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在一片薄暮暝暝中来的。
之所以称他,因为那时尚不知他的名讳。
樱井翔收拾过家具,回过身便见到他站在门槛之外,单薄的眼睛和嘴唇,熹微光点里兀自凌厉着。
“这是我的家。”他说。
樱井翔直起身,看他一身平整洁净的白色衬衫,西装裤腰带提得那样高,几乎越过腰际直抵胸口。没处理过的黑头发撇在脑门上,是与时下品味泾渭分明的造型。
“你搞错了,”他听见自己说,“这是我的家。”
这当然是他的家。房契压在抽屉里,新鲜墨水甚至来不及沥干。两小时前他买下了这废弃多年的老洋楼,自今日起,正式将其更名为樱井宅。
“这是我家。”
对方意外地固执——倘或只看脸,还误以为是个脾气温和的青年。
“你看这合欢树,就是我离家前亲手种的——”青年的视线触及柔和花束,一瞬间晃了神:“怎么长得这么大了……”
樱井翔最终还是收留了青年。
问及姓名,对方颤了颤唇,精明脸上现出茫然。
“但这是我家,我知道的。”对方坚持。
这样的坚持被青年随后的举动所佐证。
他开了起居室门,寻到书柜,轻车熟路,翻出一叠旧式黑胶唱片。留声机历久弥新,竟没有坏,唱片上纹路盘桓着,便有些女声唱些靡靡之音。
绝不是二十一世纪的语调。这歌声百转千回,唱飞蛾扑火,唱情郎死在战场,唱寻遍天涯都不得的摧折心肝。
是上世纪战后的歌。
“这房子是我……”
“……我母亲呢?”
青年转过身问。
“您母亲?”
思忖片刻,还是用了敬语。
“这栋房子的女主人。”青年脾气极坏,一副他鸠占鹊巢的模样。
然而这房子已有四十年无人住了。
对方却不置信,重申着一派胡言,我离开家不过区区一年,圆润指头指向窗外合欢高大葱茏,须臾间又有些疑惑,木然收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