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回老家,总要经过镇上的十字路口,如果遇见他,我都会远远地躲开,仿佛我们从不相识。
也许他看见了我,也许他没看见我,总之,我是躲开了,不敢面对他,总觉得自己那时伤害了他。
年少时,总是那么任性,说话做事从不计后果,只顾自己高兴。
初一时,我们就在一个班,只是因为座位离得远,不常说话,因而也没有什么交集。
到了初二,我们成了同桌。他那时个子不高,眼睛很小,皮肤特白,我发誓我从没见过那么白的男生。他嘴巴很大,笑起来时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他还总喜欢戴个墨镜,装装酷,让前后排的人欣赏他的酷帅,我那时就在心里说:好难看,像个流氓。因为那个时候电视上的流氓都戴个墨镜,头发也较长,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做派,才让我无端地对他生出了一丝不喜欢吧。
可偏偏,他对我出奇的好,或许是因为喜欢我唱歌吧。那时,我们每一节课前都会唱一首歌,歌唱完了,老师才会进来,开始上课。可是,他会告诉前后排的人说:你们都不要唱了,让我同桌唱,你们如果唱了,我就听不见她唱了。前后桌的人会不高兴地翻个白眼,嘟囔两句:不唱就不唱,谁稀罕啊!
这样的他,更让我讨厌了,我也停止了唱歌。他会诧异地问我:“同桌,你怎么不唱了?”,我气呼呼地回他:“不想唱了”。他一脸的落寞,不再说话了。
他家住在街道,家里几代都是做面食生意的。我记得那时他家卖烧饼,生意还不错。
他好像总有吃不完的糖果和瓜子,每天早上上学他都会带一些来,在课间分给前后左右的人,他总是将瓜子和糖第一个放到我的面前。有时他也会带些烧饼给大家分。我往往是第一个得到这些东西的人。但我后来不吃他的东西了。那时,我们大部分的人其实家里都不富裕,平常这些东西我们是吃不到的。
他时常戴着墨镜问我:“同桌,你看我酷吗?”我便没好气地说:“实在太难看了”。他会怏怏不乐地摘下来放进书包。然后,第二天这样的事情又会重复上演,我对他的厌恶便愈来愈深。
书上说,当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或者讨厌一个人的时候,无论他怎么做都是错。
也许这句话就是我们之间关系的写照。
那时的我,很固执,很倔强。班主任说让我做个起歌员,就是每次上课前给大家找个歌领唱前两句,我怕别人说我只会唱歌,不爱学习,于是找到班主任,辞了这个差事。
很奇怪,他对我越好,我就越讨厌他。同桌了一段时间后,我实在无法忍受每时每刻都可以看见他,于是要求老师给我调换同桌。老师问我为何不想和他同桌,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反复地说一句话:我就是不想和他坐。
老师看我执意如此,便同意了我的要求。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回到座位,默默地收拾了自己的书包,临走,又朝我看了一眼,那眼里藏着一抹哀伤。
后来初中毕业了,当往昔的快乐时光在脑海中定格成一帧帧图片时,忧愁和不舍的情绪也弥漫在整个教室里。
他拿了一个笔记本让我给他写临别赠言,我想对他说声对不起,可那句话终究没有说出来。
初中毕业后,我们再无交集。
后来,他继承了父母的衣钵,开了饭馆,听说生意很好。
再后来,当我还是单身的时候,有人把我介绍给了他的好兄弟,他曾带着他的兄弟来我工作的小城找过我,但是没有找到。这是后来我听另一个同学说的。
虽然我的家和他离得很近,虽然偶尔回老家时,我还是会看见他,但我们再没有说过一句话。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谁看了你的日记, 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谁给你做的嫁衣……”当耳边又响起这首《同桌的你》时,我又想起了他,那个眼睛小小,皮肤白白的同桌,虽然我们已经再无任何联系,但是多年以后,我仍然想对他说一声: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