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个朋友圈的清理,除了微商,将一些认识的人也清理掉了,只为了能清理自己的生活。我是一个学不乖的人,但我在我的价值观里再坏的人也不会坏到哪里,但我自知,我的思维活跃在最低的需求上,come .就是来了,go就是去了。从来做不到在come 与go之间有多少文章。有人说我与兄姐差距大,被父母惯着长大,集合了所有缺点。你说你的,而只有我自己知道是怎么样的,我嘴巴不乖,但我看不得有人可以比我惨,难受,甚至看不得昆虫缺条腿,我会展开自己的联想等我转身过去,那条缺腿的小虫子会是什么样的命运。但我不是圣母婊,我只是默默的心痛,但我说不出口,说不出宣扬我正义的台词,我佩服一边手起刀落,自私害人,一边人畜无害,嘴里一连串阿弥陀佛慈爱的面容。做人跟年龄真的没有关系,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人性的恶毒厌恶也不是能想象的了的。若能活如意的年轮,80载足矣!80载多长?那还有多少人活不到80岁。有人到了40,50,甚至到死也没学会怎么做人。为什么会出现同命不同价?从民法角度讲,死亡赔偿金不是赔给死者的,是赔给死者家属的。极端点的情形,如果死者没有近亲属,那死亡赔偿金也就不必赔了。
死亡赔偿金是以“收入”为标准来计算的,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受害者精神上的创伤这辈子用什么来弥合?
法律是这样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突破了道德不一定突破法律这条线,换言之有许许多多的恶人是得不到制裁报应的,不然监狱是不够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人人愤怒,杀人凶手人人得而诛之,死刑结果下来了,她死了,大快人心,众望所归。即使凌迟也不为过,可是死了也换不来那林家四口人。剩下的林先生精神上经历的痛苦,回天乏术,抹掉给林先生这辈子的伤害,莫焕晶突破了法律这条线,得到了报应,又有多少人没有突破法律底线,但又因为自己不会做人,给别人造成了挽回不了的伤害。我看见,法院七八十岁的面目慈祥的老人,在孙子刑事开庭的时候,自豪很拽的告诉我那是是她孙子。那一刻对眼前那位的慈祥恶心到了。为老不尊的样子。让人厌恶。带着镣铐的孙子,而他外婆的语气似乎比为国捐躯的烈士家属语气更自豪。
畜牲披一件衣服那也不是人,说明人不是随随便便就做得到的。但上天给了你一副人的皮囊,到死都没明白怎么做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