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句话说的很好:"因地制宜"。套用过来,也就是说,“你”这个人的语言表达,要区分不同的场合。
和亲朋故人叙旧,择些往日事情来谈。当中,共同经历的喜怒哀乐,皆可激起情感共鸣。自己的生命历程中的体验,彼此籍由对方的存在而得到进一步的加深。这在自己和网友聊几句生活感想、人生琐忆时,用词用语也该如此。这里面如非绝对必要,大多不须强悍的指摘和争辩什么。和则谈,不和则休。吵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这个躲,并非畏人惧事,而是说谈心要看对人。
当"你"在跟同事、领导讨论工作时,务必就事论事、有一说一。目的不是谈的表现,而是谈之后的解决它。所以,方式方法只宜简明扼要、直指主题即可。把话说的再严谨深刻,甚至大有把整个世界观认识论统统包含进去之气势,这时,恐怕要遭到别人的侧目和遗弃。因为这完全不必要。
而当"你"和他人,在就某些问题进行哲学上的讨论的时候,那就有必要对谈论问题所使用的语言本身,加以分析、证明,从对语言的使用上把问题说清楚,甚至消解它带来的困惑。这个时候,"你"当然不能回避别人对此问题的争锋相对的看法、认识以及对"你"做出分析和证明的不同意见。因为这些不同的看法,事实上,都可以为自己的证明,增加一种外来的"助力",可以为自己的完善提供必要的补充。
但,你肯定不会言听计从。因为,这在被接纳和消化吸收之前,它和你的看法是对立的。如何择善取之、扬长避短或者说包容兼并呢?这个过程,肯定不能避免辩论的发生。如何说服他人?说服自己?这是辩论工具性。通过这个行为,问题阐明、困惑消除,问题得到澄清。这时候就可以放下了。
然而,由于认识层次不同、水平高下差异、立场角度的偏执甚至还有个人语言行文方式的习惯性、个人情绪等等。这些因素的左右就会导致交流,或者说探讨、辩论当中出现一些不和谐的"杂音"。将我前面说的那三个方面的语言使用(至少有三个方面)混淆在一起。如果任由它发展,这显然不但不能促使对话的良好继续,而且一定会造成感情伤害的发生。无论"你"如何标榜自己是多么的冷静克制,可能也无法彻底避免那些阴暗的想法和念头,通过讥讽、嘲弄、挖坑等等方式,以所谓正大光明的"阳谋"面目来攻击对方,以期通过这种人格上的伤害,达到对他/她思想理论上的挫败。逻辑上把这些叫做诉诸主观情感,或者不相干谬误,或者以偏概全。这时候,就需要有意识的提供一种必要的讨论机制,来保障对话的合理继续。譬如:罗伯特议事规则;又譬如:哈维尔对话守则。后者更为简单易行。
哈维尔对话守则包含八条内容: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2.不做人身攻击。3.保持主题。4.辩论时要用证据。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7.对话要有记录。8.尽量理解对方。
除了第1条有待逻辑分析加以澄清,其中的2~7条都是关乎对话和辩论的基本要求,或者说基本素养。最后一条在我看来更为重要。因为,这种感情上的微妙变化不是通过有理说理就可以彻底消除的。你很难证明,对方的坚持不妥协,一定是来自他对你们讨论的那个问题本身。出于某种理由,对方完全可以通过讲理的方式,把这个问题坚持纠结下去。你也只能无奈的认为,对方是在抬杠。而抬杠一词本身,就是心理因素上的断言,你根本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目的。而这,原本也许仅仅一个善意的眼神,或者一个同情之理解的表达的口吻,就可以消除了的。所以我觉得同情之理解是一项很重要的素养。
不同的场合,我们以不同的方式说话。如何在别人那里,赢得嘉许和尊重,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这里面,不单单包含着自己的对讲逻辑的坚持,也有善意情感的流动,但更有规则要墨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