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面临无数选择,选择中理性和情感不断的充实着理想、信念和价值目标。
罗素说:“人需要有一个促进生活的目标”,没有理想和目标,人就等于处在黑暗中失去光明,只能靠瞎摸乱撞混日子,“跟着感觉走”顶多只能“潇洒走一回”,理想的确立则要有对“自我”的深刻的认识和情感体验。问题的关键已经出现,“自我”的认识和体验是不是孤零零的、以自我为中心、属纯粹的个人感受呢?
其实,选择中的“自我”是社会文化中的个人,在处理同他人、群体、和社会的关系中,理性与感性一同社会化,既有排斥的一面,也有相互统一的一面。
在选择中,生活会提出、同时个人的言行会回答这样两个问题:
第一,什么是合理的人生价值追求、人生在世追求什么?
是生活的安逸、收入丰厚,还是名誉和地位?是投身社会改革洪流,做出自己的贡献?还是封闭自我,搭建仅属于自己的楼阁?理性会不断的发问:“自我”所设计的生活合不合理,什么值得去做,直到确立起心中牢固的理念。情感才会不断的提供行动的动力。
第二,什么是有意义的人生价值追求?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人生追问,人生实践无例外地突出以下细分问题,我追求什么?我渴望的生活理想究竟为了什么?生活目的何在?什么值什么不值?极端利己主义者把“自我”的利益实现看作是人生头等大事,在这些人眼里,个体的意志愿望与需求就是生活的全部。所谓意义落到实处就是个人欲望的满足,他人和群体的利益不外乎就是由每个“自我”自己需求满足的叠加,社会整体这是虚幻不真的,“一切为了我”。当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群体利益冲突时,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个体利益。像葛朗台那样的守财奴,以及不择手段的个人奋斗者,都是极端利己主义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欲望膨胀、情感枯萎、理智则完全钻进钱眼中。
承认个人的利益并非意味着赞成利己主义。相反,充分发挥“自我”的才能,实现个人潜力才是自我价值实现的必要条件,而只有把“自我”对社会的责任与贡献同社会对“自我”的尊重与满足统一起来,“自我”的生活之路才会在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中变得宽阔无比。这种生活目的支配下的理性是锐利的,他能透过人生的表面,把握住生活的真韵,使理想、信念扎根现实、付诸实践。
这种生活目的支配下的情感是真挚开放的,它会产生一种升华力,提高人生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