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写个故事。
她坐下来,脑子茫然地盯着纸笔,纸张微微泛黄,没有横线或方格,她只用这样的纸写字,有人问过缘由,也说过她偏执什么的,她一味不在意。
她讨厌约束,自然不用这些无意义的评价约束自己。
况且问题的答案不是很明显吗?于是那些发问者在她眼里都变成了傻驴。
人不和傻驴计较。
写下一个字,一个也好,可她怎么也划不动笔,墨水沿着纸的纹理晕了一小块,左上角的位置,开头的位置,写点什么好呢?第一个字,是什么?
好久没用笔了,这都信息时代了,还用什么笔呢,费时费力。
她一边摇着头一边搬来电脑。
别误会,不是台式,是笔记本,只是她一直都觉得很重似的。
好像一个大家伙。
屏幕有些花,右侧有裂痕,又忘了拿去修,还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吧,这道裂痕。
一个醉酒的晚上摔落在地,裂了,下次出门拿去修吧。
忘记,裂痕还在,打开电脑,啊,又忘记去修了,下次吧。
如此,裂痕还在。
这一次,她连这样下次这样的想法也没有了,啊,你还在啊,那就这样吧。
像不存在一样,她轻车熟路地打开面板。
摆好打字的手势,左手小指在A上,右手食指在J上,通通朝左倾斜,一双大拇指搁在空格键上,像两个胖楞头小子,笨拙,这设计不太合理,太浪费资源了,还有歧视,就因为大拇指胖一点就不能像其他手指一样灵活地打字了吗?少瞧不起人了!可她的两只大拇指仍然安静地杵在空格键上。
屏幕太亮了,眼睛疼,脑袋也有点,辐射太大了吧,所以皮肤才变这么差的么?
太害人了,还是原始的纸笔好啊。
她撇了一眼一边的纸笔,手还没从键盘上移开,人都是这么矛盾的吧,什么都想要。
第一个字该是什么?
电脑摔了那个晚上,家里有两个人,她,和一位男性友人。
晕乎乎的时候看着对面的男性友人穿着纯白T恤真好看,有了什么想法,是不对的,正合心意,去做错事,用新的痛楚掩盖旧的伤痕。
吻上去,舌吻,推开,电脑应声而落,再来,分明回应激烈,停歇,再来。
“做吗?”她眼里,身体,呼吸,语言,满是情欲。
他眼睛闪了一下,随即蒙上灰蒙蒙的雾霭,低垂。
她当没看到,伸手摸出床头的套,打开。
“快来。”她脱去上衣,发丝凌乱。
然后做了。
午餐该吃什么?
她走到厨房,刻意不去看一个多小时前吃过早餐还没洗的碗筷。
空了。
正好出趟门吧,户外走走说不定会有灵感。
也许会想出开头吧。第一个字。
她列好清单。带好相机,帽子,钥匙。
关上门的瞬间,她想到桌上的电脑,那道裂痕。
算了,就这样吧。
没人会知道的,就这样吧。