底,醉生梦死睡一觉,转天擦亮皮鞋,身着西装革履,拦住新人的腰肢说“hello”。

后来,宁冶冲我眨了眼睛。他说:“就算历经风花雪月、灯红酒绿,就算能够在异性面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可我们都知道,治愈失恋这道伤,虽说新欢是良药,可唯有时间最可靠。”

无论善恶美丑,宁冶很洒脱。没错,最初我爱上他,也就是因为他的这份毫无拖泥带水的洒脱,再具体一些,就是那种爱了就挥挥手,不爱了掉头就走的洒脱。

而这种洒脱,正是我生性所残缺的。

5.

周末,我与宁冶携云握雨直至黄昏。可能是因为我们身心空乏,再也想不出任何除做爱以外的任何方式来阻隔窗外触手可及的严寒。

傍晚,夜幕骤然降临。我在厨房烧水沏茶,宁冶将落地灯挪去墙角,拉下大屏幕,播放那部播了千万次都看不厌的《英国病人》。

宁冶跟我说:“再年轻一些的时候,我觉得世上最幸福的事儿莫过于:冬夜,窗外刮着鹅毛大雪,打开家门换上拖鞋,播上一部自己最喜欢的影片。趁着片头,泡上一份杯面,再往滚烫的油汤里磕上颗生蛋。而现在,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泡杯热茶,播放电影,面在手中,你在肩头。”

我笑着将饼干送入口,撇头看向屏幕。凯瑟琳正满目苦涩地哀求艾玛殊收下她的手绘,她试图抚慰他的不安,告诉他不要觉得为难,它们兴许可以被夹在书页里。艾玛殊再三拒绝,言辞如铁,脸上是被层层隐忍装饰过的冷漠表情。

背后,大地焦灼,沙尘四起……

宁冶拿来筷子,轻车熟路般将鸡蛋捣碎,仰起头来冲我笑,说,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部电影?

“因为打一开始我就知道,绕过万水千山、大漠丘陵,无论天堂还是地狱,艾玛殊和凯瑟琳命定了要走到一起。就好比那天,我命定了要遇见你。”

宁冶说完,俯身吻了我的眼睛。我看着他的脸,恍然之间,竟觉得似曾相识——

6.

没错,丁峻也曾迷恋电影,也曾笃信相爱的人命中注定要在一起。

从我们相依相爱的那年冬天开始,他就一直嚷嚷说想要买一台功能完善做工精细的投影仪。我们兼职、赚钱、省吃俭用,他的夙愿令我们彼此觉得生命被一股巨大的助力所推动。像是开拓人生的荒地,前路不明,却也因此充满了希冀。

可等到圣诞节,丁峻没能如愿以偿得到他日思夜想的投影仪。他用苦苦存下的钱,买下了我中意很久的那款手机。

此时此刻,当我坐在被大雪拥抱的客厅,手捧暖茶看艾玛殊和凯瑟琳在浴缸中相拥相吻的镜头,身边却早已经没有了丁峻的身影。

宁冶走过来,眨眨眼钻进我的毯子,他伸手拥住我的大半个身体,换了舒服的姿势,从地板上端起酒杯轻轻摇晃。

他说:“已经有了最好的生活,却还想要出去漂泊;讨好不该讨好的人,演绎并不擅长的人生。真是人性本怪啊!你最初爱上的,兴许会变为日后所厌恶的;你最初为之心动的,兴许会变为日后为之敷衍的。”

那是我人生中最为不安的半年,也是最为艰难的半年——

当我深夜晚归,丁峻身穿米老鼠的睡衣睡裤站在电梯口挥手冲我笑的时候,我面无表情侧身闪入屋内;当我们为了一点小事争吵,他捧着打电动游戏赢来的小熊玩偶蹭在床头求欢求和的时候,我翻过身子白眼以对;生日那晚,当他轻晃食指,将蛋糕上那朵最为鲜亮的奶油和着满满祝福抹上我的脸,我竟条件反射般反手将他一把推开。

我控制不住世事的变迁,控制不住时间的游移,正如控制不住自己对稚拙的不满以及对成熟的好奇。

我注意到了丁峻嘴角的诧异、不解、沮丧,也注意到了他眼中燃烧殆尽的暖光。我没望向他,也没开口解释,仰头将香槟干尽,一头扎进了灯红酒绿的舞池。

一石激起千层浪,我的声讨,他的乞求,我们的曲解与撕扯,以及一幕又一幕措辞辛辣的争吵……这一切的一切,终于将现实搅成了一滩浑浊的死水。

再后来,我与丁峻之间维持起了越来越长时间的冷战。而这般缄默,竟成为了彼此之间最为理想的相处模式,仿佛唯有置身于这样的节奏中,我们才会觉得收放自如,觉得现世安稳。

其实我打心底里明白,青春的宴席终有散场的一天。无论怎么努力,我们的爱情再也回不到当初的美满。

就在我因为小事五次三番揪着丁峻的衣领,问:你到底要经历多少次恋爱才能变得更成熟?”的时候;就在我一次次将他的单纯认作一团废纸置于掌心生生揉碎的时候,他作出了最为平静却有力的反击。

我的丁峻,我曾经的、现在的,乃至未来的丁峻,身负对我的信誓旦旦,转身爱上了别人。而这一切,如同晴天霹雳,劈得我人仰马翻,措手不及。

还记得刚在一起的那年,我就要满二十岁。丁峻跟我说:“我很真实,也很落魄。你所看到的样子,就是我最原本的样子。我的心底也有一面深不可测的渊潭,除非你投下一尊巨石,否则将永远看不到它的波涛汹涌。”

直到人去楼空的一刻我才明白,正是秉性中的尖锐与刻薄,令我失手投下了一块儿又一块儿碎石,久积成灾,终究是撞破了丁峻的底线,以排山之势向我倒来。

这一年,我二十三。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分手”。

分手后,我断得并不干脆。拖拖拉拉足足四个月之久。而那四个月,我们彼此都过得难熬而辛苦。丁峻一边顾念旧情不忍撒手,另一边提供给新欢更为崭新的喜怒哀乐。而我,在弥留的希望与遗憾之中与事前的种种一把又一把玩儿着赌博,即使深知就算自己再怎么歇斯底里,最终仍然会输得一败涂地。

我还记得丁峻给我的最后一条留言:“岁月里有你,爱人似知己。”

我停顿片刻,回复过去:“禽兽,你对不起我。”

丁峻没再作声。

从此之后,我俩天涯异路。

有时候,我们会忘了最初是因为什么在一起,也说不清最后怎么就分开了。可是结果已然如此,我们好像两只球,满怀欣喜地碰撞一下,然后又若无其事回到自己的轨道,装出安然地样子,继续生活下去。原来,我们并非是在失去和悲伤中成长,而是因为失去和悲伤而成长。

终于,丁峻沦为我下了架的爱情,也曾红红火火,最终却没能逃过全盘售罄的大结局。

7.

宁冶是我遇到的第三个男人。“三”,为终结,为崇高,为完满。

因此,打从与他在一起的那天开始,我便认定了宁冶是命中注定了的,能够与我携手一世的男人。就像梁山伯与祝英台,就像艾玛殊与凯瑟琳。即便他那些声色犬马的过往令我望而生畏,令我心有余悸。可我依旧愚蠢而坚定地相信,自己拥有令浪子回头、令磐石开花的本领。

宁冶说,年纪大了之后,谈场情说场爱,都像是跑了场马拉松。我挽过他的手臂轻轻摇,自信满满地说:“别害怕,还好你遇见我,我将是你人生马拉松的终结者。”

直到那天清晨,我路过博物馆大街附近的早餐店,不幸撞见了挂在宁冶胳膊上的另一个女孩,那一刻,我才我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并非宁冶抛锚爱情的救世主,而是他半生浮游之中途径的一只客船。

我走上前,从背后拍了他的肩。他看向我,欲言又止,脸上流露出尴尬而痛苦的表情。

那女孩儿涂柚子味儿的香水,穿粉红色的套头卫衣,唇齿带笑,卷发在头顶扎成好看的揪。无论看上去还是闻上去,清新得恰到好处,宛如一颗汁水丰盈,含苞待採的西柚。

我攥着新鲜的牛皮纸袋,心如针扎,沉默着走开,整个儿过程一言未发。

那晚回到家,我用力将房门上了锁,接着马不停蹄冲进卧室,宁冶正在换睡衣。我拽住他的衣袖用力摇晃,问他这一切的发生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现状不够安稳?还是我们之间的感情不再令他动容?

宁冶没有逃开,反手抓住我的手腕,若无其事地回答,说,这只是成人世界的游戏规则,见面后,聊天、吃饭、滚床单,一条龙干到家,清醒后该工作工作,该回家回家,打好领带补好妆,走回自己的岗位该干嘛干嘛。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搂着宁冶,亲吻他的脖颈两侧,缓缓退下他的衣服,像我们刚刚相遇时那样。我明白这一切的一切都正在点滴中消逝。我试着记住他背部的曲线和脊柱底端的凹陷,仿佛他是我再也无可企及的风景。

想到这儿,我背过身子哭了起来。

七岁那年,我披风带笑,以为抓住一只蝉就是抓住了整个儿夏天。而如今,生活是峭壁,是针尖,是独索。更叵测,更煽情,却再也无法令人热泪盈眶。

未来以一种势不可挡的姿态前来,青春变作被无情碾压过的尘土。风一吹,迷了眼,伤了心。

8.

宁冶离开那天,天降大雨。我借口去楼下的酒馆,留他独自一人在屋内收拾行李。后来,他拖着行李箱,站在梧桐树下跟我道别,俯身吻了我的脸颊。不料我竟红了眼眶,对于离别,我终究是充满恐惧,毫无招架之力。

宁冶曾说过:结婚,就应该找个人十指相扣长长久久,不想共枕而眠三十年,一低头,才发现自己始终两手空空。

我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除了岁月的划痕,什么都没有......

在宁冶嶙峋的背影中,雨似乎下得更大。街灯唱晚,窗外霓虹万丈。我看见水滴顺着玻璃一划而过,留下浅浅的痕迹......

9.

千帆过尽,没有一个浪子会在爱情中久久停留。这好像没什么好遗憾的,也不需要被指责,兴许他更单纯,不再忠诚于人,只是爱上了爱情本身。

要知道,在爱情里,我们都是病人。

而我,终究是活成了他的样子,装聋作哑,再也学不会期待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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