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标题,估计你就猜到七八分了,这篇文章写的是“让”。但是这不是一篇煽情文。
刚回家的这天晚上,爸爸在分盛鸭汤,他说:“你知道为什么我爱吃鱼头、鸭头、鸡爪、鸭爪吗?还有你爷爷、你外公、你舅舅,他们都爱吃鱼头。”
我挠挠头说,“是喜欢吃那个脑髓吗?”因为我喜欢吃鸭头鸡头的头脑,并且爸爸从来不会赤裸地表达这种话题,所以我也下意识地躲避着。
接着他说:“那都是让出来的,让久了就爱吃了。”
我继续啃着碗里的主题,假装不在意地说:“是哦~”
他继续说:“我们这些家里的男性,在外面多多少少都有得吃点大鱼大肉,回到家,自然想着让老婆孩子多吃点,所以就主动承包鱼头鸭头鸡爪这种难啃的。久而久之吃习惯了,就变成爱吃了。”
“我公公也是。在北京的时候家里炖汤鸭头鸭爪都没人吃,婆婆说这东西也就我公公爱吃。”
于是,这个话题就像在谈谁家娶了个媳妇生了个小孩一样淡淡地过去了。
诸如此类,我的妈妈吃红烧排骨的时候,只浇汁在饭上,挑大蒜或者香菇出来吃,很少吃长得周正的排骨。而我淳朴的婆婆,不管炒什么肉菜,都在挑洋葱、胡萝卜、大蒜这样小孩子从来不爱吃的配菜吃,她说:“我爱吃菜”。而有一天做酸辣鱼的时候她说:“这道菜是姑姑教我做的,以前晓奇和表弟上学一起住的时候,姑姑就做这道菜。他们都很爱吃,我和姑姑吃洋葱,鱼肉都留给她们吃。”
这就是物资匮乏让上一代人养成的一种无私的习惯。
享受着这一切长大的我们呢?
其实从小到大被“让”着长大,我养成了b数数的习惯。比如一盘梅菜扣肉上桌,瞄一眼,5块大扣肉!我们有五个人,那么我就吃一块,再喜欢也不会动。虽然深知我爱吃扣肉的妈妈爸爸会用各种理由把扣肉夹给我,我可能会把它夹回爸妈碗里去。因为我多吃了一块,我爱的人就要少吃一块。从小学着妈妈的样子吃鱼的我,一条鱼我最喜欢吃的就是鱼尾巴和鱼鳍,所以梭边鱼这种边边很肥嫩的鱼,我最爱吃。
在我现在的小家庭,老公不回来吃的时候我能吃掉一整盘的椒盐虾,老公回来的时候,我也就只吃两三只就停筷了。
这已经是一种习惯,而面对我的女儿,我并不想表现出这样的一种习惯。
怀孕的时候我看了一本书《最好的教养在路上》,作者是韩国妈妈朴善娥,她在女儿六岁的时候辞职带女儿一起去环游世界。其中有一章《幸福不是你的特权》让我印象尤为深刻:母女俩走到伦敦森林公园,小纯阳把自己的三明治喂了鸽子,看着正在吃东西的鸽子幸福的模样,她也想吃三明治。理所当然地拿走了妈妈的三明治吃,就像之前每次在公园吃饭的时候一样。
妈妈忍无可忍地拒绝她,这是妈妈的三明治妈妈也饿要吃东西。小纯阳哭起来不理解:“都是一家人,你的我的为什么要分得这么清楚,女儿独自饿了,妈妈分一点还不行吗?”
而妈妈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利。首先得先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你把自己的那份三明治喂给鸽子吃了,那你肚子饿了就得忍着。就算想找妈妈分一块三明治,也应该事先问问妈妈而不是直接据为己有。”
作者写道,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觉得自己有享受幸福的特权,深知不会意识到自己抢了别人的东西。就算是家人,也不该这样。
所以在吃饭的时候,我会说这是宝宝的,这是爸爸的,这是奶奶的,这是妈妈的。而当遇到她特别喜欢的食物时,我不会直接给她,而会告诉她,“妈妈愿意把这个面包让给你吃,但是宝贝,妈妈也很爱吃这个面包,妈妈吃的时候也会很开心,你想剥夺妈妈的这份开心吗?”
她会似懂非懂地伸出手摸一下我的脸说,“摸一下,妈妈会高兴”。然后就不惦记着面包了。
虽然结局很经常是我把东西分给她,哈哈。但是她会知道她不是理所应当可以享受这份食物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