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自己是从初二开始喜欢三毛
却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林徽因
两个不同的人
一个豪迈,风情万种。
一个尔雅,大家闺秀。
但从骨子里都透着一股倔强,面对理想毫不退缩;面对爱情,勇敢向前;面对亲友,知心交心;面对生人,亦怀暖意。
自知自己定是不如两位的,没有三毛那样的勇气,也不如徽因那样的优雅文静,但我仍是觉得我是被两位影响的,在我的性格和三观初养成的时候。
像三毛,“吃得不多,以后还能少吃点。”
像徽因,“而我们却愿意为一个谎言执迷不悟,甚至追忆一生。”
像三毛,“飞蛾扑火时定是快乐幸福的。”
像徽因,“幸福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人生总是有太多遗憾,由不得你我去放任快乐。”
我定是勇敢的,在面对除了虫子以外的事物时
我亦是软弱的,在面对和爱有关的事物时
这般矛盾的我,总是把自己惹恼的。
关于爱情,我是羡慕三毛和荷西的,这般被爱着,这般陪她放任着。亦是羡慕徽因的,不是被三个如此优秀的人喜欢着,而是她喜欢的那个,刚好也喜欢她。我记得初中时候康老师问我,为什么会喜欢林和梁的感情而不是和徐或金呢?答案真的很简单,因为那一个,是她喜欢的她选择啊。那时候觉得美好的爱情就是互相心动。聪慧如她,选择梁思成定是有自己的原因的。现在觉得,美好的爱情是我知道你很好,但我也不差。她是值得被爱的,民国才女,怎叫人不倾心。
自己的倔强大概就是来源于此,但希望自己的结局能更好一点。
总是爱在心情不好的时候看书,用别人的命运来安慰自己吧,所幸我还拥有很多。走进别人的生命吧,去过过自己无法拥有的人生,亦是不一定的,或许那天我就过了呢?
这些书,总是能安慰我的,是我无话不说,是懂我所有的,至亲爱人。
三十岁以前看过的书会影响一个人的性格,而今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像爹不像妈。因为他们忙,所以更多时候我都是一个人,亦不是一个人,还有床头的书。我从小极爱看书,晚上八点半上床,要看书看到十点,偶尔入迷,我是会耍性子不肯关灯睡觉的,早上七点多醒来,第一件事也是摸到书,垫好枕头,看到九点半再伸个懒腰起床吃早餐。初中的时候,跟几个好朋友更是晚上偷偷看,交换看,还记得中考前一周我们还拜托学校书店老板帮我们进了《如果巴黎不快乐3》,躲在被窝偷偷的看,偷偷的哭鼻子,又偷偷的笑。
那时我亦是对爱情有美好期待的小女孩。
那是一个手机离我很遥远的时代,却是我最好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